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防财教〔2020〕64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0〕7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普通高中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比例落实分担资金,履行政府投入责任。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教育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函〔2020〕3号)要求,按比例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切实履行政府投入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做好高中阶段相关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各县(市)财政、教育部门及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请各县(市)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普通高中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2020年普通高中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地区名称 |
本次下达资金 |
其中: 其中:涉农资金分配情况 |
县级分担资金(全年助学金) |
备注 | ||||||||||
|
合计 |
国家助学金 |
免学杂费 |
合计 |
贫困县 |
非贫困县 | |||||||||
|
小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小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小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
|
防城港市合计 |
-3.05 |
-16.05 |
13 |
-22.2 |
-19.54 |
-2.66 |
19.15 |
3.49 |
15.66 |
-3.05 |
6.86 |
-9.91 |
19.42 |
|
|
上思县 |
6.86 |
-1.74 |
8.6 |
-4.11 |
-3.46 |
-0.65 |
10.97 |
1.72 |
9.25 |
6.86 |
6.86 |
|
9.87 |
|
|
东兴市 |
-9.91 |
-14.31 |
4.4 |
-18.09 |
-16.08 |
-2.01 |
8.18 |
1.77 |
6.41 |
-9.91 |
|
-9.91 |
9.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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