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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告

2025-09-18 09:00     来源: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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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1.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制定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3.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6.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调拨使用。

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救援工作。

9.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11.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2.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3.对全市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5.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下拨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6.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驻港中直(区直)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17.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局本级编制19人、在编在职人员17人。处级领导干部4人,处级非领导干部3人,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7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退休干部8人,遗属家属1人。

2.市应急救援中心编制17人,在编在职人员14人。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14人。

3.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10人,在编在职人员9人。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9人,退休干部5人。

4.市应急安全服务中心编制2人,在编在职人员2人。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2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请见附件: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197.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3.8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454.0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2.45万元,增长2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3.81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2.49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委托业务费支出进度缓慢。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0.85万元,增长162.23%,主要原因是防城港市应急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购买体验服务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4.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197.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97.84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2.45万元,增长2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交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74.06万元增加78.97万元,增长106.63%。主要原因2024年9月起新增转隶人员11名。

3.卫生健康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35.81万元增加3.19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为有调入调出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及新增转隶人员11名,故社保经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新增转隶人员11名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0.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新增转隶人员11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应急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购买体验服务项目。较2023年度决算数99.15万元增加250.85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2023年防城港市应急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购买体验服务项目支出进度缓慢。

6.住房保障支出59.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57.61万元增加1.43万元,增加2.48%。主要原因是有调入调出人员变动、公积金基数调整及新增转隶人员11名。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5.87万元,主要为应急局开展各项工作的开支,较2023年决算数1498.75万元增加97.12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支付2024年度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经费和调离、辞职等人员职业年金。

9.结余分配0万元。

10.年末结转和结余454.03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765.39万元增加82.45万元,增长4.67%。其中:基本支出783.64万元,项目支出1064.2万元。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9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2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调出变动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调出变动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60.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9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调出变动以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93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2%。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主要原因为11名转隶人员的失业和工伤保险基数调整。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3.6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0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数的99.67%。主要原因是调入调出人员变动,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58%。主要原因是巡查、检查减少,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及生活补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5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0.85万元,增长25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支付防城港市应急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购买体验服务项目进度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4%,比上年决算支出数减少20.0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督查检查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8万元,原因是自治区应急厅配置一辆小型专用客车应急通讯指挥车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17万元,平均每辆2.3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8%,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次,人次32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9万元,下降12.95%,比上年决算数69.44增加7万元,增长10.0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7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0.91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65.45%;工程支出0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0 %;服务支出5.76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34.55%。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森林消防指挥车1辆,应急通讯指挥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2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3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此项目为防城港市应急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购买体验服务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4.2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同时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核查了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单位在绩效管理工作中,预算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不够重视。下一步改进措施: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单位领导班子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17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年度预算调整4.5万元,执行数为6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1.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召开会议、季度预防重特大事故分析会议,完成安全生产执法任务、聘请专家监督检查、整理档案资料进馆等,群众满意度达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单位在绩效管理工作中,预算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本单位将及时梳理部门支出各项绩效指标,科学设置、整合绩效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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