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2018年7月2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450000201806230015 |
1、有三个红砖厂烟囱排出的烟气味道很大,严重扰民;2、桂威混凝土搅拌站将泥沙水排入小溪,污染了村民的灌溉用水。 |
南宁市 |
大气,水 |
1.反映的三个砖厂位于横县莲塘镇山柏村,实为横县山柏村横县山柏页岩砖厂(2条生产线)、横县柏晟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横县山柏页岩砖厂停产,厂区内配套建设有脱硫除尘设施,采用碱液喷淋脱硫除尘。横县柏晟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区配置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设置围挡、加盖顶棚,筛分工序车间为密闭,且采用布袋收尘,焙烧废气经脱硫塔脱硫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横县环保监测站对其废气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检查时广西横县桂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厂区配套防尘降尘污染防治措施,查看厂区周边植被及农作物,未发现有大量粉尘沉积痕迹。厂区门前马路对面有农灌水沟有流水,主要为山柏村部分居民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及部分雨水、公路雨水,水沟内还有水泥沉积物,横县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横县环保监测站在该农灌水沟内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COD符合要求。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2 |
D450000201806230025 |
6月17日曾向督察组反映“青秀区怡宾路2号武警水电生活小区5栋和6栋之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问题”后,6月18日垃圾全部被处理,现出现反弹,投诉人认为小区对此无管理机制。 |
南宁市 |
土壤 |
2018年6月25日青秀区组织城区住建部门、相关街道社区人员到现场查看,向物业方下发了整治整改通知书,要求其27日前整改完毕。6月26日,城区工作人员致电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其加强对武警水电生活小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方表示会在27前日清理小区内建筑垃圾,后经青秀区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垃圾已清理完毕。青秀区将加大对物业管理方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武警水电一总队怡宾路生活小区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广西武警水电部队方进行沟通,协调其督促物业加大对小区内建筑垃圾清理力度,避免建筑垃圾堆积现象复燃。 |
属实 |
限期整改 |
|
|
3 |
D450000201806230038 |
1、山柏页岩红砖厂及其分厂(位于山柏页岩红砖厂附近几百米)及另一家2016年开设的砖厂排放的废气有异味,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2、莲州公路旁边的桂辉混凝土搅拌站废水排到农田,污染农田,产生的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
南宁市 |
大气,水 |
1.反映的三个砖厂位于横县莲塘镇山柏村,实为横县山柏村横县山柏页岩砖厂(2条生产线)、横县柏晟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横县山柏页岩砖厂停产,厂区内配套建设有脱硫除尘设施,采用碱液喷淋脱硫除尘。横县柏晟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区配置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设置围挡、加盖顶棚,筛分工序车间为密闭,且采用布袋收尘,焙烧废气经脱硫塔脱硫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横县环保监测站对其废气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检查时广西横县桂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厂区配套防尘降尘污染防治措施,查看厂区周边植被及农作物,未发现有大量粉尘沉积痕迹。厂区门前马路对面有农灌水沟有流水,主要为山柏村部分居民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及部分雨水、公路雨水,水沟内还有水泥沉积物,横县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横县环保监测站在该农灌水沟内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COD符合要求。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4 |
D450000201806230085 |
反映位于府城街道办北门屯的一条无名河边堆放垃圾产生恶臭扰民。曾向市长热线反映,一直未解决。 |
南宁市 |
大气,土壤 |
经查,该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武鸣区府城镇府城社区北门屯河对面,是府城社区一个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站。现场勘查发现,由于近期连续雨天,未能及时清运,加上垃圾堆放过多,时间较久,产生恶臭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 经核实,有群众曾于2015年向市长热线反映过,由于2016年以前府城镇没有垃圾中转站,府城社区将该垃圾堆放点作为一个临时垃圾中转站,每个月都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理,当时就将情况向群众进行解释,群众也已表示理解。2018年6月26日,府城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机械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将垃圾清运到武鸣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预计2018年7月5日清理结束。 |
基本属实 |
限期整改 |
|
|
5 |
D450000201806240004 |
反映万力隆皮革厂近几天无臭味。环保局下发责令其停产的通知书,但现在处于不完全停产状态,仍有车间进行生产,不过不是产臭味的车间。担心过一段时间后会继续生产,建议关停并搬迁。 |
南宁市 |
其他污染 |
横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24日对该企业臭气污染问题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28日下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对该企业限制生产十五日,6月4日委托南宁市环保监测站对该企业限制生产期间厂界臭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企业厂界监测点各时段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10至658,超过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新扩改建)要求。6月8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9日对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制革车间所有工段停产整治,制革车间所有工段已停产,并对企业臭气污染问题立案处罚,正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群众反映未完全停产车间为企业皮手套、皮包等成品加工车间,不在责令停产范围内。该企业停产整治期,横县均有执法人员到该企业进行巡查,未发现恢复运行制革生产车间现象。横县将加快推进企业异地搬迁项目进度,待企业完成整改恢复生产后,加强对企业监管力度。 |
属实 |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
|
|
6 |
D450000201806230022 |
反映自2012年开始鹿寨县和江口乡政府在该地区征地建设电镀工业园,该项目无批文,现已开挖了林地500亩、旱地300亩、水田200亩,破坏了生态环境。 |
柳州市 |
生态 |
广西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项目办理了国土、建设、发改、环保、水利等相关手续,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
7 |
D450000201806230036 |
反映位于冠亚国际星城景园二期的一楼商铺的餐饮店都没有专用烟道,油烟全部排向小区。6月13日,多个部门的政府人员一起来到业主家说会停业4、5家,现在也未见停业。反映一年多来,未见处理。 |
柳州市 |
大气 |
冠亚国际星城二期房地产项目位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大道98号,项目建设10栋商住综合楼(1#,9#-17#),其中1层至2层为商铺,3层以上为住宅。有14家多家餐饮项目入驻,商住综合楼未设立专用烟道。阳和新区管委会已正在加快推进整改措施。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整改 |
无 |
|
8 |
D450000201806230091 |
反映位于柳江区方园大厦的麦克风暴KTV产生噪声扰民。公示只是责令该KTV改正,但是业主认为娱乐场所按照规定不应该设立在居民商住楼中,文新局也未发放经营许可证,希望取缔。 |
柳州市 |
噪音 |
1.麦克风暴KTV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营业,区文体新广局已下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经2018年6月22日现场复查,该KTV已停止营业。2.麦克风暴KTV于2017年9月4日在网上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745022100000043。3.经监测,该KTV油烟排放浓度达标,边界噪声最大排放值为54 dB,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功能区规定的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无 |
|
9 |
D450000201806240003 |
反映位于桂柳大道102号正和城D1区六栋前面的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楼很近,质疑垃圾站的环评报告与现实情况有严重不符。环评报告明确指出垃圾站距离六栋居民楼二十四米,实际上大概只有十米,投诉人反映环评报告具有法律效应,但住建部门未按照环评报告的依据进行审批,而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大于八米即同意项目选址。 |
柳州市 |
其他污染 |
(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位于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02号的正和城D(D1、D2)区、E区、F区项目正在建设。现已有部分房子已建成交付给业主。 (二)正和城D(D1、D2)区、E区、F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中附件十一“会展中心北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正和城二期)总平面图”于2013年9月24日通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分局审批;现场建设单位提供正和城二期(D1地块)总平面图(高层住宅)已经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总平面图上显示出图时间是2014年12月25日。因最新确定规划总平垃圾中转站位置满足VJJ-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表4.3.2中小型V类转运站“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m”的要求,未重新报审环评批复。在规划总平面图中标注有正和城小区D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内容,正和城小区D区建设垃圾中转站与规划相符。 (三)正和城小区D区垃圾中转站/公厕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属于小型转运站,建设地点位于D区东北角,该项目建设方案及垃圾中转站单体方案于2014年3月14日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正在办理中,现场检查时,已停止施工。根据现场测量,距离垃圾中转站最近的D区6栋1单元1号房客厅阳台外墙距垃圾中转站南面外墙约12.9米,卧室阳台外墙距垃圾中转站南面外墙约14.3米,符合CJJ27-200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表4.2.3中“与相邻建筑间距≥10m”的要求,同时也满足VJJ-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表4.3.2中小型V类转运站“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m”的要求。 (四)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并测量距离。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10 |
D450000201806230007 |
之前反映大朗背、木洞水电站占用6亩多农田,非法截流的问题。近日当地政府部门去现场查处时水电站已放流,待现场查处的工作人员走后水电站又对河流截流。问题出现反弹。 |
桂林市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不属实。 大朗背电站、木洞电站2003年筹备建设,手续材料齐全,且电站已按要求落实了水利、环保有关措施,与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2018年6月25日,调查组到实地调查,大朗背水电站、木洞水电站建设是对河流的部分水源进行截流,发电后再流入河道,水电站项目经过设计院专业评估,对当地生态影响不大,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临桂区采取不打招呼、不固定时间的方式分别于2018年6月18日、20日、22日、25日多次到大朗背水电站、木洞水电站及其取水口、受影响河段进行暗访,均未发现非法截流现象。特别是6月21日临桂降大暴雨后,两个电站所在河流水量增加,未出现非法截流事件。 |
不属实 |
临桂区将加大对大朗背水电站、木洞水电站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将立即处罚。 |
无 |
|
11 |
D450000201806230024 |
反映位于兴安县的吉源砖厂和兴安县挣荣砖厂在最近一年不间断地在山上采石,挖掘机钻头产生的工作噪音很大,有时晚间也开工,严重扰民。 |
桂林市 |
