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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民宗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1-11 10:19     来源: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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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桂发〔2021〕23号)、《防城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防发〔202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在全区率先起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条例》,编入《防城港市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将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事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市人大议事规则。市政府批复给予市民宗委立法工作经费20万元支持,与广西海商海事法学研究会签订《地方性法规委托起草协议书》,于8月正式启动《条例》起草工作,12月底出初稿。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种形式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周、食品安全周等活动,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创城大舞台”等,先后组织演出及活动40余场次,参与群众约6.4万人;组织关注“道中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累计12600人次参与,访问量达54852,答题互动参与人数6053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注度,大大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走向社会,走向群众。

(二)在法治轨道上创新推动宗教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立足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合力不强的实际情况,在全区率先制定由民宗、公安、国安、政法、网信、教育等35个部门组成的宗教事务联合执法机制,从组织领导、部门职责、执法启动、执法处置、执法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15项具体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有效强化治理非法宗教及各种宗教乱象,筑牢宗教领域安全“防火墙”。二是大力畅通举报渠道。我委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防城港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相结合等方式,对非法宗教活动及涉宗教违纪违法行为的17项受理范围进行宣传公示,健全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4类受理体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多种途径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

(三)全面履行依法行政管理职责。一是依法开展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做好民族成份登记变更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每位申请的公民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把审批流程,并及时在平台系统申报办理。2023年以来,为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36批次共84人;翻译单位名称牌匾印章、文件头名牌等116个,审核牌匾印章翻译89个。二是依法开展宗教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涉宗教各种矛盾和问题,今年以来,我委联合统战、公安、国安、网信、民政等部门共开展专项排查21次,召开市级宗教议事协调机构全体会议1次,依法处置非法宗教活动9起,涉宗教敏感案(事)件8起,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力维护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市民宗系统执法力量仍有待进一步强化,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以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示范引领,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及时撰写报送法治建设工作述职报告,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紧扣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总要求,结合职能实际,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做深做实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充实壮大基层执法队伍力量,持续巩固发展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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