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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指引

2024-09-18 10:11     来源:防城港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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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覆盖范围及资助对象

补助标准

工作流程

发放形式

项目分布

(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覆盖范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资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且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子女、孤儿(实际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和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等资助对象:孤儿、家庭劳动力均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家庭学生。
二等资助对象:脱贫户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为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三等资助对象:支出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自治区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市本级一次性发放短期生活费。一等补助路费、第一学年学费和6个月生活费,二等补助路费和6个月生活费,三等补助路费和3个月生活费。其中路费补助标准为区内高校500元/生,区外高校1000元/生,市本级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月300元/生。

学校宣传政策→学校组织学生申请→班级、年级、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校行文请示同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下拨补助资金→学校通过银行代发补助资金→学校发布发放公告→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入学补助资金的发放。

银行代发。

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市实验高中、市高级中学、市防城中学、市北部湾高中、市新时代高中。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申请额度最高不超12000元/生/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16000元/生/年。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学校宣传政策→学生进入系统进行预申请→提交县(市、区)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审核→学生提供相关材料→签订合同→县(市、区)办理中心通过系统审核并上报国开行→国开行审批并发放贷款。每年10月30日左右结束业务办理。

银行代缴高校学费等。

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

(3)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覆盖范围: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并实际到岗。毕业当年是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因聘用单位录取程序原因最迟可延迟至毕业次年的3月31日前。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 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在同一基层单位工作连续满36个月可申请补偿,审核通过后一次性补偿完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两年内及时办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若遇政策调整或取消,应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补偿对象:指攻读最后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或学费补偿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2022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学生进入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版)进行申请→提交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核→县(市、区)提交自治区审核。每年5月30日前完成审核上报。

银行代发。

上思县、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

咨询电话:0770-2883829,上思8525506,东兴7694479,港口2810073,防城3251870

                                                                                               防城港市学生资助中心 宣

以上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表述为准。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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