噪音 |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吉源页岩砖厂取得了环评批复,尚未进行环保验收,2016年6月开始间断性的进行生产设备调试,2018年5月,通过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后停产,距离最近的村庄约250米。峥嵘页岩砖厂取得了环评批复,尚未进行环保验收,2016年8月开始间断性的进行生产设备调试,2018年5月,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后停产,距离最近的村庄约250米。 2018年6月25日,兴安县到两家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页岩开采区停止作业,未能现场核查页岩开采时挖掘机钻头噪声影响周围村庄情况,从现场情况判断,砖厂作业时噪声可能会对周边造成影响。 |
基本属实 |
1.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页岩开采。 3.兴安县环保局将加强对砖厂的监督管理,确保砖厂整改落实到位,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及时开展噪声监测。 4.针对吉源页岩砖厂、峥嵘页岩砖厂未进行环保验收投入生产的行为,兴安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下一步,兴安县环境保护局将按程序进行处罚。 |
无 |
|
12 |
D450000201806230033 |
反映恭城县矿产公司和龙星矿产公司位于村庄的上游,将生产废水外排至河流,影响下游居民的饮用水。废水污染农田,造成农田无法耕种。废渣排入桃花江,使河床升高,影响水质。多年以来政府都是做表面工作,实际从未改变。 |
桂林市 |
生态,土壤,水 |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恭城县矿产公司和恭城龙星矿业公司早期开采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下游河流造成了污染。目前两家企业都处于停产整治阶段,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矿产公司为回头山矿区内村庄安装了安全饮用水设施。水利部门为该区域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饮用水安全问题。 2.根据检测报告,下游农田有土壤重金属超标现象,该区域种植的玉米中铅有超标现象。 3.恭城县矿产公司和恭城龙星矿业公司早期开采废石堆放在窿口周边,受大雨山洪影响可能有少量废石冲到河里,但未造成河床升高的影响,但对河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4.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群众举报后,县委、政府印发了《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工作组,督促企业开展整治工作,三家公司仍在停产开展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且部分工作已取得实效 |
部分属实 |
1.责成恭城县矿产公司、龙星矿业有限公司依据《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方案》于2019年底以前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2.责成恭城县矿产公司、恭城龙星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按照《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恭城龙星矿业有限公司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开展窿口周边废石、窿口涌水等治理工作,确保2019年年底完成窿口周边废石及窿口涌水的治理。 |
无 |
|
13 |
D450000201806230034 |
反映恭城矿产公司和龙星公司在矿山开采时污染了桃花江下游村民的农田,导致农田重金属超标。 |
桂林市 |
土壤,生态 |
举报问题属实。 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矿区采矿早期开采工艺简单,开采废石堆放在窿口周边,开采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对矿区周围及下游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根据检测报告,下游农田均有土壤重金属超标现象。 |
属实 |
责成恭城县矿产公司、恭城龙星矿业有限公司依据《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方案》于2019年底以前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
无 |
|
14 |
D450000201806230065 |
反映迎宾路金山角半边街加油站后面有放炮声(可能是建筑工地的打地基),噪声大,影响居民居住环境。 |
桂林市 |
噪音 |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举报反映的建筑工地为全州县荣和园项目,离周边最近的住户约150米左右。该项目办有发改备案和环评手续。 全州县于2018年6月25日现场核查,该项目建筑工地处于正常施工状态中,目前处于前期工程准备阶段,具体施工为场地山石爆破及地面平整。爆破作业时间一般为每隔三至四天进行一次,上午11点左右,下午3点半左右,爆破后产生的土石方通过渣土运输车运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项目爆破施工时产生。 |
基本属实 |
1.由全州县公安局负责制定项目施工爆破作业整改方案并监督爆破施工方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严格控制爆破施工方的作业时段和爆破次数,做好安全防患,避免噪声扰民;接到居民关于爆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及时出警解决。 2.全州镇政府负责协助公安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向周边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3.全州县环保局接到居民关于爆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及时转县公安机关处理,并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
无 |
|
15 |
D450000201806230068 |
反映清风小区第29、31、32栋旁有个垃圾中转站,每天清晨4点半开始使用垃圾运输车辆产生噪音扰民。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尤其是夏天最为严重。该垃圾中转站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曾向市长热线、叠彩区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
桂林市 |
土壤,大气,噪音 |
举报问题属实。2018年6月25日,叠彩区组织城管局、北门街道办事处和清风社区等相关部门到清风小区清风垃圾中转站调查,发现清风路26号垃圾中转站门口虽然垃圾清扫的比较及时,但异味比较大,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较大。 |
属实 |
1.责令清风垃圾中转站及时清理该站周边环境卫生,增加消杀除臭频次,每隔20分钟喷一次生物除臭剂来消除异味。 2.要求凌晨4点进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运输车辆有序作业,降低噪声的产生。 3.区环卫站、北门街道办事处和清风社区加强对清风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 |
无 |
|
16 |
D450000201806230081 |
反映位于平乐镇江左村委的一家采砂场(老板名为李艺强)在恭城河边挖沙,挖毁了十几亩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 |
桂林市 |
土壤 |
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8年6月25日,平乐县进行实地调查。该采砂点在2016年进行整改,对该河道进行疏浚,用卵石护岸,恢复了河道生态环境,取缔该处采沙点,业主李xx被处以罚款,2017年4月初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该采砂制砂点已断电停产。为杜绝采砂制砂现象死灰复燃。2018年6月22日平乐县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伍拆除了该采砂制砂点相关制砂设备。 2015年平乐县已调查了该采砂制砂点毁坏农田的情况,经核查破坏耕地689平方米,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已对李xx进行了立案,责令其限期改正,县国土资源局对李xx处以罚款,要求其对破坏的河岸进行护岸。2015年10月下发处罚决定书后,李xx已上交罚款,并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李艺强没有在破坏耕地的河段采砂。 |
部分属实 |
平乐县将继续对容易发生的采砂、机制砂点进行巡查打击,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制砂行为力度,杜绝打击过后的非法采砂制砂行为死灰复燃。 |
无 |
|
17 |
D450000201806230027 |
反映位于南北大道延长线的几个房地产楼盘工地的施工车辆运输过程尘土飞扬。 |
梧州市 |
大气 |
经查,南北大道延长线的三个房地产楼盘工地共有四个出口,其中有两个出口未硬化且没有洗车平台,车辆驶出工地时车轮带泥污染街道;另两个出口已硬化并设置洗车平台,但未对每辆驶出工地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仍然存在车轮带泥污染街道现象。 整改措施 1.对已硬化的两个工地出口,由岑溪市住建局责成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对所有驶出工地车辆的轮胎必须进行冲洗。 2.从6月25日起,未硬化的两个工地出口暂时停止使用,直至道路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后方可启用。 3.从6月25日起,由岑溪市政局执法组责成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满载沿途撒漏污染街道现象。 4. 6月25日下午,施工单位已清理本工地所在街道的沙泥。环卫处加强对道路日常清扫,出动扫地车对该路段进行彻底清扫,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洗,确保路面清洁。 5.从6月26日起,由岑溪市市政局城管大队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施工车辆污染街道行为。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18 |
D450000201806230047 |
反映唐长路桥公司修建柳梧高速公路倒水镇路段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下雨时,泥水流入农田和水源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及饮用水源无法饮用,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
梧州市 |
土壤,水 |
柳梧高速路项目倒水镇路垌村段共长3公里,路段旁设置了排水渠、截水渠、沉砂池、坡面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但是由于该路段地势较高以及降雨频繁且雨量较大等原因,有些水土保持措施出现损坏,引起水土流失,导致部分松土被冲刷入路段下方农田,影响到周边的环境。2018年6月26日,联合工作组,到实地勘察相关情况,并对损毁农田的面积、青苗和程度的情况进行核实登记。据现场测量,举报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农田面积为1.5亩,该地块于2017年上半年,已按照长梧柳拆组[2016]3号文件补偿标准,与村民签订污染补偿协议,按照水田改旱地标准以及青苗的补偿共计18000元/亩的标准,共计补偿了27000元。 经初步核查,该地段不在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暂未发现饮用水水源被污染情况。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9 |
D450000201806230053 |
反映梧州市压力容器制造厂的生产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
梧州市 |
噪音 |
6月27日,市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噪声主要为空压机以及工人敲打钢材产生的瞬间噪声。市环保监测站对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存在超标现象。对于噪声超标的问题,环境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梧环改字〔2018〕第0627-1号),责令30天内完成加装隔音设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20 |
D450000201806230069 |
反映富祥石场进行假整改:一、采矿证办理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016年督察组查实的距离为270m,但上报安全距离现状为306m,不属实;二、存在粉尘及噪音污染问题,在监测噪声时采石场只开启一些小型设备,监测的噪声不能代表日常产生的噪音污染,粉尘量少主要是因为雨天多、做了洒水措施以及输送带未开启;三、石场长久抽取地下水做生产生活用水,降低区域地下水水量;四、弃土一直堆在山后峡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五、质疑富祥石场的相关证件的合法性;六、灌溉水塘被粉尘污染;七、公示结果反映恐吓问题不属实,而实际属实,且很多村民被拘留;八、反映其电话受限,无法打进,建议督察组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 |
梧州市 |
大气,生态,噪音 |
(一)反映安全距离的问题。 根据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重新核定,矿区边界距离最近的房屋距离均符合有关规定。 (二)反映粉尘污染、噪声污染的问题 据查,富祥石场场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达标。富祥石场厂界噪声则存在超标问题, 6月17日已下发了《责令停产限期改正环境问题通知书》。 (三)反映地下水问题 经岑溪市水利局调查,检查组走访,石场附近地表水和地下潜水资源较为丰富,没有无水可用之忧。 (四)反映弃土堆存的安全隐患问题 目前该石场已编制完成《岑溪市富祥石场排土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通过评审、验收。 (五)质疑富祥石场的相关证件的合法性 经核查,企业各项证照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办理,属持证生产的合法企业。 (六)灌溉水塘被粉尘污染 经对水塘的水质监测,水塘出水口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Ⅲ类标准。 (七)公示结果反映恐吓问题不属实,而实际属实,且很多村民被拘留 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从未接有富祥石场所属五星村群众因被恐吓手段强行非法征用、强填和淹没田地、威胁人身安全的报警投诉及110转警。 多名村民因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八)反映其电话受限,无法打进的问题。 岑溪市公安机关没有专门派人查实举报人的姓名及电话,没有要求通讯部门对相关举报人的电话通话进行限制。举报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 |
