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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05 12:09     来源:防城港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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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护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二)拟订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助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环境监测。

(四)负责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和保护区社区共建、共管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保护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

(六)完成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市林业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防城港市十万大山森林旅游管理委员会牌子,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内设5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资源保护科、资源利用科、科研宣教科、社区事务科。

派出机构5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包括平隆山管理站、汪乐管理站、垌中管理站、松柏管理站、大龙山管理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单位编制数32人,在编实有人数为30人,聘请人员11人。按人员性质分类全额事业人员30人。按级别分类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1人,科级以下23人(其中享受副科级待遇1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0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十三、附表补助县(区、市)项目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435.51万元,同比增加54.03万元同比增长14.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435.51万元,同比增加54.03万元,同比增长14.1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76%,同比增加77.01万元,同比增长22.94%;项目支出预算2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同减少0.48万元,同比下降2.0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48.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2%,同比增加7.22万元,增长17.34%。

②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0%,同比增加1.43万元,增加6.60%。

③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同比增加5.96万元,增长20.33%。

④农林水支出类科目328.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8%,同比增加39.42万元,增长13.6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76%,同比增加77.01万元,增长22.94%。其中:

Ⅰ、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2.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67%,同比增加50.51万元,增长15.22%。

Ⅱ、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同比增加4.0万元,增长16.06%。

Ⅲ、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2%,同比增加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3%,同比减少0.48万元,下降2.0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3.23%,同比减少0.72万元,下降19.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6.77%,同比增加0.24万元,增加1.2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69万元,项目支出22.8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事业机构41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2.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22.8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2.82万元。

具体项目如下:

1.十万大山保护区管护经费1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万元。

广西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82年,2003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我国西南部广西防城港市的上思县和防城区交界处,总面积87.41万亩(占防城港市国土面积的9%),是广西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森林覆盖率为95.6%。主要以保护北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野生植物狭叶坡垒、十万大山苏铁和云豹、金钱豹等极度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是维护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屏障,其茂密的森林可蓄水量相当于建设一座中型水库的蓄水量,可提供城市供水,发挥水源涵养区的作用。为了保障水源不被污染,森林正常发挥其功能,对保护区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及时的、全方位的保护管理,为实现科学保护和有序开发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实现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森林生物多样性永续利用,取得最佳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提供有效的保障。

十万大山保护区管护经费开支为人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等费用,费用合计18万元。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防城港市残疾人联合会、防城港市财政局、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要求,由于我局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根据办法规定计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16.79万元/×12个月) ×1.5%=3.02万元。

3.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1.8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0万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规定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党组织活动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以及工会、团委、妇女委员会等文件要求,结合市财政的有关规定,2021年计划开展党组织创新活动,工会、共青团员及妇女活动等费用1.8万元(600/人×30=1.80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9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3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下达指标10.39万元减少0.46万元,同比降低4.43%

1.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同比下降0%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减少0.46万元,下降4.43%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同比下降0%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车辆2台。

按车辆用途分类:一般公务用车2台。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防城港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表一至表十三).xlsx

 

                 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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