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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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覆盖范围及资助对象 |
补助标准 |
工作流程 |
发放形式 |
项目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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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覆盖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
2021年秋季学期起,平均每生每天5元,全年在校天数时间按195天计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试点学校向学生提供等值营养餐。 |
学校宣传政策→班级统计→年级、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生签字确认→学校上报同级教育部门→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资金→学校建立工作实施过程台账。每学期提前下达资金到学校,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资金申请拨付。 |
给予学生提供等值的营养膳食。 |
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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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
覆盖范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 资助对象:1.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港口区辖区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全覆盖。2.市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在校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特殊教育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实际无人抚养学生)、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烈士子女等。监测对象同一学历层次在校期间,无论是否消除风险,都继续享受符合政策要求的资助。 3.人口较少少数民族(28个):珞巴族、高山族、赫哲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门巴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俄罗斯族、保安族、德昂族、基诺族、京族、怒族、鄂温克族、普米族、阿昌族、塔吉克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景颇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仫佬族、土族 |
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一般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1750元。 |
学校宣传政策→班级统计→年级、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生确认银行卡号→学校行文请示同级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同级教育部门请示财政拨付资金至学校→学校按要求发放补助资金→学校发布发放公告→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补助资金发放。 |
银行代发。 |
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市二中、市外国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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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覆盖范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的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 资助对象:1.脱贫户家庭学生(含脱贫不隐定家庭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2023年秋开始增加)5.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6.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7.城市低保家庭学生;8.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9.孤儿(含实际无人抚养儿童)等学生。 |
2024年春季学期起,一般学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
学校宣传政策→学校比对数据库→学校组织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生确认银行卡号→学校行文请示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资金至学校→学校按要求发放补助资金→学校发布发放公告→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发放。 |
银行代发。 |
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小学、市特殊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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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义务教育“两免”:免学杂费、免课本费 |
覆盖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从2023年6月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小学每生每年72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按100人核拨。 |
学校核定在校在籍学生数→学校行文请示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资金至学校→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学期提前下达资金到学校。 |
直接免学费、杂费。 |
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小学、市特殊学校、市外国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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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0-2883829,上思8525506,东兴7694479,港口2810073,防城3251870。 防城港市学生资助中心 宣
以上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表述为准。 2024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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