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财政政策,着力支持工业振兴
2021-04-21 10: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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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工业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广西工业政策的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工业强桂”战略,解决工业新旧动能转换、新旧结构转换、新旧模式转换等制约当前我区工业振兴的“断点”“堵点”“痛点”问题,日前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财政支持工业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从瞄准支持范围、创新支持方式、加大资金筹措和提高监管质效等方面明确了广西财政支持工业振兴的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围绕全区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突出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科技保障,着力在补链、强链、延链上下功夫,瞄准了广西财政支持工业振兴的范围主要包括:自治区“双百双新”等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千企技改”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政府性投资基金和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做大做强、改进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对地方经济贡献的企业、工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奖励等。
《实施方案》明确采取贷款贴息、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据实结算等多种方式,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发力;统筹用好“桂惠贷”、融资担保等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培育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支持采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债券作用,由自治区代市县发行一定规模的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标准厂房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方案》围绕“十四五”期间前三年工业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任务,明确在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集中财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工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21—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筹措资金400亿元,争取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200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各市县财政要参照自治区做法,根据当地实际及财力状况加大对工业的支持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监管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生效;深化工业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金使用效果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类检查指出的问题分类做好台账,编制清单,做到逐项跟踪、对标销号、扎实整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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