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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批准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广西物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30%股份的请示

2020-11-11 09:23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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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报[2020]228号

防城港市国资委:

我公司与广西物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物产集团”)合资设立的广西物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冷链物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亿元整,其中,广西物产集团出资2.1亿元,占股份70%,我公司出资0.9亿元,占股30%。2020年2月20日,我公司按《广西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园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约定以现金形式注入冷链物流公司资本金900万元。

鉴于我公司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集中精力谋划建设医学实验室产业园、产业经济区等重大医学文旅项目,以致我公司无法派出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跟进冷链物流公司的各项工作。为优化我公司资源配置,我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董事会同意转让我公司持有的冷链物流公司股份。2020年9月10日,我公司向贵委申请核准冷链物流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贵委于2020年10月16日批准了该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18]2号)文件规定,企业产权(资产)在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现特向贵委请求批准我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冷链物流公司30%股份转让给广西物产集团,转让股权价格为900.12万元。

妥否,请批示。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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