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辖区2023年第二季度 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报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市卫健委组织制定的《2023年防城港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在市辖区设置了50个城市供水监测点。水质监测点涵盖市政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和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监测频次为每个季度1次,计划分别在2023年3月、6月、9月和11月进行采样和检测。市疾控中心于6月下旬对市辖区第二季度的城市供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测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我市市辖区50个供水监测点的饮用水水质进行了检测。其中: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2个、末梢水监测点39个,二次供水监测点7个,自建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1个、末梢水监测点1个。
二、检测指标
水质检测指标共35项。
(一)微生物指标3项: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
(二)毒理指标14项: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三溴甲烷、亚氯酸盐;
(三)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三卤甲烷。
(四)消毒剂常规指标1项:二氧化氯。
三、水质检测结果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2023年第二季度城市饮用水采样监测50份水样,经检测合格49份,总合格率98%。具体如下:
(一)市政供水出厂水。检测水样2份,合格率100%;
(二)市政供水末梢水。检测水样39份,合格38份,合格率97.44%;
(三)二次供水。检测水样7份,合格7份,合格率100%;
(四)自建集中式供水。检测出厂水和末梢水各1份,合格率100%。
附表:防城港市市辖区2023年第二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表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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