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做好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指导基层工会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懂事、监事制度,负责基层工会换届改选指导工作。负责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指导和推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活动,承担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等工作。负责特困职工和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市本级工会经费收管用及工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总工会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市总工会本级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防城港市总工会本级部门预算的5个职能部门包括:组织宣教部、劳动保障部、财务资产部、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5个部门。
纳入防城港市总工会部门预算的1个二层事业单位是:防城港市工人文化宫。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我会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5人,实有离休人员0人,实有退休人员7人。具体情况如下:
1.市总工会本级编制共有11个,其中行政编4个,事业编
7个。在职10人,其中正处级3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科员及以下1人。退休7人。
2. 市工人文化宫编制共有5个,其中行政管理编3个,后
勤编2个。在职5人,其中正科级1人,科员级2人,工人2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十二、2019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表十三、附表补助县(市、区)项目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预算517.08万元,同比增加84.06万元,同比增长19.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08万元,同比增加84.06万元,同比增长19.41%。
2019年支出总预算5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0%,同比增加35.26万元,增长18.90%;项目支出29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0%,同比增加48.80万元,增长19.80%。
2019年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元旦春节送温暖专项经费;二是因市、县派驻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社会化工作者人数的变化及社保基数的变化,相应增加配套经费;三是增加了行政在职人员的通讯补助;四是今年增加了市直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五是2019年增加了残保金项目经费;六是增加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专项经费;七是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等。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517.08万元,同比增加84.06万元,同比增长19.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94 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7.98%,同比增加 70.25 万元,增长18.26%;增加原因:今年新增3个专项经费、增加了行政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和通讯补贴、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9.29 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 5.66 %,同比增加6.70万元,增长29.66%; 增加原因:今年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因此养老保险增加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0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3.30%,同比增加4.27万元,增长33.33%;增加原因: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因此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正常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 3.05%,同比增加2.85万元,增长22.04%;增加原因:住房公积金正常增长。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 517.08 万元,同比增加84.06万元,同比增长19.4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9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98%,同比增加 70.25 万元,增长18.26%;增加原因:新增3个专项经费、今年增加了行政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的通讯补助、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9.2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66 %,同比增加 6.70万元,增长 29.66 %; 增加原因:今年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因此提高相应的养老保险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0%,同比增加4.27万元,增长33.33%;增加原因: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因此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正常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05%,同比增加2.85万元,增长22.04%。增加原因:住房公积金正常增长。
基本支出22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0%,同比增加35.26万元,增长18.90 %;项目支出29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0 %,同比增加48.80万元,增长19.80 %。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17.08 万元,同比增加84.06万元,同比增长19.41 %,其中:市本级经费拨款517.08万元,同比增加84.06万元,同比增长19.41 %。
2019年支出总预算51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9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98%,同比增加 70.25万元,增长1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9.2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66 %,同比增加6.70万元,增长29.6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0%,同比增加4.27万元,增长33.33%;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5%,同比增加2.85万元,增长22.04%。基本支出22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0%,同比增加35.26万元,增长18.90%;项目支出29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0%,同比增加48.80万元,增长19.80%。
2019年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元旦春节送温暖专项经费;二是因市、县派驻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社会化工作者人数的变化及社保基数的变化,相应增加配套经费;三是增加了行政在职人员和通讯补贴;四是今年增加了市直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五是2019年增加了残保金项目经费等;六是增加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专项经费;七是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1万元,项目支出295.2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20.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总工会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行政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助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边海防线基层工会工作经费、劳模工作经费、聘请专职工会工作者配套经费、市、县派驻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社会化工作者经费等项目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7万元,项目支出185.1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工人文化宫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获得劳动模范等特殊贡献表彰人员退休后的待遇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困难职工帮扶配套资金市、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金、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支出、残保金、防城港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公共文化服务等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83万元,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6.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填报系统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得出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2.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填报系统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得出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8.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预算填报系统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5.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填报系统自动按比例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22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90%,同比增加35.26万元,增长18.90%。 按经济分类科目名称说明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4.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86%,同比增加32.88万元,增长20.30%;增加原因: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绩效奖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年度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4%,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9.65%。;增加原因:今年将行政在职人员通讯补贴纳入年度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加)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0.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加)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9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95万元,比2018年预算1.995万元减少1.70万元,同比减少85.2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因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9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工会各项工作检查接待经费,如医疗保障办公室工作检查接待费、财务检查工作接待费、组建工作检查接待费等。我会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总工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0.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总工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行政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助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列支于政府采购预算的修缮工程款20万,是用于防城港市工人文化宫内篮球场及其周边辅助公用设施的修缮工程,加强内部机构和设施,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无国有资产。
四、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防城港市总工会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80.75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2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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