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7期)
近期,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3大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和水胺硫磷不合格问题的样品5批次(见附件3)。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东兴市洪记大酒店清洗消毒的“六边形菜盘(自消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上思县轩记饮食店清洗消毒的“自消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广西绿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鸭心”,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万佳农贸市场田继平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富玲小食杂店销售的“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70-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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