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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0-05-22 16:17     来源:防城港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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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林业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的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回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铺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质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物,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任务。

(十三)完成市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单位1个,即市林业局本级。

内设4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即:防城港市森林防火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防城港市林业种苗管理站)、防城港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防城港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防城港市野生动植物和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防城港市基层林业工作站、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防城港市十万大山森林旅游管理委员会)、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差额拨款单位1个。即: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防城港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0年我局局机关及二层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0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81人,实有离休人员0人,实有退休人员30人。具体情况如下:

1.防城港市林业局本级编制人数11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3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7人。

2. 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人数32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30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6人。

3. 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编制人数12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1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4. 防城港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编制人数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4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2人。

5. 防城港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编制人数3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3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2人。

6. 防城港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2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7. 防城港市野生动植物和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编制人数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4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2人。

8. 防城港市基层林业工作站编制人数4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3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1人。

9.防城港市森林防火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1人。

10. 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编制人数14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0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9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0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809.19万元,同比增加216.58万元,同比增长13.6%。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85.61万元,同比增加177.51万元,同比增长11.77%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委市政府重新组建防城港市林业局,由副处级单位升为正处级单位,同时将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管理权限划归我局管理,单位人员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及机构事业运行经费方面也相应增加;

二是我市从2018年起,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油茶造林15万亩,油茶苗木市场前景好,因此苗圃加大了油茶育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80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5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77%,同比增加216.58万元,增长13.6%;项目支出预算6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23%,同比减少180.62万元,下降21.6%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委市政府重新组建防城港市林业局,由副处级单位升为正处级单位,同时将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管理权限划归我局管理,单位人员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及机构事业运行经费方面也相应增加;

二是我市从2018年起,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油茶造林15万亩,油茶苗木市场前景好,因此苗圃加大了油茶育苗。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比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105.98万元增加18.9万元万元,增长17.83;

2210卫生健康支出6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5%,比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52.78万元增加16.17万元,增长30.64;

3213农林水支出1526.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39%,同比增加146.08万元,增长10.58%;

4221住房保障支出8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5%,比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53.14万元增加35.44万元,增长66.6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5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84%,比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756.59万元增加397.2万元,增长52.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7.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2%,比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668.03万元增加349.59万元,增长52.33%。其中:工资及津贴奖金等738.09万元,社会保障费190.95万元,住房公积金88.5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1%,比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88.56万元增加41.92万元,增长47.34%。其中:公务经费39.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万元,交通补贴33.36万元,通信补贴5.00万元,工会经费13.2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58万元,机关伙食补助30.4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9%,比2019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0万元增加5.69万元,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23%,同比减少180.62万元,下降21.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23%,同比减少13.11万元,下降1.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1.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2.05%,同比减少46.73万元,下降12.0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47.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7.72%,同比减少120.78万元,下降32.82%

二、2020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85万元,项目支出617.7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3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7.34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211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113.4万元。

1.安全生产及林业改革发展项目等工作经费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把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林改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巩固林业改革发展成果的支出。

2.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合计4.6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防城港市林业局本级1.8万元、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0.6万元、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56万元、北仑河口管理处0.66万元。主要用于慰问计生挂钩点、独生子女、妇女儿童慰问费;开展党组织创新活动,购买、发放有关党建报刊书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七•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活动、参加市组织的七.一气排球比赛活动运动员购置运动服、保险、参赛相关比赛用具、开展困难老党员慰问及“党建带妇建”等;用于弥补工会各项活动经费不足等支出。

3.防城港市金花茶产业(核心)示范项目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我市拟以位于防城区华石镇的市中心苗圃为辐射带,创建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主要建设内容有金花茶种植示范园、金花共产品展销推广中心、森林生态旅游观光园等建设。继续完善华石至那河公路改道工程及环园道路工程建设工作,需支付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监测费。

4.古树名木管护经费1.5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古树名木管护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安排。经自治区认定,我市二级古树共77株。为确实做好古树名木的管护,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我市采取将管护费用补助给古树所有者的方式进行管护。

5.国有林场改革市本级配套资金35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文件精神,防城区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后,6个林场每年的各项经费由市财政和防城区财政局按6:4比例分担。结合防城区6个林场实际,需市财政负担的6个林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五险一金等经费

6.林产品展览会工作经费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及木制品展及全国(区)农产品展等需购置展品和支付展位费、补助参展协会组组织企业参展工作经费及参展企业运输展品车辆费用等。

7.林业项目资金检查、督查和审计项目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落实“两个责任”,确保林业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计划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防护林工程项目、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金山银山”造林绿化项目以及涉林扶贫惠民项目的林业资金进行审计和稽查工作。

8.全市林业会议、宣传、检查、网络租赁等工作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办公,差旅,会议,培训,接待,征订报刊、租用网络、项目检查验收,聘请法律顾问等日常运行发生的支出。

9.森林资源监督、执法及行政案件督办项目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全市使用林地的工程项目征占用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到期临时占用林地回收情况、森林植被恢复情况、涉林案件管理情况、历年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其他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统称森林督查),对辖区内乱砍滥伐、盗伐、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等违法行为进行常规巡查和专项打击。通过对重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督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的支出。

10.水源林保护与建设补助经费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为实现科学保护和有序开发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实现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森林生物多样性永续利用,取得最佳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建立水源林保护专项资金。开展森林防火防虫、森林资源抚育等工作;用于补助市十万大山保护局、上思县、防城区对水源林日常的管护、办案、防火宣传、聘请护林员等费用。

11.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执法项目经费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边境地区交通要道、集市的检查及候鸟迁徙通道清理捕鸟网等执法;组织湿地保护宣传月宣传,“爱鸟周”宣传活动、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20198月开始,区林业局不再安排人员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接收野生动植物,需由各市、市、区上送

