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期)
近期,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和餐饮食品等5大类食品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3),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防城港市仁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清洗消毒的“自消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70-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蔬菜制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蔬菜干制品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3.食用菌制品抽检项目为:镉(以Cd计)、铅(以Pb计)。
二、糖果制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三、肉制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为: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3.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为: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4.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为:苯并[a]芘、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胭脂红。
5.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为: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四、水果制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蜜饯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抽检项目为:啶虫脒、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五、餐饮食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2.花生及其制品(餐饮)抽检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B1。
附件4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餐饮具样品大肠菌群超标。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清洗消毒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餐饮具内壁接触;或者是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