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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12月7日)

2023-10-18 18:31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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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2年12月7日)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公安部门





1 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自然资源部门





2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九届第37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桂财综〔2014〕62号


3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九届第37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桂财综〔2014〕62号

4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5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桂财综〔2014〕62号,桂财税〔2016〕38号,桂财规〔2019〕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6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


7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桂价涉字〔1994〕164号,桂价费〔2007〕578号,桂建计字〔2005〕53号,桂财综〔2007〕54号,桂财税〔2020〕38号
水利部门





8 水资源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桂价费〔2015〕66号,桂价费〔2016〕103号,桂水资源〔2019〕44号,财税〔2018〕147号,财税〔2020〕15号


9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桂财税〔2016〕37号,桂价费〔2017〕37号,桂财税〔2020〕44号
农业农村部门




10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桂财综〔2007〕54号,桂价费字〔1995〕088号
林业和草原部门





11 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桂财规〔2021〕5号,桂发改收费规〔2022〕325号
人防部门





12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桂价费字〔2003〕462号,桂防规〔2020〕1号,桂财税〔2020〕44号
法院





13 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19〕283号,桂财政法〔2020〕29号
市场监管部门





1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桂价费〔2007〕301号,桂价费〔2009〕184号,桂价费〔2018〕83号
卫生健康部门 15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
十一 仲裁部门





16 仲裁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财综〔2010〕19号,国办发〔1995〕44号,桂财税〔2018〕17号
地方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 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
桂价费字〔2001〕308号,桂财综〔2007〕54号,桂财综〔2016〕29号,桂财税〔2020〕1号



(1)乔木




(2)灌木




(3)绿篱、花篱




(4)草坪、地被植物




(5)花卉




(6)临时占用绿地




(7)园林设施损坏


2 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
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桂价费〔2013〕78号,桂价费〔2012〕36号,桂财综〔2016〕29号,桂财税〔2020〕1号
交通部门





3 公路路产补偿费
桂价费〔2006〕76号,桂财综〔2007〕54号,桂财税〔2018〕20号



(1)路面




(2)路基




(3)桥涵




(4)交通工程设施




(5)通行费设施设备




(6)绿化




(7)其他路产




(8)其他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企业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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