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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期)

2025-07-18 17:15     来源: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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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蔬菜制品、饼干、肉制品、水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12大类食品2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不合格的样品5批次(见附件3。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东兴市潇记米粉店清洗消毒“自消餐具(不锈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祥源老友粉店清洗消毒“自消餐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上思县铁钢餐饮店清洗消毒“自消餐具(汤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广西防城港市北港金海市场胡桂玉销售的“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果园直通车水果经营部销售的“脐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核查处置情况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70-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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