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防城区财政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桂财税〔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桂财税〔2018〕9号).doc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