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与价格、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提出全市农业地方立项项目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措施,负责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5)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业工程和农民奔小康措施。
(6)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组织和监督实施农业技术、农村产业质量国家和部颁标准、地方性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及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业设施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8)负责本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
(9)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委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计财科、粮油、市场和经济信息科、科教法制科、经管科。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业区划办、种子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三、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总收入1053.9679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指标增加205.834424万元,增长33.64%。增长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数,移动通讯补贴、退离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019年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支出总预算1053.967948万元,基本支出预665.967948元,占支出总预算63.19%,同比增加109.794248万元,增长16.49%;项目支出预算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81%,同比增加135.6万元,增长34.9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减少原因是项目有压减。
二、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053.9679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指标增加205.834424万元,增长33.64%,其中:一般拨款资金基本支出收入665.9679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指标增加109.723924万元,增长19.73%;增长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数,移动通讯补贴、退离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因此,2019年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有所增加;2019年专项拨款资金388万元,比2018年预算指标增加135.6万元,增长58.35%。增长原因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新增六个项目:分别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费,双高办工作经费、美丽办工作经费、防城港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有所增加,共135.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053.9679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3.099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27%;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8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1%(二级机构入编车辆数为1辆);项目支出预算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81%。
(二)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5.96794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593.099248万元,其中:行政人员工资148.1028万元,奖金6.8378万元,事业人员工资161.8464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资34.1568万元,奖金1.574万元,社会保障费139.143048万元,其中:行政人员社会保障费63.3005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社会保障费14.253252万元,事业人员社会保障费61.589296万元;住房公积金48.6384万元,其中: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21.1849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住房公积5.0078万元,事人员住房公积22.4457万元;伙食费补助17.6万元,其中:行政人员伙食费补助7.2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伙食费补助2万元,事业人员伙食费补助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8687万元。其中公务经费18.2600万元,行政人员公务费9.108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公务费1.76万元,事业人员公务费7.392万元;工会费7.0507万元,行政人员工会费3.0989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会费0.7147万元,事业人员工会费3.2371万元;交通补贴费25.08万元, 行政人员交通补贴费20.28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交通补贴费4.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财政拨款总收入1053.9679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指标增加205.834424万元,增长33.64%。增长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数,移动通讯补贴、退离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因此,2019年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019年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年支出总预算1053.967948万元,基本支出预665.967948元,占支出总预算63.19%,同比增加109.794248万元,增长16.49%;项目支出预算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81%,同比增加135.6万元,增长34.9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减少原因是项目有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84.9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6%,同比增加17.7537万元,增长20.8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50.1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6%,同比增加7.9562万元,增长15.87%。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870.201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6%,同比增加209.627448万元,增长24.09%。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8.6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同比增加10.0568万元,增长20.6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665.9679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9%,同比增加109.794248万元,增长16.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3.0992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06%,同比增加104.335848万元,增长14.59%。其中:基本工183.7764万元;津贴补贴99.318万元;奖金36.0118万元;绩效工资86.2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99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52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08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36348万元;住房公积金48.638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86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29%,同比增加5.4584万元,增长7.5%。其中:办公费2.746万元;印刷费0.618万元;水费0.256万元;电费0.98万元;邮电费5.168万元;差旅费7.46万元;维修(护)费0.256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0.786万元;工会经费7.05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88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1.“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防城港市农业委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二层单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86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424万元。其中:
①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5.486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减少4.524万元。2019年接待10次,接待人数500人次,减少原因主要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业务部门交流)费用。
②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委原有三辆公务车,其中两辆公务车参加事业公车改革不再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万元,其他0.5万元。
③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0万元相比没有变化,与2018年度相比没有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已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政府采购总预算5万元,其中:电子设备购置2.5万元;货物类1.5万元;服务类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农业执法用车1辆(小轿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局共选取2个项目编报绩效目标,其中:防城港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批复表_市农业农村局(原防城港市农业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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