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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热点问答

2023-09-27 11:11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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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那些银行可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

答:目前,原商业贷款为工行防城港分行、建行防城港分行、中行防城港分行、农行防城港分行、北部湾银行防城港分行、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等7家银行贷款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

二、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答:申请人申请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本市缴存人员以及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的湛江市、北海市、钦州市、海口市、儋州市、茂名市、阳江市、玉林市及南宁市等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缴存人员

(二)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及以上

(三)房屋为防城港市内的自住住房,并同意抵押

(四)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抵押人)或房屋权属证明上登记作为共有人的配偶

(五)申请贷款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六)申请贷款的房屋无其他抵押权人、无设定居住权

(七)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不能增加其他抵押权人及设定居住权;

(八)仅受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差额部分需自行结清。

、申请商转公免自筹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和房屋相关材料。

(一)个人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确认表》(由受理窗口提供,原件2份)。

 2.夫妻双方、其他共有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3.婚姻状况证明

1)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需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声明》(格式由中心提供,原件2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未能获取的由申请人自备。

2)广西壮族自治区外民政登记婚姻的申请人除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声明》(格式模版由公积金中心提供,原件2份)外还需根据个人婚姻状况提供

①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②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③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

4.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申请人须提供,原件1份

5.个人征信报告(申请提交贷款材料时授权查询)。

6.一类银行卡(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二)房屋相关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2.原商贷的《借款合同》(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3.偿还原商贷还款对账单,须含贷款本金余额,并加盖原商贷发放银行业务公章(原件1份)。

如何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流程是什么?

    答:我市商转公免自筹贷款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原商业贷款相应银行营业网点提交申请-银行营业网点受理后提交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原商贷发放银行批准-受托银行办理不动产顺位抵押-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转至原商贷发放银行提供的账号-申请人结清商贷差额资金-受托银行办理原商贷撤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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