|
|
21 |
D450000201806230070 |
反映之前有向督察组反映过的富祥石场问题。其认为当地政府官网近日公示的查处情况与实际不符,要求督察组现场查处。 |
梧州市 |
其他污染 |
岑溪市针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富祥石场案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均如实的进行调查及回复,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已责令石场进行整改。2018后6月22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富祥石场下沉督察,现场就群众关心安全距离、弃土堆放、粉尘噪声、用水安全等进行核查。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 |
|
|
22 |
D450000201806230071 |
1.富强石场将泥巴堆放山沟,现泉眼被掩埋,导致农田无法种植,居民无饮用水。强征,强埋农田有些村民未接到赔偿。2.投诉者要求督察组去现场处理问题。3.2016年督处组反映过后处理结果反映,该石场之前不符合安全距离现在为何会符合怀疑当地政府虚假整改。 |
梧州市 |
生态,水 |
(一)反映弃土堆存的安全隐患问题 目前该石场已编制完成《岑溪市富祥石场排土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通过评审、验收。 (二)反映认为当地政府官网近日公示的查处情况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要求督察组现场查处。 岑溪市针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富祥石场案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均如实的进行调查及回复,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已责令石场进行整改。2018后6月22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富祥石场下沉督察,现场就群众关心安全距离、弃土堆放、粉尘噪声、用水安全等进行核查。 (三)反映安全距离的问题。 根据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重新核定,矿区边界距离最近的房屋距离均符合有关规定。 (四)反映水源地填埋、饮用水源堵塞问题 经调查,问题属实,但经双方协商已进行了一次性补偿。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五)反映强征,强埋农田有些村民未得到赔偿问题 经核查,业主已与被农户签订相关协议,并根据协议进行了补偿。 (六)反映水源地填埋、饮用水源堵塞问题 经调查,问题属实,但经双方协商已进行了一次性补偿。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 |
|
|
23 |
D450000201806230087 |
反映旺甫铸钢厂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旺甫河后汇入西江,废渣(沙)堆放在学垌村砖厂隔壁的小山沟,雨天时废渣被冲刷到农田,污染农田。现在该企业已将部分废渣转移了。 |
梧州市 |
土壤,水 |
(一)反映钢厂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旺甫河后的问题。 6月25日,联合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检查组对该厂外围进行排查,发现厂区西南边界有几个管道排放口,主要是生活废水和天面雨水排放口,检查时有生活污水外排。厂内热处理炉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有排放口。 (二)反映废渣(沙)堆放在小山沟,雨天时废渣被冲刷到农田,污染农田。 据查,钢厂在学垌村堆放废渣属实,铸钢厂与场地主签订了合同,自2016年1月开始,陆续把该厂的造型废砂运至学垌村堆放,2018年6月初,造型废砂外运至水泥厂试用约1200吨。目前,堆放场内还有约3000-4000吨左右废砂。该堆放场为露天,无防扬尘、无防流失、无防渗漏设施和措施。堆放场内低洼处有小部分积水,用广泛PH试纸测试为碱性,根据痕迹及水流方向沿途排查,发现从堆放场至排入河流入口约500米,有废砂因雨水冲刷汇同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和其它雨水经边渠直接流入河流情况,但未见有排入农田现象。2016年以来,苍梧县环保、农业等部门均未接到过村民投诉农田受污染的情况。现场检查,207国道下方(边渠)附近的水稻等农作物未见有枯萎、死亡。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处罚 |
|
|
24 |
D450000201806230048 |
反映金海湾附近的村民使用木桩将海域围起来,全年都在该海域进行撒网捕鱼养鱼,并使用高压水枪打沙虫。 |
北海市 |
海洋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反映村民使用木桩围海捕鱼的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金海湾附近沿海滩涂存在木桩围海捕鱼情况(俗称“渔箔”)。目前这些渔箔是当地村民或外来村民在该区域私自违法搭建的。我市银滩度假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自四月份开始,对管辖区域内的渔箔进行摸底排查,现已基本查清私自搭建渔箔人员的姓名及渔箔数量,银滩东区大冠沙周边海域现有渔箔80个。2.高压水枪打沙虫的情况部分属实。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沙虫行为,自今年6月初开始,我市对大冠沙附近海域使用高压水枪打沙虫行为实施连续不间断打击,通过连续20多天的行动,目前,高压水枪打沙虫现象逐渐减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高压水枪打沙虫的情况。。 |
基本属实 |
我市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已制定非法占海用海集中整治方案,根据整治方案,将于7月份集中拆除违法渔箔。同时,继续保持连续、高压打击非法捕捞态势 |
|
|
25 |
D450000201806230006 |
反映财源街道下水道被堵塞,财政局门口井盖有污水冒出。向当地有关部门放映,一直未得到处理。 |
防城港市 |
其他污染 |
经防城区市政局现场查看调查,财源街道下水道完好,未有破损以及堵塞现象出现,财政局门口井盖也未发现有污水外冒现象。 |
不属实 |
|
无 |
|
26 |
D450000201806230064 |
反映江坪镇长山村的所有养猪户,直排养殖废水,水污染严重,部分农田被污染导致无法种植。 |
防城港市 |
水 |
经调查核实,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江平镇长山村生猪养殖农户共有107户,每户养殖数量为10头至160头,共存栏6300头。其中,大部分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和化粪池,但是容积较小,部分养殖户没有实行干清粪,出现无法完全容纳和处理粪污,养殖污水外溢流入村庄的2条水渠,水质富营养化现象。周边共有150亩农田,村民主要使用养猪粪水灌溉蔬菜、玉米、花生和红薯等农作物,不存在养猪污水导致农田无法种植现象。 |
部分属实 |
针对此次群众反映的问题,东兴市于6月25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市委书记周世军、市长陈建林立即组织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业局、江平镇等部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指导养猪户做好粪污治理工作,同时采用人工、机械对长山村的水渠、河道和排水沟进行清理疏通,并制作环保标语20条,在全村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 |
无 |
|
27 |
D450000201806230074 |
反映蓬莱嘉园在小区进出口处安装电箱,产生噪声扰民。 |
防城港市 |
噪音 |
蓬莱嘉园进出口的确有变电箱,靠近小区1单元楼,位于马路边人行道上。群众举报的可能是安装时产生的噪音,现安装已完成,已无建设期噪声影响;经市、区两级环境监测人员于2018年6月29日晚22:50-23:20对该电箱进行监测,未监测到电箱运行时发出的噪声,未发现有电箱噪声超标的现象。经与物业了解,近期未接到变电箱噪音扰民的投诉。 |
不属实 |
|
无 |
|
28 |
D450000201806240005 |
反映位于疏港大道3号广西新宏光公司内的几家重鑫石洗矿厂偷排硫酸水。该厂曾向周边居民澄清过是经过处理的硫酸水,但是经过周边居民观察,白天硫酸水是经过处理后排放,但晚上就偷排未经处理的硫酸水至下水管道。已向区环保局、市环保反映过,工作人员也来过现场查看,但是一直未解决问题,怀疑企业与部门之间有利益往来 ,希望督察组能来现场查看。 |
防城港市 |
水 |
2018年6月24日21时,港口区环境监察人员到广西新宏光物流有限公司重晶石加工项目现场调查,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装置进水口PH值为4,出水口PH值为7,周边未发现有偷排痕迹。 经查阅2017年11月22日、2018年1月20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4月25日、2018年6月24日对该厂现场检查并的《环境监察记录》,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排硫酸水的行为。 针对有群众多次在环保举报管理平台投诉举报,港口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时,因到达现场检查时排水口PH值均为中性,且周边未发现有偷排痕迹,均已在网上办结投诉并作出回复。 |
不属实 |
|
|
|
29 |
D450000201806230031 |
反映位于大垌镇坪山村委会四队的刘雪英养鸡场污染农田的问题。6月17日钦北区的公示、6月20日钦州市的公示、6月22日区环保厅公示都说农田没有污染,实际情况是有污染的。公示说有沉渣池、环山排水沟,其实都没有。公示说业主于6月14日说目前存栏全部清出栏,21日在养殖户的8个山头发现大量的活鸡。地方政府弄虚作假。 |
钦州市 |
土壤 |
6月25日,钦北区组织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大垌镇政府等与举报人农成利一起到刘雪英养鸡场进行调查处理。工作组与举报人农成利一起实地核查了位于举报人农田、周边群众的农田及养鸡场下面水沟的污染情况。核查情况为:举报人农田附近的养鸡场所的减排设施因业主定期修缮维护,目前都能正常使用(山岭建有环山排水沟600米,沉沙池5个,鸡场内较陡的山坡建有2层雨水截流墙,减缓大雨时的水流速度,减少雨水带走地面的粪污残留物;修建有堆粪间50立方米用于堆放收集的鸡粪)。养鸡场周边农田占地面积为21.9亩,鸡场业主已租用18.28亩,并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通过现场观测,周边气味未见异常,未发现养殖场排放鸡粪等到农田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已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周边农田进行抽样监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判定农田是否受到污染后,我市将进一步作出处理意见。同时,我市已责令刘雪英养鸡场继续做好所有养殖场所的防范工作,定期清理沉沙池,维护好环山水沟和雨水截流墙,及时收集清理鸡粪,防止出现因管护不到位造成污染。 |
|
|
30 |
D450000201806230041 |
反映位于灵山县陆屋镇的星光农场奶水牛养殖场,将粪便及废水直接排入陆金水库 。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不到十米,产生的臭气很明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得不到解决,要求搬迁。 |
钦州市 |
水,大气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全称为陆屋镇丰顺育畜奶水牛养殖场,举报的环境问题属实。 (一)该养殖场每天将牛粪及废水先流入沼气池,经过发酵,然后进入氧化塘,最后排入陆金水库; (二)该养殖场每天将饲料进行发酵,产生气味。 |
属实 |
(一)责令该养殖场立即用槽罐车抽走氧化塘里的废水,禁止排入陆金水库。在7月15日完成在沼气池旁边建设一个500立方的贮液池,并定期运走或用于周边农业灌溉,进行综合循环使用,禁止再将粪便及废弃物排入陆金水库。 (二)责令该养殖场在6月30日搭建一间150平方米的粪便贮放棚,进行干湿分离和防止雨水淋,做到雨污分流。 (三)要求7月5日前建设微生物除臭系统,确保养殖场内外没有臭味。 |
|
|
31 |
D450000201806230054 |
反映二级公路旁有家塑料厂(老板叫陆家汉),该塑料厂在半夜偷排废水至农茶田里,导致茶叶受污染,现在农田受污染无法种植,已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
钦州市 |
水,土壤 |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群众举报的塑料厂名称为灵山县家刊塑料制品加工部,经营者为劳有永,于2018年3月27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加工部有3个蓄水池对污水进行循环利用,且加工部周边农田茶叶生长正常,没有发现群众举报中“该塑料厂在半夜偷排废水至农茶田里,导致茶叶受污染,现在农田受污染无法种植”的问题。 |
不属实 |
鉴于现场检时发现塑料加工部没有办理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手续的问题,灵山县已责令塑料加工部于2018年6月27日拆除搬迁所有生产机械,并对蓄水池中的污水、污泥彻底进行了彻底清理,该加工部已被取缔、不再生产经营。 |
|
|
32 |
D450000201806230056 |
反映龙墩小区旁有人拆房屋未做防护措施,产生扬尘污染及噪声扰民。 |
钦州市 |
噪音,大气 |
群众反映的是龙墩三巷龙墩小区旁的钦州市中医医院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钦州市中医医院未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未提供经审核和审查的工程拆除施工方案;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未提供经审查的工程拆除施工监理方案。 拆除工程现场场内和周边未设立有效警示标志;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扬尘措施不到位,未能有效抑制扬尘;未公示施工工作时段,噪声扰民。 |
属实 |
(一)钦州市钦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涉事方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顿。 (二)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重新对拆除建设范围进行围挡抑尘,要求每日在施工前及施工时进行洒水,减少产生扬尘。 (三)要求设立有效警示标志,对外公示施工时间段并严格遵守,避免噪声扰民。 (四)要求涉事方在3日内完成整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
|
|
33 |
D450000201806230057 |
