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08-04 15:39
来源:防城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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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第16号)
《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已由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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