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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3-07 19:54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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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依据工作职责编制了《防城港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16室政务公开科,邮编538001,电话:0770-28186820770-2818692,电子邮箱:fg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发〔20224号)要求,紧紧围绕助推行业发展、促进利企便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推进政策文件、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防城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针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具有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等情形的文件,通过文字、图表图解进行解读,鼓励各单位通过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更加简单生动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2022年,依托防城港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075,其中在一体化平台发布惠企惠民政策1001条,发布疫情防控各类信息603条。同时依托防城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答群众诉求138612件,群众满意率达99.05%极大地提升了群众诉求回应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桂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市共收到群众通过在线申请、信函申请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3件,答复265(含上一年结转2),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涉及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我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我市规范性文件197份,并实现动态更新。同时,要求各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严格把关、及时公开。

(四)加强政府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围绕工业稳增长、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在网站增设相关服务性专栏,集中统一公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疫情防控措施等。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的话务联动对接,实现一键转接三方通话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2022年我市的政务新媒体新增8个,删除1个,共有55个。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优化报批流程,加强公开审查,严格政府信息与数据的审核把关。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常态化。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提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三是用好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直面工作短板、加强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85

0

4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31

行政强制

7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11.75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3

0

0

0

0

0

2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4

0

0

0

0

0

2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264

0

0

0

0

0

2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1

3

2

0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针对2021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图解政策解读方式,对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进行多方位解读。二是广泛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我市工作,加强与地方电视台、新闻网站合作,对我市重要活动进行报道,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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