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的说明
——2018年11月8日在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赵 蕾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市本级全年财政收支情况预测
(一)财政收入预测
1—9月份,全市组织财政收入69.29亿元,增长15.3%。从市本级情况看,得益于制造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税收实现大幅增长,土地交易市场活跃,公共预算收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实现超收,以及获得自治区新增债券转贷收入,财政总收入方面有所增加。
(二)财政支出预测
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25亿元,增长9.5%。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128.3亿元的82%,进度排全区第1位。其中:财政八项支出87.64亿元,增长10.1%,有力地支持了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从市本级情况看,实际支出将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主要是自治区转贷的新增政府债券、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用于偿还债务、加大统征统拆等重点项目投入,此外预算支出主要在各项目、科目之间进行调整。
根据全年收支预测情况,为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建议对市本级年初预算进行调整,从而使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更准确、更合理、更符合实际。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考虑的事项
2018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重点考虑以下事项:一是根据2018年自治区下达的新增债券情况,调增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二是保障工资福利支出政策落实到位。三是保障中心片区等统征统拆资金需求,调增征地拆迁安置报批费等。四是保障江山大道C段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调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等。五是保障60大庆等重点工作资金需求,相应调增项目支出。六是调减预计年底不需安排的支出,将资金用于保障急需资金的项目。七是已按规定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的在建项目,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相应调增预算。八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规定,对部门正常的工作业务经费原则上不作调整。
三、公共财政预算总收支调整
(一)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方面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8.01亿元,调整为62.59亿元,调增14.58亿元,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5亿元,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超收。
2.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3.4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7.75亿元,置换债券5.6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收入调整是根据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1—9月市本级收入完成情况做出的初步预计,实际执行中还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二)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方面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8.01亿元,调整为62.59亿元,调增14.5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47.51亿元,调增8.58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15.08亿元,调增6亿元。具体科目调整情况如下:
1.政府债券调整支出情况
(1)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支出调增7.7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亿元,用于防东铁路、文昌大道、玉石滩大道、北部湾高中项目建设,转贷港口区800万元、防城区2414万元(详见附件5)。
(2)置换一般债券支出调增5.68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还本支出增加3.48亿元,转贷两城区2.2亿元,全部按规定用于偿还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一般债务本金。
2.不含政府债券调整情况
不含政府债券的总支出调增1.15亿元,具体调整如下(详见附件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70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行政中心区维修改造、新时代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
(2)国防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00万元,主要是调减人防工程维护维修费。
(3)公共安全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30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行政中心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扫黑除恶”等各类违法犯罪办案等。
(4)教育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17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教育发展基金、党校新校园设备购置等。
(5)科学技术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149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及文艺项目、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36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基本补贴及办公经费、双拥创城工作等。
(8)医疗卫生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44万元,主要是将上年结转专款支出科目调整到相应科目列支。
(9)节能环保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521万元,主要是调减再生资源扶持资金。
(10)城乡社区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69亿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安排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企沙至茅岭道路工程、防城港国家旅游度假区(珍珠湾)概念性规划等。
(11)农林水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49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扶贫教育培训、将上年结转专款支出科目调整到相应科目列支等。
(12)交通运输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426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安排2017年度增开防城港北至广州南动车组列车奖励资金、将上年结转专款支出科目调整到相应科目列支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79万元,用于海珍路小商品市场搬迁。
(14)商业服务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38万元,主要是将上年结转专款支出科目调整到相应科目列支。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94万元,主要是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将2012年—2013年使用了海域使用金缴纳西湾红沙环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和疏港物流中心项目调整到“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16)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405万元,主要是调增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548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粮食储备支出等。
(18)其他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23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由于无法明确到具体项目等原因,将部分预留项目资金列入“其他支出”科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项目的具体使用单位及用途等情况,调整到相应科目列支。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50万元,增加部分用于上缴自治区一般债务发行费。
(20)上年结转专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亿元,主要是将支出调整到相应科目列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方面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31.35亿元,调整为43.52亿元,调增12.17亿元,具体如下:
1.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27.42亿元,调整为34.27亿元,其中土地金收入从年初预算的25.88亿元,调整为31.86亿元。
2.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增5.3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15亿元,置换债券2.1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方面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年初预算31.35亿元,调整为43.52亿元,调增12.1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4.72亿元,调增1.8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18.8亿元,调增10.37亿元。具体如下:
1.政府债券调整支出情况
(1)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调增3.15亿元,用于中心区、高新区、经开区征地拆迁支出(详见附件5)。
(2)置换专项债券调增2.17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还本支出调减1282万元,转贷两城区2.3亿元,全部按规定用于偿还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专项债务本金。
2.不含政府债券调整情况
不含政府债券的总支出调增6.85亿元,具体调整如下(详见附件4):
(1)城乡社区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872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从年初预留其他土地出让金支出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等。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00万元,主要是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后,相应调减支出。
(3)债务付息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692万元,主要是部分债务通过置换债券提前偿还,减少利息支出。
(4)转移性支出增加8.2亿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以及按照土地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补助港口区和防城区土地收益分配资金。
根据政府性基金的性质,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仍需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预算资金,确保收支平衡。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特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年初人大会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按以上方案进行调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要完成2018年的财政收支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开创防城港市财政工作新局面。
说明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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