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穿于各项科技工作当中,为建设创新型防城港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专门聘任广西正权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法律顾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需要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与局系统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列入局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底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引导科技领导干部做出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寻求法律依据、避免重大失误,以此全面推进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局党组始终把坚持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调整了市科技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确保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我局把作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党规,中央和市区委重要文件精神及相关科技法规内容纳入全体干部培训计划,并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深入持续开展学习研讨,积极选派领导干部参加各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学习培训,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七八五普法学习并取得考试通过率100%,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二是以科普宣传为抓手,促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近五年,先后制定了市科学技术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宣传、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等活动,内容涉及农业种养殖技术、法律咨询、防灾减灾、网络安全、艾滋病预防、慢性病防治、创新创业等方面,深受群众欢迎。对国家、自治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科普知识进行了宣传.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展板宣传等方式,围绕宪法、科技进步法、科学普及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知识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
(五)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作出重大决策、推行重大事项及出台重要文件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向市司法局咨询,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所有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全部按规定程序出台,未发生一起因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出台违规、领导班子决策违法或者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起群众非正常上访等相关事件。
(六)坚持规章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政府规章。截至目前,已经申请废止《防城港市科技奖励办法》。
(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
(八)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特点,通过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同时,进一步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学习、宣传还不够深,部分干部没能处理好学法用法与业务工作推进关系,对学习法律知识的持续性和深度不够。
(二)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三)工作中部分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有关政策法规还不够熟悉,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法治、依法做好科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
三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立足于同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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