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项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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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覆盖范围及资助对象 |
补助标准 |
工作流程 |
发放形式 |
项目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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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覆盖范围: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1.脱贫家庭学生、2.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6.孤儿(含实际无人抚养学生)、7.烈士子女、8.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9.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10.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同一学历层次在校期间,无论是否消除风险,都继续享受符合政策要求的资助。 |
1.一等资助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实际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二等资助脱贫家庭学生(含2014/2015年度脱贫)、同一学历层次曾享受过助学金(首次资助)且现已消除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三等资助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学生、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不符合一二等助学金受助条件的学生以及各地各校认定符合受助条件的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
学校宣传政策→学校比对数据库→学校组织学生申请→班级、年级、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生确认银行卡号→学校行文请示同级教育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资金至学校→学校通过银行代发补助资金→学校发布发放公告→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发放。 |
银行代发。 |
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市实验高中、市高级中学、市防城中学、市新时代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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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 |
覆盖范围: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180元。 |
学校宣传政策→学校组织学生申请→班级、年级、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校予以受助学生免除学费→学生签字确认→学校请示同级教育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资金至学校→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 |
直接免除学费。 |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上思县中学、东兴中学、市实验高中、市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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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
覆盖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公办、民办学校。 免学杂费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脱贫家庭学生、2.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6.孤儿(含实事无人抚养学生)、7.烈士子女免除学杂费。监测对象同一学历层次在校期间,无论是否消除风险,都继续享受符合政策要求的资助。保持其他类型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总体稳定,差异化资助政策继续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2016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2档:1.城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2.农村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 |
学校宣传政策→学校组织学生申请→班级、年级、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生签字确认→学校予以受助学生免除学杂费→学校请示同级教育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资金至学校→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 |
直接免除学杂费。 |
自治区城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市实验高中、市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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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0-2883829,上思8525506,东兴7694479,港口2810073,防城3251870。 防城港市学生资助中心 宣
以上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表述为准。 2024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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