有人拆房子未做防护措施,扬尘、噪音扰民。 |
钦州市 |
其他污染 |
群众反映的是龙墩三巷龙墩小区旁的钦州市中医医院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钦州市中医医院未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未提供经审核和审查的工程拆除施工方案;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未提供经审查的工程拆除施工监理方案。 拆除工程现场场内和周边未设立有效警示标志;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扬尘措施不到位,未能有效抑制扬尘;未公示施工工作时段,噪声扰民。 |
属实 |
(一)钦州市钦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涉事方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顿。 (二)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重新对拆除建设范围进行围挡抑尘,要求每日在施工前及施工时进行洒水,减少产生扬尘。 (三)要求设立有效警示标志,对外公示施工时间段并严格遵守,避免噪声扰民。 (四)要求涉事方在3日内完成整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
|
|
34 |
D450000201806230066 |
反映子材街道沙坡社区王屋队的黄为民将房子出租给杀鸭户,该杀鸭户在杀鸭过程中将内脏废水羽毛随意丢弃,产生异味,影响居民居住环境。 |
钦州市 |
大气 |
经工作组现场核查,该杀鸭场所属于小商贩类型,尚未有名称,场地由黄为民提供给租户使用,确有屠宰鸭后乱丢内脏产生异味的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工作组已对屋主黄为民进行教育,要求其督促住户开展整改,搞好房屋周边环境卫生,经协商黄为民答应与住户进行交涉;同时,工作组与租户进行协商,对工人进行教育,要求其搞好清洁卫生,开展整改杜绝污染发生,经协商工人已承诺开展整改,目前整改完毕。 |
|
|
35 |
D450000201806230090 |
反映位于那隆镇的十几家砖厂,产生烟尘污染大。该砖厂主要生产黏土砖,属于淘汰类产业。 |
钦州市 |
大气 |
群众举报的那隆镇砖厂共12家,其中隧道窑砖厂2家,轮窑砖厂10家;2017年8月7家砖厂已停产,余下5家砖厂在2018年6月初灵山县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中已责令全部停产整顿。12家砖厂均未获得住建部门2018年度墙体材料工艺设备登记备案书,且未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安装脱硫设备。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已责令所涉的12家砖厂停产整改,同时要求必须取得住建、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有关合法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我市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控,严厉打击取缔非法采矿行为,严防已停产的砖厂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督促企业进行转产和技术更新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占地面积少、节能效果好的先进烧结隧道窑生产工艺和成型设备,开发生产高品质新型墙体材料。按整改方案的时间要求对那隆镇12家砖厂中属于淘汰落后的墙体产品、工艺和装备,窑炉热平衡和废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砖厂企业进行依法拆除。 |
|
|
36 |
D450000201806230026 |
反映位于南木镇金龙村农田边的永顺水泥搅拌站,将污水排入农田,污染农田。曾向桂平市环保部门反映。 |
贵港市 |
土壤,水 |
该搅拌站废水经小水沟流经已堵满水泥渣的沉淀池后排入自挖的水塘,再回用于冲洗,水塘没有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现场未发现污水排入农田现象。项目应获得项目投资备案,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才能生产经营,但该项目到目前为止,仍未进行项目投资备案。 针对群众“曾向桂平市环保部门反映”的问题,经查,桂平市环保部门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由桂平市南木镇政府对温庆辉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予以关停取缔。 2、桂平市环保局责令该搅拌站立即停止生产,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无 |
|
37 |
D450000201806230050 |
反映森富胶合板厂和华联胶合板厂等多家板厂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平龙水库,造成水库水质变黑变绿无法饮用,已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
贵港市 |
水 |
贵港市森富源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水浴除尘回水池渗漏和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209国道旁的排水沟;贵港市华联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水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排入209国道路旁排水沟;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金柳装饰材料厂、贵港市超业木业有限公司、贵港市双雄木业有限公司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209国道旁的排水沟。该地段的排水沟污水经汇集最终流向平龙水库,距离平龙水库约700米。群众反映“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平龙水库”情况属实。 根据2018年6月11日该检测公司《检测报告》((水)GXLL20180511001)检测结果表明,平龙水库1#取水口地表水检测项目pH值、硫酸盐等60项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备3838-2002)表1中Ⅲ类、表2及表3中标准要求。群众反映“造成水库水质变黑变绿无法饮用”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以上5家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工作人员逐一责令立即整改,建设化粪池、沉砂池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复锅炉水浴除尘回水池,不准外排。 |
无 |
|
38 |
D450000201806230080 |
反映位于官成镇双马村的德胜养猪场位于水库中游,散发臭味,污染水库。 |
贵港市 |
水 |
平南县官成镇双马德胜家庭农场位于平南县官成镇双马村,2013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养殖场总面积5050平方米,场内有15栋猪舍。现存栏生猪约1000头(幼猪约600头,母猪约390头,种猪10头)。每栋猪舍建有污水收集池,场内建有2个沼气池(每个约100立方米)、1个沼液池(约150立方米)、1个干清粪池(100平方米)。于2018年3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 2018年6月24日,平南县对官成镇双马德胜家庭农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官成镇双马德胜家庭农场周边都是农业耕作区,位于官成水库下游,直线距离约5公里。距离最近的自然村庄(双马村)约600米。养殖场业主在养殖场周围种植有约100亩牧草。养殖场沼气池建设不规范,下雨天有雨水进入造成溢出。养殖场与马子冲相邻的猪舍存在排污口,排污口有排污痕迹,现场有臭味。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和现场发现的问题,责令官成镇双马德胜家庭农场立即封闭进入马子冲的排污口,养殖污水不得外排;加高养殖场沼液池四周,防止雨水进入。 |
无 |
|
39 |
D450000201806230005 |
反映位于居民区中间的许世强养猪场很臭。张学超养猪场养有一千多头猪,张学超隔壁的养猪场养有六百头猪,这两家养猪场半夜时将污水排到周边水沟,而水沟的水用于灌溉农田,导致农田受污染。 |
玉林市 |
大气,水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蒲塘镇凤文村下东门许世强、张学超、罗小林(张学超隔壁)这三家养猪户,其中,许世强养猪户为散养户,张学超猪场、罗小林猪场为规模养殖场。该问题属重复投诉。 初查时,许世强散养户正常养殖,存栏生猪6头,有2个沼气池,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后外排,外围有极少量粪污残留,有轻微臭气。复查时,仅1头肉猪留养用于摆酒,未发现粪污外排。 初查时,张学超猪场正常养殖,存栏生猪约900头,有三栋猪舍。养殖污水存于沼气池,抽水泵将粪污抽至正常使用的发酵大棚处理,处理效果较好,原外排口已封闭,未发现污水外排,周边未发现污染物外排或粪污残留,附近小河沟清澈。猪场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并定期除臭,有一定臭味,但周边村庄未闻到异味。复查时,该猪场已按要求进行生态养殖,其他问题仍在整改。 检查时,罗小林猪场于2018年3月生猪出栏后一直空栏停养至今,不存在半夜偷排养殖污水到周边水沟的行为。 明确要求许世强养猪户在摆酒后立即停养,无害化处理残留粪污。张学超猪场和如进猪养殖的罗小林猪场,要坚持干清粪和使用益生菌,加强治污设施管理和除臭,严禁直排、偷排。同时,张学超猪场要尽快完善手续。 |
不属实 |
限期整改 |
|
|
40 |
D450000201806230008 |
反映位于水库上游陆川县与北流市的交界处的一家非法开采矿山公司((位于陆川县边界,公司名称不详)及一家非法开采洗砂公司(位于北流市边界,公司名称不详)。这两家公司挖山开采,水库水位逐年下降。 |
玉林市 |
生态 |
2018年6月26日,县联合工作组到现场检查:1、陆川佳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非法开采的问题;2、华旭矿业有限公司在手续未完善前曾经存在非法开采问题,现已停止非法开采。对该公司过去存在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和沙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已依法作了查处。 据联合工作组调查,结合水利部门的意见,群众举报的“水库”实际名称为“沙坡镇王沙水水库”,该水库水位不存在逐年下降现象,与上述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此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
|
41 |
D450000201806230009 |
反映南江中心小学旁边的臭水沟没人管理,产生臭味扰民。 |
玉林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反映“南江中心小学旁臭水沟没人管理”这部分内容不属实,反映“产生臭气扰民”这部分内容属实。 2018年6月25日早上,南江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钟超军和南江社区书记何开成带队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地点南江中心小学旁水沟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1、水沟接纳沿线各户生活污水,确产生一定异味。2、南江街道一向关注此水沟的疏浚处理,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均定期对此水沟进行垃圾清理及疏浚处理。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42 |
D450000201806230010 |
反映位于盘古坡大门口的养猪场(名称不详),将猪粪便直排入大门口的水塘。 |
玉林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查,群众举报的养猪场是三育村盘古坡队蓝永沂家的养猪场,该猪场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距离最近村民住宅约10米,建设有猪舍2层面积约110平方米,目前有存栏母猪3头、小猪20头。该猪场无沼气池、储液池等配套设施,污水直接排进水塘(水塘面积约400平方米),臭味冲天,严重影响旁边居民的生活。 |
属实 |
限期整改 |
|
|
43 |
D450000201806230011 |
反映韦运明在村中心占用集体土地违建400-500平方米的养猪场,未配套污染处理设施,未办理建筑手续。希望拆除养猪场。 |
玉林市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实地调查和多方了解,群众举报的秀岭村梁屋队韦运明养殖场,建于其自家房屋后背,距离最近的居民居住点40米。猪场面积445平方米,猪舍2条,一条栏为2007年建成,另一条栏2015年建成,存栏猪130头,配套排污设施有沼气池1个30立方米,储粪房1间10平方米,未建有储液池和氧化塘,其猪场粪便大部分收集作肥料,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外排入农田。群众举报韦运明占用集体土地违建养猪场的问题,仍需进一步调查。 |
基本属实 |
限期整改 |
|
|
44 |
D450000201806230013 |
反映从松旺高速路口往松旺镇方向走200米左右的路口进去,两个砂场(名称不详)产生扬尘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洗砂水被排入周北河后流到龙潭。洗砂场的运输汽车超载导致道路损坏。向县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
玉林市 |
生态,水,大气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现场勘查,目前2座洗砂场处于停产状态。1、广西旺业建筑用石加工有限公司(旺业洗砂场)位于博白县松旺镇周北村当头队上垌队附近,现场可见,碎石和碎砂设备各一套,压榨机(榨泥机)一台,碎石机旁(山岭边)建有储水塘,水循环使用,未见生产弃水往外排痕迹,如果该储水塘溢水,是流入潭莲河,旺业洗砂场废水流入周北河的情况不属实。2、平有砂场位于博白县松旺镇周北村当头村队坳背垌附近,现场可见,碎砂设备2套,建有两座小水塘(储水池),设有一条出水涵管,流经田垌后入周北河。平有洗砂场废水流入周北河的情况属实。目前,两个洗砂场都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经勘验,由于该路段人流量、车流量较大,道路由于受到运输车辆辗压,受到不同程度毁坏。但未能界定路面损坏是否为采石场运输车辆所致。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 |
|
|
45 |
D450000201806230014 |
反映谢乃汉养猪场的面积约1400平方,已从事养殖六年。养猪场很臭。养猪场污水外排污染农田,导致十多二十亩农作物减产。养猪场污水直排到龙河汇入九州江。该养猪场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
玉林市 |
水,土壤 |
