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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1 11:34     来源: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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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导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16室政务公开科,邮编538001,电话:0770-2818682、281869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05条。其中,政务公开84条,工作动态58条,通知公告1300条,政策法规14条,机构风采9条,党建类40条。通过防城港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2件,占50%,信件申请2件,占5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再次认真梳理政府信息,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要求,及时更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形成《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我局网站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21年防城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环评技术评估专栏,进一步做到了网站发布信息分类有序、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

(五)监督保障。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一是逐一检查各有关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否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要求进行撰写和发布,并对未按要求编制年报的单位进行通报二是根据2021年上半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和反馈的检查结果仔细核实是否完成指标内容;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检查应公开尽公开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的,予以通报。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市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点多、面广,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举办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和信息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举办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和信息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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