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不停车检测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3 年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3〕11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将启用国道G210线K3562公里+600米路段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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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名称 |
行政区域公路桩号 |
检测方式 |
维保管理单位 |
是否通过检测 |
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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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不停车检测点 |
国道G210线K3562公里+600米 |
双向 |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
通过检测 |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
二、检测路段将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双向24小时不停车自动检测,请严格按照规定合法合规装载、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禁止货运机动车辆途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系统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辆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记录资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三、2023年9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为政策法规宣贯期,在此期间,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企业和个人主动卸货至国家规定的限载标准的,将以提醒教育为主,不实施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1日0时起,将对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具体承办单位: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56号三楼违章处理大厅,电话:0770-3282106。
特此通告。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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