谢乃汉养猪场位于陆川县横山镇稔坡村低山队,于2012年开始养猪,目前有猪舍1栋三层,共1232.67平方米,存栏生猪253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68头,中猪102头,小猪81头。建设有雨污分流设施,沼气池88立方米,储液池40立方米,鱼塘(氧化塘)1.2亩。猪场无任何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无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营业执照。猪场离最近居民区5米左右,猪场有明显的臭味,产生的臭气影响到周边村民的生活,鱼塘(氧化塘)通过暗管将污水排入龙河,因部分管道破裂渗出的污水污染附近农田,导致约10亩水稻不同程度的减产。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
|
|
46 |
D450000201806230018 |
反映容县往六王镇的二级路边的石寨屠宰场每天早上5点焚烧猪毛,产生恶臭扰民。 |
玉林市 |
大气 |
举报件反映的地段属于容县石寨镇管辖,位于石寨镇屠宰场内。由于该场每天要按照动物防疫条件的规定对屠宰生猪产生的废弃物使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一定的废气和特有的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调查组现场责令马上整改,从2018年6月27日起停止使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生猪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集中收贮,全县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47 |
D450000201806230019 |
反映宏远皮革厂生产时产生恶臭异味扰民,气味中含有致癌物质。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企业暂时关停,但一直出现反弹,问题一直未解决。 |
玉林市 |
大气 |
群众反映的宏远皮革厂实际是广西北流市宏宇手套厂。该手套厂位于北流市丰顺路,主要从事皮革手套加工,办理有环保相关手续。一楼是裁剪车间、二楼是熨烫车间、三楼及四楼是缝纫车间,现四周为居民住宅。6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手套厂现场有3台熨烫机,22台电缝纫机。异味主要来自生产原料皮革自带的气味和熨烫产生的少量废气,熨烫废气通过抽风机和烟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原料皮革自带的气味无组织扩散,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在此前,北流市环保局曾接到群众反映广西北流市宏宇手套厂异味问题的投诉,检查人员建议该手套厂另行选址搬迁,该厂负责人也同意搬迁,但由于该手套厂因新厂区选址问题没有得到落实,导致搬迁进展缓慢。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关停取缔 |
|
|
48 |
D450000201806230028 |
反映位于顿谷镇利锣村茅坡生产队的南流江荔枝湾岸边有人非法采砂,白天不采,晚上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向乡政府、水利局均反映过,未见处理。 |
玉林市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群众举报非法采砂场的业主为林景华,持证合法采砂场,(博河砂【2016】001号)该河段岸上设立有两个上砂点。砂场业主在6月15日拆除上砂点场上筛砂设备,砂场一直处于停止采砂状态,现场检查时没有复采的痕迹。经现场勘查,没有在耕地非法采砂和破坏耕地现象。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有白天不采晚上开采的现象,顿谷镇人民政府近期也未接到关于晚上有非法采砂情况的举报。 |
不属实 |
无 |
|
|
49 |
D450000201806230044 |
反映位于玉州区万良路101号的聚锦花园小区出入口的道路上堆放有很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人行道上也摆放很多电动车,影响居民正常通行。 |
玉林市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8年6月25日早上,南江街道分管环保的领导钟超军、分管美丽办的领导陈晓明和江滨社区主任谢日林带队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地点聚锦花园小区出入口的道路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1、现场确有一堆未及时处理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小区物业在小区外硬化空地设置了一个专为小区业主停放电动车的区域,占用了部分人行道。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50 |
D450000201806230049 |
反映延东镇市场旁边的一个垃圾中转站设在居民区旁边,垃圾露天堆放,产生污水污染,散发异味扰民。垃圾车未采取覆盖措施,在进出街道时垃圾撒漏,污染街道。当地政府口头承诺说要搬迁该垃圾中转站,但是直至现今还未搬迁。 |
玉林市 |
土壤,大气 |
经调查,举报属实。2018年6月25日,仁东镇分管领导宁梓嘉副镇长带队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现场调查,经了解,该垃圾中转站在有该开发区以来就一直设置在此,设施简陋,露天堆放,散发异味。因垃圾池离居民区较近,受场地限制,不能就地实现升级改造,建造封闭围墙和棚顶,导致垃圾只能露天堆放,异味和污水对周边群众影响较大。仁东镇政府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坚持每天清运,且在垃圾车厢周围用篷布围挡,防止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撒落。但市场垃圾较多,超负荷,确实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
|
51 |
D450000201806230055 |
反映位于茂林镇陂石社区新屋组的胶粒厂(约2到3家胶粒厂)无证经营,未配套环保措施,污水直排入地下水源,导致水质超标。该新屋组两家沥青厂作业时冒黑烟,异味浓重。这两个问题已向玉东环保局反映过多次,但是未得到解决。 |
玉林市 |
水,大气 |
该信访件与第十一批D450000201806170092为重复件。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两家沥青厂分别是陂石社区石围肚的钟波沥青搅拌站和玉林市尚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钟波沥青搅拌站属于临时性沥青搅拌站,从2018年1月至今已全面停产。玉林市尚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在原材料的加热、提送、筛分、称量、搅拌等过程为全封闭。2013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春节至今,该站处于停产状态。 群众反映的胶粒厂分别是玉州区李开茂胶粒厂、玉林市富胜实业有限公司。由于这两家胶粒厂都存在收集废气管道密封不好,造成散发一定异味污染周围环境,贮存废水的沉淀循环池塘缺少防渗防漏措施。 对以上企业近年来的3次群众投诉,玉东新区环境保护局都一一依法做出处理,没有不处理现象。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停产整改 |
|
|
52 |
D450000201806230059 |
反映刘伟养殖户离居民区不到一米,产生异味大、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
玉林市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举报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调查,刘伟猪场位于我镇良茂村大白垌屯,该场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4年初开始投入养猪。有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猪舍,每层面积250㎡,三层总面积750㎡。猪场周边没建有围墙,猪场东面、北面与邻居住房相隔约1米,南面紧靠农田,西面猪场大门口是村路。现生猪存栏173头,其中能繁母猪16头,公猪1头,大猪91头,中小猪65头。现有排污设施:沼气池一座42立方米,储液池一座18立方米,全部实施雨污分流。该养殖场没有储粪房,有水冲粪便现象,猪饮水有外漏,猪舍有氨气味。 |
属实 |
限期整改 |
|
|
53 |
D450000201806230060 |
反映银隆石灰厂(位于田龙村龙塘6队与云良圩接壤处)位于居民区内生产产生粉尘大,噪音大,尤其夜间影响更大。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多次但仍在生产。 |
玉林市 |
大气,噪音 |
陆川县已于6月20日组织了相关职能部门对石灰窑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根据调查,全县38家石灰窑企业已全面停产,未发现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现场检查珊罗镇银隆石灰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已过期,陆川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6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陆环改〔2018〕25号),并于当天对该公司生产用电开关、竖窑的电动机、筛机等关键部位张贴封条,停产整改。 6月25日,县联合调查组再次来到珊罗镇银隆石灰厂,该公司已按要求停产,厂区内卫生保持清洁,所贴封条完好无损。为防止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陆川县供电公司会同玉林供电公司对银隆石灰厂进行了断电处理;珊罗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对银隆石灰厂用电调控箱张贴封条。 |
不属实 |
无 |
|
|
54 |
D450000201806230063 |
反映小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将土方强行堆放在农田里,该村一百亩左右农田被污染,导致村民无法种植农作物,现村民未得到赔偿。向当地政府反应一直未处理,镇政府回复该问题无法解决。 |
玉林市 |
土壤 |
原属良田镇良田村四、五、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规划用于良田镇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县发改局2013年6月作出陆川县乡镇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建设良田镇等8个乡镇的市场,良田村第六村民小组及周边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已取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批函〔2013〕589号文件)、(2015年6月15日桂国土批函〔2015〕307号)两个建设用地批文,用地批复包含水田、旱地、林地、农村道路等地类共110.98亩。将土方堆放在农田里是因为涉及地块已被批准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办理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补偿。目前涉及良田村第六村民小组58户村民中已有53户领取征地补偿款,并落实回建地,但仍有6户提出其他要求,不愿意领款,为此经常阻挠项目的正常施工。征地工作组已多次做相关农户的思想教育、政策解释、法律宣传等工作,但仍有少数农户不肯接受合法、合理的补偿标准。 |
不属实 |
无 |
|
|
55 |
D450000201806230072 |
反映中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冶炼钢铁,产生扬尘污染,将废水排入地下流入白树河,使周边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该公司没经过村民同意,于5月16日用推土机、钩机毁坏村民的山林树木和农田农作物。至今,该公司未与当地村民协商补偿村民损失事宜。 |
玉林市 |
大气,生态 |
该公司厂区内生产车间共安装有除尘设备,严格控制粉尘外排,每个扬尘点均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玉林市环保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公司每天安排有工人定期对厂区进行清扫、洒水,厂区内环境较好。该公司厂区内建设有3万多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实现了雨水收集全覆盖,雨水引流汇集到收集池后综合回收利用于冲渣;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道排入龙潭伟业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没有废水外排现象。此外,根据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还做到每半个月将公司雨水取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送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化验,将化验结果及时上报市环保局。针对群众反映2018年5月16日村民的山林树木和农田作物被损情况,经调查组在厂区外围走访村民和实地查看,并与园区征地拆迁指挥部沟通了解,5月16日当日是博白县政府组织开展园区内“两违”问题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行动中并未出现损坏山林树木和农田作物等现象。 |
不属实 |
无 |
|
|
56 |
D450000201806230073 |
反映位于良田镇树木村对面五队的阿德养猪场建在山岭上,未办理林地、环保、畜牧手续,山岭遭到破坏。该养猪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排入石洞河后汇入九州江,当地村民井水也受到污染。 |
玉林市 |
水,生态 |
该猪场位于山坳处,距离石垌河约2.5公里,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其于2016年8月建成,办理有营业执照,没有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养猪场面积约为206平方米,现存栏生猪共122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9头,中型猪30头,乳猪82头,属于小散养户。猪场无环保设施,养殖污染物(污水)直排入低洼处,没有直排石垌河。根据陆川县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成果,养猪场场区范围面积0.037公顷(0.555亩),土地性质为非林地。县卫计局工作人员对养猪场附近1户居民井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未出,现不能确定井水是否受污染。6月29日调查组再次到现场核查,该养猪场已清完猪,停止养猪。 |
部分属实 |
关停取缔 |
|
|
57 |
D450000201806230076 |
反映新定村十队的莫云海、莫龙海在家里切割不锈钢(是个小作坊),产生噪音扰民。 |
玉林市 |
