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绩效 促发展 | 2021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1年来,港口区医疗保障局在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及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惠民生保稳定工作,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使港口区医疗保障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截止2021年10月31日,港口区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为12.9133万人,实际参保12.8232万人,参保率约为99.302%。
助力乡村振兴,救助建档立卡。港口区医疗保障局始终保持着积极的心态贯彻执行着港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指示精神,时刻牢记“形势严峻、万众一心、万无一失、成绩要好”十六字要求,力求做好港口区人民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任务,深入群众身边了解并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挂牌成立港口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6月23日,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港口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是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有8个股室。主要本着“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着力优化服务,提升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医疗保障待遇。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港口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以及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大力规范并整治辖区内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全覆盖性现场检查。截至目前,港口区共有126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1家,定点药店115家。现已完成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以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力求共同规范港口区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在检查的同时向定点机构工作人员发放医疗保险基金相关条例。强化了全港口区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各医保定点机构人员的守法意识,强效规范了各医保定点机构的运营,严厉打击了违规使用及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为港口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扬帆起航
完成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港口区共有3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现已全部实现支付方式改革。其中市精神病医院实现按床日付费,市妇幼保健院和港口区人民医院实现DRG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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