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它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乱收费行为,接受公民报警,救助遭受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遭险的人员和公安部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现下设7个内部机构:办公室、宣传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中队、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光坡中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编制人数41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33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6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9%,同比增加41.15万元,增长6.43%;项目支出预算54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1%,同比减少237.46万元,下降33.38%。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9%,同比增加41.15万元,增长6.43%;项目支出预算54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1%,同比减少237.46万元,下降30.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049.31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5.63%。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6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6.78%。,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5.7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92%。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7.21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9%,同比增加41.15万元,增长6.43%;项目支出预算54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1%,同比减少237.46万元,下降30.38%。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16万元,项目支出544.17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4公共安全支出1049.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63%,同比减少225.54万元,下降17.69%。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8%,同比增加19.78万元,增长31.26%。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水平提高,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比例相应提高。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2%,同比减少1.27万元,下降3.43%。减少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4)221住房保障支出57.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9%,同比增加10.72万元,增长2.31%。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相应提高。
2.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8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9%,同比增加41.15万元,增长6.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8%,同比增加37.99万元,增长7.06%。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8%,同比增加3.17万元,增长3.14%。增加的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4%,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与2020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目支出预算54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1%,同比减少237.46万元,下降30.3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7.6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6.54%,同比减少3.9万元,下降1.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被装费用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2.54%,同比减少108.5万元,下降31.91%。减少的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和维修(护)费用支出下降;
资本性支出预算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92%,同比减少125万元,下降96.15%。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9%,同比增加41.15万元,增长6.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政策改革,民警工资福利相应提高。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8%,同比增加37.99万元,增长7.06%。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水平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8%,同比增加3.17万元,增长3.14%。增加的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4%,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与2020年基本持平。
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全口径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金额一致)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公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22万元(全口径),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22万元,比2020年预算73.72万元减少32.5万元,同比下降44.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0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兄弟省(市、自治区)及兄弟单位有关领导、同志来我大队检查工作、调研视察和参加各类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40.2万元,同比减少32.5万元,下降44.7%,主要用于我单位执行公务、公务车辆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40.2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5.85%,主要是用于我单位执行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执勤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100%,本年度不安排车辆购置。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22万元,同比减少35.2万元,下降44.09%,增减因素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02万元,与上年一致,同比持平。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4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万元,同比减少5.5万元,下降5.85%,主要是用于我单位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执勤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等,减少的原因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我支队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拟2021年不安排车辆购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无此项预算。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大队部门预算的7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中队、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光坡中队,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25.33万元,同比减少196.31万元,同比下降13.81%。收入预算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投入相对减少。
2021年支出总预算1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9%,同比增加41.15万元,增长6.43%;项目支出预算544.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1%,同比减少237.46万元,下降30.38%。支出预算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5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0.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17。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采购方式为分散采购和协议采购),同比减少115万元,下降95.83%。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大队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2辆(全部为一般执勤执法用车),实有12辆公务用车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项目有2个,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5万元,分别为:港口交警大队辅警人员经费262.5万元;港口交警大队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经费64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由市本级经费拨款、中央及自治区补助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和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四个部分组成。。
二、公共安全支出:指行政运行和其他公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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