噪音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8年6月25日,城西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黎海兵组织新定村干部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新定村十队的莫云海、莫龙海家中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时发现,莫云海、莫龙海的确在家进行不锈钢材料切割,用于制作防盗网,但莫龙海莫云海的铺面在南江街道玉博大道坡塘红绿灯50米附近,是沿路铺面,名为宝鑫不锈钢水塔店,主要在那里进行切割焊接作业。在家门口切割的不锈钢材较少。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58 |
D450000201806230082 |
反映城区三丰路第二小学宿舍楼下李六夜市产生噪音扰民、油烟污染。老板将夜市产生的垃圾和废水丢入旁边的九洲江。 |
玉林市 |
噪音,水,大气 |
6月23日、24日、25日当晚联合执法人员未发现李六宵夜摊存在占道经营、产生噪音、油烟污染现象,现场无明显异味,但有餐饮废水直接倒入九洲江迹象。 6月25日晚,县市政局城管执法小组大队再次到现场劝说李六宵夜摊业主停业搬迁。该业主表明,此店面准备近期搬迁。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停产整改 |
|
|
59 |
D450000201806230083 |
楼下李六夜市噪音扰民,油烟扰民,废水直接排入九洲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
玉林市 |
噪音 |
6月23日、24日、25日当晚联合执法人员未发现李六宵夜摊存在占道经营、产生噪音、油烟污染现象,现场无明显异味,但有餐饮废水直接倒入九洲江迹象。 6月25日晚,县市政局城管执法小组大队再次到现场劝说李六宵夜摊业主停业搬迁。该业主表明,此店面准备近期搬迁。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停产整改 |
|
|
60 |
D450000201806230084 |
反映楼下李六夜市产生噪音扰民。前天向督察组投诉了,未见相关部门来查处。 |
玉林市 |
噪音 |
6月23日、24日、25日当晚联合执法人员未发现李六宵夜摊存在占道经营、产生噪音、油烟污染现象,现场无明显异味,但有餐饮废水直接倒入九洲江迹象。 6月25日晚,县市政局城管执法小组大队再次到现场劝说李六宵夜摊业主停业搬迁。该业主表明,此店面准备近期搬迁。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停产整改 |
|
|
61 |
D450000201806230086 |
反映位于南珠三路绿珠社区100米处的居民楼有一家废品收集站,白天敲打废品产生噪音扰民。拆卸废品产生废机油和在路边焚烧废品,废品堆放在居民楼一、二楼和前后的巷子里,恶臭扰民。 |
玉林市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举报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查,发现该店位于南珠三路,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门口外堆放有塑料管、金属、铁皮、小车外壳等废旧物约1吨,店内也堆满电动车零配件、电线、金属等废旧物约2吨。 2.当事人叫王明,正在现场收拾废旧物。店内未现悬挂有营业执照,当事人当场也未能出示营业执照。6月25日责令其限期整改。6月28日再次检查时废品已搬离县城区,业主承诺不再在县城区进行废品收集行为。 |
属实 |
限期整改 |
|
|
62 |
D450000201806240001 |
反映名山屠宰场每天屠宰100多头猪,将废水排入南流江,污染南流江,产生宰猪噪音扰民。2016年曾向督察组反映,但污染问题一直出现反弹。 |
玉林市 |
水,噪音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反映“将废水排入南流江,污染南流江”和“2016年曾向督察组反映,但污染问题一直出现反弹”这部分内容不属实,其他反映内容属实。目前玉林市华邦食品有限公司名山分公司正处于停产整改中。 2018年6月25日,玉州区专项工作组到玉林市华邦食品有限公司名山分公司进行了再次调查。经查,该公司于195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经营生猪屠宰,是玉林市商务局规划,经市政府批准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当时周边没有居民居住。该公司场内主要设施有猪舍1栋,设备有电麻屠宰线一条,工艺流程:生猪入场—机械屠宰—过称—外卖。日屠宰生猪150头左右,屠宰的时间为每天凌晨3点半到早上6点半,日用水量为20吨。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锅炉废气、噪声、生产废水。该公司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屠宰许可证》。 2016年8月以来,名山街道配合玉州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公司隔音围墙已全部砌好,并在楼顶安装了生化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污水经净化后再排入市政管道。该公司的整改措施取得一定成效,并没有一直出现反弹。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 |
|
|
63 |
D450000201806240002 |
反映位于龙潭产业园中的中金金属冶炼厂排放的工业废气污染周边的空气,排放的粉尘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未经处理的废渣废水外排污染地下井水,生产设备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 |
玉林市 |
水,大气,噪音 |
该公司在生产车间安装了14处工业废气监控设备,每个废气排放口均安装了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在线系统联网实时在线监控,据现场查看监控点显示数据,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并未污染周边的空气。厂区内生产车间均安装有除尘设备,严格控制粉尘外排,安排有工人定期对厂区进行冲刷清扫,厂区内环境较好,没有粉尘外排影响农作物生产的情况。该公司厂区内均设有雨水收集沟,实现了雨水收集全覆盖,雨水引流汇集到收集池后综合回收利用;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道排入龙潭伟业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没有废水外排现象。此外,根据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还做到每半个月水取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送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化验,将化验结果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公司生产所排出的废渣全部按要求封闭运送到有资质的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原料,没有废渣外排造成污染的现象。关于噪声污染问题,距公司较近的几户居民是有一定影响,目前博白县政府对中金公司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已实施搬迁,已有130多户选了房,现正在装修,在未搬迁前的居民政府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64 |
D450000201806230017 |
位于果化镇的那荣村和布荣村有上百个村民自建的烧石灰土窑,产生粉尘很大,未配套环保设施,产生的煤渣及石灰废料被乱堆乱放。县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处理时仅走过场,存在形式主义。 |
百色市 |
大气 |
1.排查确定建有石灰窑数量为 72 座,所有石灰窑均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煤渣及石灰废料露天堆放,未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2. 平果县制定计划开展整改,2018年6月30日前依法彻底拆除所有已废弃的石灰窑,对所有处于停产、停业状态的石灰窑,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责令全面停业整改。对于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石灰窑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对还在非法生产的石灰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于2018年12月31日前自行完成整改。同时,县经贸局负责指导涉事石灰窑业主,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和成熟技术,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对石灰窑产业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逾期整改、升级改造不到位的石灰窑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综上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关停取缔 |
无 |
|
65 |
D450000201806230023 |
反映陇西村沿公路边堆放大量垃圾,长时间无人处理,恶臭扰民。 |
百色市 |
大气 |
1.现场调查时,逻楼镇至烂村陇居屯公路沿线的垃圾池大部分无垃圾堆放,村保洁员正在对其中两座垃圾池内的垃圾进行正常清理,垃圾池周围零星散落着塑料垃圾,多为风吹散落。垃圾收集池均与居民保持一定距离,公路沿线无大量垃圾堆放、无恶臭现象。 2.陇居屯屯内清洁卫生情况良好,该屯垃圾池建于距群众居住地300米的村级公路旁,垃圾池内存有部分垃圾,并有零星垃圾散落在垃圾池外。 综上,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无 |
|
66 |
D450000201806230043 |
反映位于田林县定安镇那甲村的二级公路(正在建设)未做好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雨天淤泥水流进居民的家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泥土也流入小溪堵塞河道,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排水措施。 |
百色市 |
生态 |
1.目前项目正在建设当中,路基边坡的防护和涵洞还未全部施工完成, 2018年6月22日以来定安镇持续强降雨,流水漫过农户房屋后和路基边坡脚的挡墙,流进农户房屋,现场核实发现有刚完成清理的痕迹且施工单位仍正在清理。2.项目原设计图纸出水口未设计急流槽,目前正在变更盖板涵设计图纸,现场核实施工单位还未施工急流槽,雨水将出水口下方的部分路基回填土冲进农户房屋,7户房屋一楼地板、家具、部分墙体不同程度受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生活。3.2018年6月25日到现场查看,群众所称的小溪即涵洞所在的冲沟未见有堵塞情况,但发现有泥土、石头被冲进冲沟内。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67 |
D450000201806230062 |
反映位于里弄沟的采石场在山上开采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严重,扬尘大。村民走路时在一米内都看不见路。该采石场离幼平乡小学,中学很近。 |
百色市 |
生态,大气 |
1.2018年6月26日,乐业县环保局对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6月19日乐业县环保局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县电力公司撤出采石场变压器菱格,进行断电) 2.企业生产期间确实产生较大粉尘、扬尘,虽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但确实对周边的群众和学校师生产生一定的影响。 3.幼平中学、幼平小学与采石场采面坐标最近的距离分别为320米、310米,与两所学校的距离均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但采石场距离最近居民房只有280米,不符合安全生产距离要求。 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
无 |
|
68 |
D450000201806230077 |
反映位于右江河祥周镇镇政府附近的河道,有几百个网箱养鱼,污染河道的河水。 |
百色市 |
水 |
1.经核实,群众反映的网箱养殖点位于祥周旧渡口与祥周大桥下游河段,该河段共挂网箱数234个箱(规格有5m×6m、5m×5.5m不等)。2. 6月25日,田东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右江河河段祥周镇百渡村祥群屯上游100米、下游500米和祥周镇祥周屯街上屯(镇政府)上游100米、下游500米进行河水水质采样监测。各监测断面粪大肠菌群数超标,个别断面总氮超标,但监测采样时恰逢强降雨天气期间,不排除大量雨水径流影响, 从粪大肠菌群数超标情况分析,下游监测断面粪大肠菌群数均高于上游,说明网箱养殖情况可能对右江河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程度是否会造成右江河水质超标,则需在非降雨天气期间重新采样进一步分析后才能判断。综上,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69 |
D450000201806230012 |
反映谢庆曾养猪场,产生臭味扰民、将养殖废水直排入农田,导致农田受污染。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处理。 |
贺州市 |
水,土壤 |
经昭平县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昭平县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投诉内容“产生臭味扰民”基本属实,养殖户谢庆增的养猪场猪舍共有三处,生猪分两处圈养,一处猪舍位于谢庆增户自家大门前,养猪55头;一处猪舍位于投诉人的房屋左侧,养猪47头;一处猪舍在投诉人的屋后,投诉人房屋后面的猪舍现已不再养猪,改为养鸡。该猪场虽已使用微生物制剂喂猪,臭味大为降低,仍难免产生一些臭味。 二、投诉内容 “将养殖废水直排入农田,导致农田受污染”不属实。谢庆增养猪场每栋猪舍都建设了约10立方米的化粪池,日常产生的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化粪池满的情况下通过水泵经塑料管抽便用管道抽至1公里外的防渗漏膜覆盖的收集池。 自2015年5月以来,投诉人反复多次向凤凰乡人民政府、昭平县环保局、昭平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举报该问题,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指导整改、协调处理。举报中“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处理”不属实。 2018年6月20日、25日,昭平县政府组织各单位到该养猪场进行检查,动员养殖户控制生猪养殖数量,做好污染防治措施。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70 |
D450000201806230045 |
反映位于贺州市火车站入口处的旭光化工厂原料露天堆放原料、破碎产生的粉尘大,未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将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河流,对周边有住宅小区及学校影响大。 |
贺州市 |
大气,水 |