12.业务楼运行维护经费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为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特别是全市森林火灾的预测、监控和指挥扑灭火等工作带来便利,确保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业务用房的正常运行,需要支付制冷设备及排水设备维修费、照明维护、聘请行政及后勤工作人员、维护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等费用

13.义务植树活动经费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为响应自治区“种大树、大种树”活动,计划开展 “3.12”“大种树”等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引导全民参与种树增绿,需要购置绿化苗木、肥料,请工人清杂等费用

14.油茶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补助2019年全市油茶新造示范林验收面积2853.4亩、一般新造林验收合格面积10792.4亩第二年补助、2020年油茶新造林5.2万亩第一年补助及2020年新造标准示范林0.5万亩第一年补助支出。

15.自治区级野生动物保护小区建设及极小种群拯救项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港口区红沙、企沙铜鼓潭、江平巫头极小种群动物进行保护管理差旅费、日常检查及宣传;对三个保护小区进行年度慰问及对膝柄木等极小种群的救护等费用支出。

16.残疾人保障金合计4.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1.64万元、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54万元、北仑河口管理处0.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我单位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根据办法规定计缴残保金费用。

17.金花茶种质资源保育园建设项4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金花茶产业的决定》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和生产需要,苗圃计划建设1个金花茶种质资源保育园,主要用于钢构大棚建设、品种引进费用。

18.苗木培育及抚育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金花茶、绿化苗、其他造林用种子及苗木款、肥料、农药、种植管护人工费、水电费、生产工具及劳保用品、生产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19.林业技术推广及种苗执法经费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林业送科技下乡活动发生的支出。

20.电子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防火了望台等维护经费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已经建好的两个森林防护视频监控及防火了望台进行维护发生的支出。

21.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等经费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的支出。

22.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及设备更新经费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维修防火设备,加强防火业务培训,提高我市扑火综合能力的支出。

23.农村能源项目业务经费3.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生态节能和安全生产大培训,提高沼气农民技术员技术水平,提高沼气池安全生产意识,有力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工作发生的支出。

24.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宣传、检查、培训、应急演练等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我市发生的薇甘菊疫情及其他病虫害加大监测力度发生的支出。

25.森林病虫害防治药物购置经费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买一批地灭安灭蚁净、苏维金杆菌、紫薇清等药物,全面加强我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26.非正常来源野生动植物收容救护项目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市非正常来源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处置工作的支出。

27.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强化秋冬季候鸟保护及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定期对养殖场、五个保护小区及鸟类迁徙主要栖息和觅食场所进行疫情监测,加强监测人员技能培训。

28.基层林业工作业务经费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防护林项目申报及林业站本地调查工作的支出。

29.补缴职业年金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防城港市社会保障事业局机关事业养老科提供的《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骸记账利息明细表》内容,我单位需承担已故人员郑振山201410-20175月职业年金费用。

30.十万大山保护区管护经费1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保护区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及时的、全方位的保护管理和监测的支出。

31.保护区保护管理基础设施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保护区综合管护、科研、监测、教育、宣传等工作,提高保护区综合管理水平。

32.保护区红树林有害生物防控专项运行费用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等福利支出;租赁船艇、车辆等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害生物防治专用仪器设备、耗材(如生物制剂、灭虫灯等相关配套)购置;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服务费等。

33.保护区监测科研运行费用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等福利费,科研监测技术服务费支出。

34.保护区社区共管业务经费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把社区一些活动项目纳入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深入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开展社区公管活动,促使其参与到保护区资源管护工作中来,有效保护辖区资源,努力促进自然保护区内和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35.保护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及鸟类救护专项费用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等福利支出,生态恢复及鸟类救护专用材料费,保护区苗圃修缮、界桩加密等工作委托业务费,生态重建与恢复费劳务费,青苗补偿费等。

36.保护区资源管护经费1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红树林、海草床、海滨湿地过渡带和区域内的海洋生物及鸟类资源均属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保护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资源进行严格保护,由于有些不法分子非法修建设施、围垦养殖、乱捕滥猎等保护区的各种鸟类,对保护区鸟类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了加强对保护区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保护区管理人员与护林队员在对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全面巡查,依法拆除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以确保海洋自然资源的安全性、持续性。

37.保护区综合管理专项经费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确保保护区管护、科研、监测、教育、宣传等基本工作正常开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护区综合管护,提高保护区综合管理水平。

38.公众科普宣传及业务培训费用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等福利支出,科普宣传材料等印刷费,珍珠湾科普教育基地物业管理费。

①林业事业机构55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3万元,项目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9个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③行政单位医疗7.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④事业单位医疗30.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⑤公务员医疗补助30.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规定,按公务员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⑥住房公积金88.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9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7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3.6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78万元,比2019年预算38.57万元减少3.79万元,同比下降9.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6.18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1.82%,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23.6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下降29.13%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预算23.6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下降29.13%下降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第四部分: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20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9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4个部门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

纳入林业局部门预算的9个事业单位包括:防城港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林技推广站、防城港市森林防火服务中心、  防城港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防城港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防城港市基层林业工作站、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北仑河口管理处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7.34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防城港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63.00万元,下降96.92%;其中:货物类采购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机关及二层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车辆7台,非编制车2台。

按车辆编制分类其中:机关单位(即市林业局)3台,二层单位市森林防火办1台,市林木林种繁育中心苗圃2台,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台,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台。

按车辆用途分类其中:执法车辆3台,特殊用途车辆1台,一般公务用车3台,生产用车2台。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有4个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8万元,其中:水源林保护与建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防城港市金花茶产业(核心)示范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0万元;国有林场改革市本级配套资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58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表一至表十三).xls

 

 防城港市林业局

2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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