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小知识第十七期|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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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上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现就相关知识点为大家进行讲解。
一、办理方式?
答:申请人通过签约方式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业务。
二、如何签约?
答:一是申请人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防城港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商业贷款委托提取协议签约/解约”,根据提示办理签约手续。二是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业务窗口线下办理签约。
三、申请条件?
答:申请人申请签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无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有权机关冻结;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列入本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限制提取;
(四)申请签约的商贷住房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记录的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四、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的额度?
答: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的额度是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核查签约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上月还款金额为准。签约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上月发生多笔还款,对冲金额等于多笔还款金额相加;签约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上月没有还款,当月不发生对冲;签约人住房公积金可用账户余额不足对冲上月还款金额时,当月不发生对冲。
五、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金额转到哪儿呢?
答: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的金额转至签约人在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绑定的银行卡内。
六、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的具体时间?
答:自申请人签约成功的次月起,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于每月20日自动对冲。
七、如果不想签约了,如何解约呢?
答:一是申请人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防城港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商业贷款委托提取协议签约/解约”,根据提示进行解约手续。二是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业务窗口线下办理解约。
八、办理范围?
答:目前,在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进行试点,申请人在上述银行有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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