经平桂区政府核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核查时广西贺州旭光化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企业门前安装有喷淋雾炮,厂区四周建设有围墙;生产车间全密闭,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收尘后经三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备有一台移动雾炮车对厂区进行移动喷淋;原料堆场位于厂区南侧,场地水泥硬化、四周建设有围墙、用遮阳网围挡并设置有喷淋设施但因故障未开启,原料大理石露天堆放,部分原料已使用黑网遮盖,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遮盖;两台破碎机生产工段搭有厂棚,一破工段靠近居民区处有围挡、喷淋措施,二破工段全密闭;建设有两个沉淀池,一个沉淀池位于生产车间入口旁,一个新建沉淀池位于生产车间内靠近后门处,洗石机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冲洗路面产生的废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鱼塘。洗石废水沉淀池容积不足,未能提供最新监测报告, 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平桂区环保部门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遮盖原料、增加洗石废水沉淀池容积或搭棚、保持原料堆场喷淋设施正常开启,立即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监测并于一周内提交监测报告。 厂区南侧为广建粉体小区,最近的学校为距离厂界500米的贺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周边未发现有河流。经黄田镇人民政府走访广建粉体小区附近居民,未反映粉尘、废水影响生活问题。平桂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厂区周边使用PM2.5/PM10手持式监测仪进行现场监测,空气质量数据正常。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71 |
D450000201806230051 |
反映灵峰北路以及向阳路的商铺产生噪音扰民,已在红豆社区留言以及向110反映过,但是一直未解决。 |
贺州市 |
噪音 |
经八步区现场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 灵峰北路、向阳路部分商铺存在使用音响设备播放音乐或宣传广告等招揽顾客的现象,且音量过大造成扰民。对此,八步区组织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市工商局八步分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八步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于2018年6月25日对灵峰北路、向阳路临街商户进行联合执法,对播放音量过大造成噪音扰民的商铺下发了5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商铺降低音量或移除音响设备,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整改。各商铺店主在签收《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均已按要求关停了音响设备。 |
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72 |
D450000201806230058 |
反映老政府的后面有条排放生活污水的臭水沟,该水沟属于黑臭水体。下雨时污水直排入富江再流往龟石水库,影响居民饮用安全。该镇生污水无污水管网,都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 |
贺州市 |
水 |
2018年6月25日,由富川县市政局组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富川瑶族自治县经贸局西面墙外至老政府西南端外民房段排水沟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投诉者反映的排水沟有1条,南北走向。因历史原因,部分居民占沟填土种地建房,造成排水沟多处中断堵塞,另该生活片区缺乏污水管网设施,有部分居民将生活污水排放到排水沟中,下雨造成排水沟末端污水排放入地里,该地块与富江河相距1000多米,未直接排入河里。 整改措施: 一、富阳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排水沟施撒石灰。 二、富阳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片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该片区居民增强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住建局组织实施该片区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并衔接好该片区污水管网的规划,确保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73 |
D450000201806230061 |
反映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张公岭选厂正下方约两百米的尾矿库和江坪村8组小河旁尾矿库的矿渣,在每次下雨时都被冲入农田及河流中。江坪村8组小河旁尾矿库于2017年9月9号发生泄漏,现被污染的百分之八十农田未复垦,未对村民进行赔偿。之前向督查组投诉过后该公司假整改将矿渣冲到河里或者随意填埋。当地政府为该公司说话,不站在村民立场着想。当地政府张书记恐吓村民。 |
贺州市 |
土壤 |
经八步区核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2017年9月9日因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公岭尾矿库坝头泄漏,尾砂流入坝头下游,导致下游10户农户共7.958亩农田受到毁坏。事件发生后,该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中钢马鞍山设计院设计尾矿库治理方案,实施对张公岭尾矿库的坝体加固工程;经过坝体位移监测和坝底渗滤水检测,坝体稳定性和渗滤情况良好,没有发生任何异常现象。 二、开展对毁坏农田农户的补偿工作。此次事件涉及被毁农田有10户农户共7.958亩,现已对其中8户6.328亩进行了补偿或签订补偿协议。由于江坪村八组村民吴流东、吴流祥2户受损农田及山地要求按9.9万元/亩(高于当地政府征收拆迁补偿标准4.2万元/亩)的价格进行补偿,且该两农户要求将其它不受到泄漏污染的农田、山地一并征收,金琪公司与村民吴流东、吴流祥户未达成补偿协议。 三、开展泄漏尾砂的清理回库和土地平整工作。金琪公司与8户农户签订补偿协议后,便着手开展清理尾砂工作。 四、修复农田灌溉水源。 五、根据委托检测结果未发现该河段地表水水质异常,农田土壤的检测正在进行。 六、自从2018年4月江坪村8组吴流东和吴流祥两户因和金琪公司的补偿未达成协议向党委政府和村委提出诉求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工作组入户做思想工作,以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工作组与当事人和企业三方协商,为群众争取合法权益,不存在恐吓村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无 |
|
74 |
D450000201806230075 |
反映位于三江村路口的吉顺混凝土公司,产生扬尘很大,使得道路很脏,清洗运输车辆的水泥浆被倒入三江河。 |
贺州市 |
大气 |
经昭平县政府现场检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检查时,该加工厂正在生产,厂区内建设有一个二级沉淀池(约50立方米),一条生产线,四个料仓,堆料场部分铺设覆盖膜。该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地面引水渠道收集至约50立方米的两级沉淀池内。附近有一户居民(距离厂区约10米),厂区堆料场部分用遮光网进行遮盖,与投诉内容“扬尘很大”部分相符;未见有冲洗运输车辆的水泥浆倒入三江河的情况,与投诉内容“清洗运输车辆的水泥浆被倒入三江河”不符。 二、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该加工厂立即停产整治,责令该搅拌站立即停止将沉淀池的废水抽至旁边小溪的行为,及时做好对沉淀池清淤处理。二是昭平县相关部门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吉顺混凝土加工厂立案调查。三是要求该加工厂及时整改,完善相关扬尘治理及相关资质等手续,并要求报送住建部门备案。四是要求该加工厂将砂石来源的合法性、水土保持方案等材料报备,并在场地周边砌好围墙,挖好水沟做到回水收集,禁止外流现象发生 |
部分属实 |
立案处罚 |
无 |
|
75 |
D450000201806230078 |
反映在望高工业区里有几十家生产人造大理石的工厂,每年将上百万吨未经处理的废石粉拉到山里填埋,或将废石粉与红土混合搅拌后随便找地方填埋。 |
贺州市 |
土壤 |
一、群众反映问题中的“望高工业区”实为“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高工业区”或“园区”),“生产人造大理石的工厂”实为“人造岗石企业”,根据对岗石企业的排查,确认反映问题中所说的“废石粉”实为岗石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即岗石废渣。 二、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因设备检修、堆场扩建近两个月未能处理岗石废渣,岗石企业迫于堆存压力,通过各自办法处置废渣(如制砖等)。少数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私下委托当地群众倾倒。 三、2018年6月11日平桂区政府召开了“人造岗石废渣、大理石废浆临时堆放点整治工作布置会”,要求对平桂区范围内12个堆渣点(园区范围内有6个堆渣点)进行覆土和复绿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完成覆土、复绿点9个,覆土3个。举报件中反映“将废石粉与红土混合搅拌后随便找地方填埋”实为堆渣点生态修复整治。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整改 |
无 |
|
76 |
D450000201806230079 |
反映整个田洞村约有10来户养猪,乱排污水。 |
贺州市 |
水 |
经钟山县政府调查,举报内容属实。 2018年6月25日-26日,钟山县组织红花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田洞自然村养殖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红花镇田洞村内现有养殖户28家,所有养殖户都有1至4个沼气池,大部分养殖废水农户都能自觉用于农业生产(水果、农作物),但仍普遍存在养殖废水收集不完全、雨污分流不完善、沼气池容量偏小、养殖废水渗漏或沼气池沼液溢出排入村内雨水沟等问题。 为有效降低养殖废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全村养殖户下发了《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共25份,提出了以下3点整改要求:1.立即停止养殖废水外排,所有养殖废水须进行综合利用,杜绝再出现类似行为;2.完善养殖废水收集沟及雨污分流系统;3.合理增加沼气池容量。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位于禁养区的钟德杰、钟德诗、钟经学等3个养殖户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责令其于2018年6月28日前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养殖。 |
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77 |
D450000201806230030 |
反映鸿泰水泥砖厂从工地收购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倒入环江县大环江河,污染河流。 |
河池市 |
水,土壤 |
举报件反映的鸿泰水泥砖厂地址位于环江县思恩镇大安路建材市场旁,全称为“环江志潭鸿泰新型建筑材料厂”,厂区一面临近环江河边,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砖加工销售,已停产2个月左右,厂内无专职保安,该厂河岸边坡所倾倒垃圾为附近居民倾倒。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按部门监管职责,河道及河两岸由水利部门管理,我县水利局25日调用钩机及车辆将倒在河边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到26日已经清理完毕,已完成整改,并在该处设置警示牌,告知严禁在此倒放垃圾。 |
部分属实 |
立即改正 |
|
|
78 |
D450000201806230088 |
1、一家非法采石场(程姓老板),2014年开始在武篆镇坤王村约拉队附近开采,引发山体泥石流,泥沙冲刷到山下农田,污染农田。曾向镇政府,县环保局、国土局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2、一家在农田上建设的砂场(老板叫黄恒朝),污染了附近农田,产生的粉尘很大,砂石散落在旁边公路,造成安全隐患。 |
河池市 |
土壤,生态,大气 |
1.举报反映采石场位于武篆镇坤王村约拉队,于2014年初建设,未办理开采证、环评审批等手续,属于非法开采。经现场核查,场地上有已经切割好方形块石料约有三十块,每块重约6-9吨左右的。现场设备有勾机1台、钻机1套。有部分石沙冲到水泥路上及公路边的水渠中,农田里没有发现从方解石场里冲下来的砂石。 2.举报反映打砂场位于武篆镇坤王村拉东队,黄恒朝在位于拉东屯通屯道路两侧租地进行石料破碎加工,占地约400平方米,有一条生产线,动力为柴油机及一台粉碎机,平时做工为3人(都是本家),间断性生产,附近群众有需求时就生产,没有需求就停产。该采石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碎石机、传送带等没有安装防尘措施。 |
部分属实 |
查封扣押、关停取缔 |
|
|
79 |
D450000201806230004 |
反映石牙乡甘渣村顶伞水库被他人承包养鱼。养殖户将水库截流,导致下游400多亩农田没有灌溉用水。曾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
来宾市 |
其他污染 |
经核实,顶伞水库是小二型水库,总库容559万立方米,由于2017年以来水库集雨范围降雨量偏少,目前水位为151.2米,在死水位151.5米以下,库容水量仅为7万立方米左右,水库承包方为了养活水库里的鱼苗,自己引水进水库。另了解到,今年以来尽管水库库容不足,水库仍坚持在水稻种植期间放水灌溉,但由于水位低水量小,无法满足灌溉。 |
不属实 |
|
|
|
80 |
D450000201806230032 |
反映原高塘砖厂(位于城关镇高塘村)有人租地准备建设塑料颗粒厂。计划建设的塑料颗粒厂与高塘小学、幼儿园、村庄很近,担心将来受到影响。 |
来宾市 |
其他污染 |
1.被举报的地块是忻城县城关镇高塘村高塘砖厂废弃厂区(高塘村村委会公共用地块),位于忻宜二级公路方向左面,东南面约500米处是高塘小学学校及幼儿园,但未发现有新项目建设迹象。 2.经调查核实,拟建塑料厂项目投资人已与高塘村委群众代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原忻城县高塘砖厂废弃厂区35亩地,用于建设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加工厂,主要生产塑料颗粒、塑料薄膜、塑料水管、塑料绳等产品,但目前尚未办理相关手续,项目还未动工建设。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加强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群众申请行政审批事项。 (二)严格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对不符合产业,高耗能、高污染、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
