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我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领导能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简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流程,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买房筹集首付款的压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的通知(试行)》,开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2023年8月提前完成新增租房和提前退休2项提取业务的“跨省通办”服务事项。三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四是实现职工租房提取、退休提取全流程智能审批办理,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网上业务大厅申请租房提取、退休提取业务,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立即出账。
(三)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遵循公开发布、动态调整等配套机制,厘清职责,及时按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修订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依法行政并履职尽责,行使法定权力,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23年7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已划转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我中心依法履行行政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责,发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督促其改正、责令限期办理,对需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做好案件证据和材料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查处,并及时跟进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积极推行免罚制度。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为,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发展打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六)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的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加大公众参与度,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规定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市司法局备案,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过程公开、程序正当,执行法定程序到位。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性事项,切实做到依法决策。2023年,广西十环律师事务所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件;参加中心召开的会议6次;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对即将签署的合同协议、贷后管理、日常业务等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约33件;向逾期借款人发送律师函,催收逾期贷款,共发函6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中心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建设工作创新不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亮点不够多。二是人员编制数量有限,执法人员力量总体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公积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以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作风,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激励广大干部奋勇争先、担当作为。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带队“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现场宣传公积金政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运用“一微一网”“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模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普法促进执法,帮助群众和企业更直观、更深入地理解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制度,避免因不知法而违法,不断提升普法服务质效。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三)全面树立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决策程序,树立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教育全过程,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各项法律法规。三是学习法律法规的意识,铸牢法治思维基础,强化学用结合,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努力营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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