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水利局,市税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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