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期)
近期,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7大类食品1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问题的样品1批次(见附件3)。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东兴市大树根饭店清洗消毒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70-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₁、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二、肉制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酸性红)、氯霉素。
2.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
3.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4.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诱惑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三、调味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225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油抽检项目为: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食醋抽检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3.辣椒酱抽检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 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4.味精抽检项目为:谷氨酸钠。
5.普通食用盐抽检项目为: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
四、乳制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为: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铅(以Pb计)、丙二醇、商业无菌。
2.调制乳抽检项目为:蛋白质、三聚氰胺、铅(以Pb计)、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五、食糖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白砂糖》(GB 3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砂糖抽检项目为: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2.赤砂糖抽检项目为:总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螨、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 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
六、食用农产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肉抽检项目为:恩诺沙星、甲氧苄啶、多西环素、尼卡巴嗪、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2.鸭肉抽检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恩诺沙星。
3.食荚豌豆抽检项目为:多菌灵、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噻虫嗪。
4.韭菜抽检项目为:镉(以Cd计)、腐霉利、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多菌灵。
5.洋葱抽检项目为: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
6.辣椒抽检项目为:镉(以Cd计)、噻虫胺、啶虫脒、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
7.茄子抽检项目为:镉(以Cd计)、噻虫胺、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
8.番茄抽检项目为:氧乐果、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
9.普通白菜抽检项目为:毒死蜱、氟虫腈、阿维菌素、啶虫脒、氧乐果。
10.芹菜抽检项目为:毒死蜱、噻虫胺、甲基异柳磷、腈菌唑、甲拌磷、氧乐果。
11.菠菜抽检项目为:毒死蜱、阿维菌素、氧乐果、克百威、腐霉利、乙酰甲胺磷。
12.大白菜抽检项目为: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克百威、甲胺磷、敌敌畏。
13.油麦菜抽检项目为:氟虫腈、氧乐果、克百威、阿维菌素、毒死蜱、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三氯杀螨醇。
14.叶用莴苣抽检项目为: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克百威。
15.叶芥菜抽检项目为:氧乐果、阿维菌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啶虫脒。
16.黄瓜抽检项目为:氧乐果、毒死蜱、敌敌畏、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乙酰甲胺磷。
17.节瓜抽检项目为:吡虫啉、啶虫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
18.结球甘蓝抽检项目为:氧乐果、乙酰甲胺磷、苯醚甲环唑、毒死蜱、噻虫嗪、三唑磷。
19.花椰菜抽检项目为: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毒死蜱、氧乐果。
20.胡萝卜抽检项目为: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21.马铃薯抽检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毒死蜱、甲拌磷。
22.苹果抽检项目为: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啶虫脒、甲拌磷。
23.鸡蛋抽检项目为:甲硝唑、甲氧苄啶、多西环素、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地美硝唑、氟苯尼考。
七、餐饮食品
(一)相关标准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馒头花卷(自制)抽检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包子(自制)抽检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3.油饼油条(自制)抽检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4.花生制品(自制)抽检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糕点(自制)抽检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甜蜜素。
6.酱腌菜(自制)抽检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
7.餐饮具抽检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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