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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海洋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02-07 10:45     来源:市海洋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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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执法,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专题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对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和违法用海用岛等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海域使用秩序。同时,按要求将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培训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海洋行政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帮助干部职工完善法律理论知识体系。二是举办2023年全市海洋行政执法业务暨党风廉政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海监总队举办的广西海洋行政执法培训班,到港口区海洋局专题讲授执法业务理论,并结合工作实际解析案例,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综合素质和能力。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普法网上自学,并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确保网上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

(三)扩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一是以“法治三月三”“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通过宣传栏、文化墙建设,办公区LED屏播放,微信工作群、局门户网站转发相关知识等方式,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宪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国家海洋法律法规、地方政策,争取群众对海洋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年内,通过“上渔船、下一线、走码头、进企业”等形式,向用海企业、沿海群众发放宣传册200多份,张贴通告200多份,悬挂横幅30条,面对面集体宣传3次;通过防城港电视台、防城港新闻网及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通告1份;群发西湾清理政策短信10万余条。

(四)坚持宪法准则,扎实推进立法计划编制。一是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严格按照法定原则、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二是夯实规划和法治保障基础。组织起草《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开采海砂的规定》,已于2023年8月10日正式公布施行。组织开展《防城港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25年)》编制,目前初稿已完成,待有关审议程序完成后公布实施。

(五)合法合规履职,以高水平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依规保障项目用海需求。今年,我市用海批复面积550公顷,236公顷海域通过自然资源部用海预审,保障了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钦防铁路增建二线、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等重大项目用海。二是妥善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调整防城港西湾滨海主题乐园项目用海,并顺利取得继续填海批复,重新梳理、分批上报18个“批而未填”第一类围填海项目继续填海申请。年内全市共12个项目获批继续填海251公顷。三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实行“绿卡”行动,开辟用海保障服务绿色通道,持卡企业可享受政策解读、审批指导、问题协商等服务,进一步畅通与企业沟通渠道,按下项目用海服务保障“加速键”。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开展海陆执法巡查共152次,监测用海项目109个次、无居民海岛207个次,处置涉嫌违法用海用岛行为31宗,收缴罚没款153.8万元。对西湾近岸、滩涂等海域非法养殖开展清理行动62天,共清理围网18张、蚝排17 张、蚝架14张,蚝柱约558亩,与养殖户签订自行清理承诺书26份,带动周边群众自行清理约365亩,清理养殖废弃物约155立方。五是推动项目用海审批提速增效。通过“串联”改“并联”,指导业主“平行”推进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耗时较长的专题,大幅缩减项目用海前期审批时长,特别是养殖用海审批时限从6个多月缩短至1个多月。六是落实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年完成2195.9万元海域使用金收缴工作,完成率达111.3%,为2家企业减免海域使用金915万元,降低企业用海成本,助力企业持续发展。

(六)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内部法律顾问队伍。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律师资质,配备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具体涉法事务,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立法、合同审核、代理行政复议等共43件。此外,我局通过文件明确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科室、内部法律顾问人员及工作职责,搭建、完善、健全法务内部工作流程,推动内部法律顾问参与单位法务事项。

(七)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规出庭参与应诉。我局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答复行政复议,出庭参加行政应诉。2023年,我局受理2个行政复议申请均按要求时限答复申请人;受理3个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均按有关规定由行政负责人主动出庭参与庭审,截至目前,3个案件均已终审判决,我局没有需履行的行政判决事项。

(八)落实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23年共受理2件网上信访事项件,其中市长信箱1件、广西信访系统1件,自治区政法委转办矛盾纠纷案件1件,均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进行答复或处置,未出现极端信访事件,实现全年无群访、越级访,信访形势总体良好。二是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机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三是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参加自治区海洋局组织的自治区级海洋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工作,研究制定《防城港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和《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开采海砂的规定》的海洋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提升公众知晓率。四是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区(市)海洋行政执法部门参加自治区海监总队组织的海洋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共6宗案卷参评,及时归纳总结评查发现问题,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点及共性、个性问题作深刻分析。

(九)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截至目前,《法治防城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涉及我局26项任务中,已完成24项,2项正在推进;《防城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涉及我局84项任务中,已完成71项,13项正在推进,其中牵头事项共20项,已完成19项;《防城港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涉及我局11项任务中,已完成10项,1项正在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海洋法律法规未适时修订,影响基层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已颁布实施20多年,部分条款与现行用海管海形势不相适应,对基层海洋治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二)基层海洋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市基层海洋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职能不健全、不统一。市、区(市)海洋行政执法存在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职能划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统筹协调开展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局现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海洋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够深刻,还不能适应当前执法新要求。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头作用,开展学法用法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继续强化依法规范履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执行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具体涉法事务。

(三)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服务、矛盾化解工作。主动开展用海用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企业”“入村屯”活动,扎实推进用海用岛等行政争议纾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减少,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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