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建档程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困难职工建档程序
01
提出申请、签授权书
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向基层工会或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广西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手印。
02
入户调查
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其他家庭成员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手印。
03
审核上报
基层工会对申请材料和入户调查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04
信息比对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职工申报材料提交民政核对信息平台进行比对。
05
公示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申请名单在大厅公示栏或电子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06
审批建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报本级工会审批建档,并根据职工致困原因给予分类帮扶救助,救助金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

二、困难职工线上自主申请
申请人可以关注“广西工会”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扫描“广西困难职工微信自主申请平台”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实现足不出户线上自主申请。
具体操作如下:
线上自主申请通道一:关注“广西工会”微信公众号——“互助服务”——“困难职工自主申请”——“业务办理”中的“广西困难职工在线申请”(按提示完善信息,签署姓名后提交即可)。
线上自主申请通道二:申请人扫描“广西困难职工微信自主申请平台”小程序二维码——登录“广西困难职工自主申请”——点击“业务办理”中的“广西困难职工在线申请”(按提示完善信息,签署姓名后提交即可)。
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受理结果信息通过微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注:在申请前可以先点击“帮扶救助自诊”填写家庭基本信息完善自诊评估表,由系统进行初步判断其家庭是否符合困难职工建档要求,最终以当地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为准)

(“广西工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广西困难职工微信自主申请平台小程序二维码)

三、申请困难职工建档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01
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02
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
03
职工本人银行卡;
04
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
05
患病的需提供当地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医疗费用发票(一般以提出申请的前6个月为计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复印件;
06
子女读高中、中职或大学的,需出具就读证明及缴费凭据;
07
因意外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需提供受灾有效证明材料(一年内);
08
其他致困材料。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