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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样办

2022-07-19 09:33     来源:防城港市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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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8月1日启动,为了防控疫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全面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首贷申请“错峰办理”机制。 

  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预申请。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高中阶段学校、县(市、区)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录入预申请系统。 

  首次申请流程及申贷材料: 

  1.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办申贷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并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等材料。 

  4.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申请基本流程: 

  1.登录个人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首页的申请贷款按钮和我的贷款的申请贷款卡片申请贷款。点击申请会出现手机认证短信验证界面,通过验证后会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2.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选择共同借款人,系统会自动载入您的历史共同借款人,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3.确认填写信息正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4.同意远程受理协议,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授权。 

  5.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实名认证,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 

  6.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卡片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无需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更方便快捷。申请续贷后,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会显示该贷款申请的进度。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诚信还款:知识改变人生,信用成就未来!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2次,并如实更新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毕业后的贷款学生必须按贷款时的承诺诚信还款。 

  防城港市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防城港市 0770-2883829 

  防 城 区 0770-3251870 

  上 思 县 0770-8525506 

  港 口 区 0770-2810053 

  东 兴 市 0770-769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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