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港口区(防城区)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1日
抄送:市水利局,本局预算科、农业科
防城港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
(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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