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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指引

2024-09-18 08:52     来源:防城港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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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覆盖范围及资助对象

补助标准

工作流程

发放形式

项目分布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

覆盖范围: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
免保教费对象:在园在籍脱贫家庭儿童、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儿童、城乡特困救助儿童、孤儿(含实际无人抚养儿童)和烈士子女。监测对象同一学历层次在校期间,无论是否消除风险,都继续享受符合政策要求的资助。保持其他类型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总体稳定,差异化资助政策继续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予以核拨。

幼儿园宣传政策→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同级教育部门→幼儿园给予免除保教费→签字确认→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资金至幼儿园→幼儿园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台账。每年5月30日、10月30日前完成补助资金拨付。

直接免除符合条件的在读龄幼儿保教费。

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

咨询电话:0770-2883829,上思8525506,东兴7694479,港口2810073,防城3251870

              防城港市学生资助中心 宣

以上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表述为准。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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