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的通知
2019-05-09 16:0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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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武钢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防城港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19﹞412 号)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相应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根据计算公式“调整后销售价格=当地现行实际销售价格÷(1+10%) ×(1+9%)”计算,我市天然气调整后的价格分别为:
(一)居民用气价格:第一阶梯价格为3.0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价格为3.6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为4.53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最高限价为3.86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从 2019 年5月1日起执行。
三、请各燃气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的通知.pdf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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