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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1 17:00     来源: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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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发展规划和药具管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对下级计生药具工作部署、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审核、编制各类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分配计划,并对基层药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药具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没有设置内部机构,设有正副主任各1名岗位,3名药具管理员岗位,1名工人岗位。  

人员情况 2024年初单位在职人员4人,年末在职人员共4人,其中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1,其他管理人员2人,工人0名。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2024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92.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90.78增加1.75万元,增加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27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88.62万元减少4.35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1位工资较高的人员退休,新进1个人员工资较低,财政减少卫生事业投入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发生。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发生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业务发生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业务发生

7.其他收入8.2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2.16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其他收入业务增加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92.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2.5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90.78增加1.75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资、社保缴费调整,财政补助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与2023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安排此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16.49万元减少8.06万元,下降48.88%,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补助减少社会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8.4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68.67万元增加9.77万元,上升14.23%。主要原因是2024财政补助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6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5.62万元增加0.04万元,增加1%。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88.62万元下降4.35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卫生事业投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2.96万元,项目支出11.31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51万元,支出决算为8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卫生事业投入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目安排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初预算为8.56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减少0.13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减少社会保障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初预算为63.3万元,支出决算为70.17万元,增加6.87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卫生事业资金投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66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持平

其余项目本单位没有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0.12万元的112.1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8万元105.14%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对人员办公经费的拨款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96万元105.21%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增加退休人员补助资金。

其他项目没有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事业管理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台0(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防城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业务经费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均为一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1万元,其中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业务经费项目支出10.3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1.6%,残疾人保障金项目0.45万元占项目支出3.98%,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0.5万元,占项目支出4.4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业务经费自评得分为98.85分,自评结论为一等。防城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残疾人保障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一等,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一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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