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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部门决算

2025-09-19 10:40     来源: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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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于2015年5月27日开业运营,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心理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我院担负全市精神病患者的收治任务,承担“三无”对象、司法肇事对象、残疾服务对象中的精神病人及社会各类医保对象的精神病人收治任务,同时肩负全市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指导全市精防机构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服务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本级)

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90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5.49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6.03万元,下降3.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86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99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拨付重大传染病经费同比上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2338.6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2.35万元,下降3.4%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9.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增加2024年医疗机构业务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02.2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907.74/2911.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07.74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3.25万元,增长4.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2907.7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3.25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医疗公共卫生人员增加,故经费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86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27.99万元,下降5.7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7.86万元。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8万元,支出决算为4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4%。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9.82万元,支出决算为4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增加了该部分的拨款。主要2024重大传染病防治,该项目用于开展各项医疗卫生精神病防治工作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我院财政补助方式为定额补助,故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只有项目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财政补助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院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中央重大传染病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等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比较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项目实施的效果效益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明显。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2024年年初的绩效目标为基础,通过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等资料的详细分析,我部门落实年初预算,明确安排资金支出方向,保证资金用途,严格预算约束,规范预算使用范围。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均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年底尚存在资金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完成支出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项目评分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4万元,执行数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二是按时按月支付,有效的维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实现既定目标、完成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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