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边境地区学生资助项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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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覆盖范围及资助对象 |
补助标准 |
工作流程 |
发放形式 |
项目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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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边境地区高中(中职)生活费补助项目 |
补助对象:补助的对象为户籍地在边境 0-3 公里范围内,同时在户籍地的县域内高中(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受学校主管属性限制。 |
每生每年1500元。 |
东兴市、防城区等部门宣传政策→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公示→县级教育部门申请财政下拨补助资金→县级教育部门发放补助资金→县级教育部门建立受助学生材料档案。每年分别于5月31日、11月30日前完成春秋学期补助资金发放。 |
银行代发。 |
东兴市、防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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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边境地区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
补助对象:对户籍所在地在 0-3 公里范围内且当年度被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大学新生。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受原就读学校主管属性限制。 |
每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如实填写《入学补助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11月30日前完成 |
银行代发。 |
东兴市、防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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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项目 |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边境 0-3 公里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或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正式学籍在园适龄幼儿,不受户籍限制。 |
按每生每年1500元核拨。 |
学校宣传政策→班级统计→年级、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学校行文请示同级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同级教育部门请示财政拨付资金至学校→学校发布发放公告→学校建立资助工作台账。每年分别于5月31日、11月30日前完成春秋学期补助资金拨付。 |
直接免除保教费。 |
东兴市、防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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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边境地区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边境 0-3 公里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
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18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年790元予以核拨。 |
直接免学费。 |
东兴市、防城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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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0-2883829,上思8525506,东兴7694479,港口2810073,防城3251870。 防城港市学生资助中心 宣
以上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表述为准。 2024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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