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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07 15:27     来源:防城港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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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防城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防政务公开办〔20211号)、《防城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防城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开展《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通过局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等信息渠道发送《条例》知识点,让单位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意并学习到《条例》内容,提高对《条例》的认识并加深印象。

在重新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进行梳理、确定后,我局于2021122日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板块中主动更新了防城港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根据单位最新的人事变动情况在网站“机构设置”专栏主动更新或补充完善了“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领导班子简历”等有关内容。

2021年,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分门别类在网站多个栏目板块,按《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了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基础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内容。其中包括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年度部门决算、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监督检查等水利行业各类信息180条。

(二)重视解读回应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

2021年,我局通过“中国防城港互动管理平台”一共累计接收处理了7件含依申请公开、在线咨询、单位信箱等群众诉求信件,处理率100%,按时处理率100%。能够对社会关切问题及群众疑问做到及时回应,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水利业务帮助和科普,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2021114日,我局在“中国防城港互动管理平台”收到1份个人对“2018年、2019年和2020防城港市防城江的径流量,以月为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要求,因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属于我局制作、保存、获取的信息,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桂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于115日以《防城港市水利局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防水公开〔20211号)答复申请人(同步于平台反馈),明确告知其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建议其向相关单位咨询并附上联系方式等信息。该申请人在收到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后,于117日在平台上给予我局评论内容 “满意”、满意度“比较满意”的评价。

(三)持续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积极派员参加每年全市组织的多期政府门户网站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专员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水平;主动对接联系相关工作部门,能够根据最新工作要求,及时整改已公开错误信息,更新各专栏信息动态,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流程。

(四)有力保障公开平台建设和运行

市水利局设有本部门政府门户网站, 未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账号,也未自行开发建设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我局主要配合市政府办信息管理中心做好本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市政府办信息管理中心针对门户网站专栏设置、内容保障、更新维护等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对接和管理维护。

(五)强化监督保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严格信息保密审核发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均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动态信息”、“通知公告”等栏目针对社会时政、单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需要,主动公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社会评价工作、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绩效考核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过程中,也发现存在有工作不细致、不完善等问题:一是2021115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发现,没有及时了解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动态调整并同步在网站上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敏感度不够。二是有关业务科室对于信息公开属性的确定不够明确,日常没有形成行文的同时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的习惯,为后续信息公开材料收集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易出现混乱或是认识不清的情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单位干部职工认识度、积极性均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情况:单位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能够主动配合单位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开展日常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公示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对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防城港市水利局(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37403办公室,电话:07702820417,邮箱:fcgslj@163.com)。防城港市水利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fcgs.gov.cn/slj/,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查阅。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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