|
|
81 |
D450000201806230035 |
反映两家废塑料厂(一家位于头排镇东达糖厂,另一家位于板贵福果业公司内),将废水直排灌溉沟渠,污染农田。废气直排,产生臭味扰民。该厂为无证无照加工作坊。与当地环保部门多次反映,未见处理。 |
来宾市 |
土壤,大气,水 |
(一)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鸿利塑料再生颗粒加工厂位于金秀县头排镇头排村龙庆屯。该厂是用废旧塑料编织袋粉碎热融加工成塑料再生颗粒,厂区内也未安装有任何环保设施,生产产生的废水排入灌溉沟渠,产生的废气也是直接通过一根钢管排出外环境。该厂除了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他审批手续均未办理。 (二)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贵福塑料再生颗粒加工厂位于金秀县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一个板厂内。该厂也是用废旧塑料编织袋粉碎热融加工成塑料再生颗粒,厂区内建有光氧废气设施,无废水处理设施,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金秀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两家再生颗粒加工厂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停止非法排污,停止生产。同时,对上述两企业采取强制断水断电措施。下一步,金秀县将把厂区内的原料、产品、设备进行清除,防止死灰复燃。 |
|
|
82 |
X450000201806230007 |
反映玉洞村原来村主任跟城管局的谭局长一起把玉洞村的关门陆水库填土作为垃圾场,影响村民的生产用水. |
南宁市 |
水 |
投诉反映的水库为良庆区玉洞村关门渌水库,现有良庆区那马镇共和村六强坡六强路回填项目正进行土方施工作业,是2018年良庆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前期业主为良庆区那马镇人民政府,项目施工方为广西回娘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超范围弃土、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关门渌水库主坝下游大量堆放弃土的行为。2018年5月17日和5月24日,良庆区已对项目超范围弃土进行查处,给予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下发责令停止(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15日、6月21日、6月22日召开3次现场会责令道路施工方严格按照道路设计标准进行建设,杜绝超范围弃土回填。6月24日,良庆区对关门渌水库主坝下游大量堆放弃土的行为进行立案,向回娘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送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良庆区城市管理局从未审批过把玉洞村关门渌水库填土做为垃圾场,城管局相关领导也未审批或承诺将玉洞村的关门渌水库填土做为垃圾场。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处罚 |
|
|
83 |
X450000201806230056 |
反映南宁市市三江口周边周边区域存在非法采砂、网箱养鱼等行为。大雨过后,大量水葫芦和死猪死鸭被冲到郁江老口枢纽宋村电厂坝前,建议将南宁三江口邕江宋村至老口枢纽大坝段,左江马村铁路桥至宋村段,及右江那莫大桥至宋村段总共约十五公里的区域纳入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的范围。 |
南宁市 |
水 |
2018年6月25日和6月26日,西乡塘区、江南区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未发现死猪死鸡漂浮问题,但存在非法采砂、水葫芦和网箱养鱼现象。6月23日,西乡塘已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打捞水葫芦工作,目前已清理到位,已完成第一期网箱清理,并深入网箱养殖户等动员其自行搬迁,引导养殖户逐步退渔,已有部分养殖户停止进苗及养殖,自行清理网箱约5000箱。江南区已于2017年起启动网箱养鱼清理,该河段共有网箱1904个,目前已拆除完毕。从2018年6月起,江南区对尚未开展网箱清理的江南区河段进行网箱登记工作,还对左江江南区河段进行巡查,发现在左江扬美村河段有一艘采砂船正在进行非法采砂,执法人员当即责令采砂船立即停止违法采砂行为,并限期驶离左江禁止采砂河段,同时依法立案查处,给予船主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针对投诉建议,因为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是涉及环境整治、土建工程、景观等多专业、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项目,要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工作,对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功能定位、建设内容等进行统筹规划。下一步,南宁市将根据规划研究情况,结合项目现场实施条件及财政能力,统筹考虑开展工作。 |
部分属实 |
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
|
|
84 |
X450000201806230057 |
反映南宁市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整治存在的问题:1.建筑噪声施工立案查处率不高,执法力度偏软;2.南宁市交通管理规定中的“含泥头车在内的工程车辆每日上午6时至晚上23时禁止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与南宁市政府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规定“禁止泥头车于5时至22时通行建成区”相冲突,对比城管、交警部门,环保部门人少无法全面监控查处,使得施工单位欺负环保执法人员少,选择夜间施工,造成施工噪声扰民。来信人建议:1.调整南宁市与噪声防治相冲突的交通管理规定;2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将建筑噪声投诉纳入数字城管案件考核范围;3.加大查处力度,对夜间擅自施工噪声扰民和不按规定时限连续作业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
南宁市 |
噪音 |
经核,南宁市环境处罚案件数量居全区前列,建筑噪声施工立案查处占76%至80%,目前市本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仅30余人,市区建筑工地近3000个,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噪声施工立案查处率存在不高的情况,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南宁市环保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夜间擅自施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政处罚权纳入数字城管案件考核范围。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南府规〔2017〕4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已于2017年12月29日失效。《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通告》是当前仍施行的南宁市货车通行管理规范性文件,不存在管理政策规定有冲突情况。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可在遵守公安交警部门关于货运车辆道路通行规定前提下,全天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下一步,南宁市城管局将继续指导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不严造成遗撒泄漏及车辆轮胎污染路面等行为开展严厉查处。南宁市交警支队正组织对《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通告》进行修订,将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尽可能满足社会生产、通行管理需要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 |
部分属实 |
加大查处力度 |
|
|
85 |
X450000201806230074 |
反映广西公布森林覆盖率只有百分之六十几,怀疑有出入;广西人工种植速生桉全国第一,但桉树排他性强,共生植被少,因而保土不保水,桉树还分泌一种刺激性很强的气体,形成一种干燥的小气候(近年来南宁市已列入全国十大火炉之一,是否与此树有关)。建议桉树的种植不能只听林业部门的声音,还要请水利部门、气象部门各自深入研究,以免造成长远的生态破坏。 |
南宁市 |
生态 |
一、关于森林覆盖率问题 森林覆盖率的计算有着严格的技术标准。2016年以来林业厅利用卫片、航片等高清遥感影像对各市、县的森林覆盖率进行核验,并派技术队伍进行实地核查,实现了年度出数。2015年国家组织开展的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显示,广西的森林覆盖率监测结果为60.17%±1.37,与同期我区森林覆盖率监测体系得出的监测结果(62.2%)基本一致。由此可见,我区历年来所公布的森林覆盖率是符合广西实际的。 二、关于群众反映的桉树相关问题 通过查阅相关科研成果资料,结合近年来我区开展的实地监测结果,林业厅认为反映的问题没有科学依据,主要是群众对桉树了解不够造成的。 (一)关于桉树排他性强、共生植被少问题 桉树栽培系统中化感作用的影响在低雨量区(小于400毫米)很显著,雨量高于1200毫米时是安全的。我区桉树主要在北回归线以南的南宁、崇左、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贵港、梧州等8个市种植,这8个市年降雨量都高于1200毫米,因此种植桉树是安全的。 (二)关于桉树保土不保水问题 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桉树林地地下水位显著降低,很多只是通过观察水井的水位降低而推断得出的结论。地下水是可以流动的,地下水位受远离林地的因子的影响,与林地本身的水分状况关系不是很大。应该说,当前全球人口激增才是地下水位降低的原因,人口增加,粮食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增大,大量的地下水便被利用于地表,导致地下水位下降。 (三)关于桉树形成干燥小气候问题 “桉树导致气温升高”缺乏科学依据。桉树树冠在夏季能吸收和散射、反射掉一部分太阳辐射能,且由于林木根系深入地下,源源不断的吸取深层土壤里的水分供树木蒸腾,使树林正常形成雾气,增加了降水,减少了地面增温。桉树在其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要固定大量的CO2,这对缓解温室气体排放有重要的意义。 |
不属实 |
|
|
|
86 |
X450000201806230076 |
经开区吴圩镇那楞村马头山附近有个废弃磷肥厂的隔壁厂房在生产水泥管和方盒子,粉尘和噪声扰民。 |
南宁市 |
噪音,大气 |
经查,投诉反映的水泥制品加工厂是位于经开区吴圩镇那楞村的广西巨朝峰科技有限公司的水泥薄壁空心管加工作坊,建设有7个空心管加工工位,2台打浆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环评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2015〕31号)规定,该作坊为微型作坊,周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属于建筑用水泥制品加工制造类别,不纳入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2018年6月26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作坊正在开机生产,1台打浆机正在使用,采用手工作业,现场原料砂石、水泥露天堆放。粉尘主要来源于砂石、水泥装卸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打浆机作业过程。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对该作坊周边进行巡查,周边1公里未发现有居民集中区,未发现有环境敏感区。6月27日,经开区管委会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一是对原料砂石、水泥堆场所采取相应防扬散措施。二是对两台打浆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监管。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87 |
X450000201806240007 |
反映汽车拆解和汽车维护行业排放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等)被随意倒卖、非法倾倒及处置去向不明的问题。桂林市国联车船回收有限公司临桂回收拆解场(临桂区临桂镇庙岭乐和工业区)、桂林市宝轩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梧州市物质再生利用总公司(新兴一路4号)报废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梧州市钊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万秀区西江路鸳江丽港),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港口区八公里大道),柳州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柳州市明实汽车修理厂,南宁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部(南梧路6号旁)、南宁诚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八桂绿城龙湖御景),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海城区北路湾东路),国内乘用车驻广西各地4S店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及4S店,均存在污染土壤、水质、空气等环境污染问题,请引起重视,加强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 |
南宁市 |
土壤,其他污染 |
柳州: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涉及机动车回收拆解、维修保养相关企业,该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大多数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实行规范化管理和建设规范化设施,少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环节和设施建设方面的不规范和违法行为,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南宁:近年来,南宁市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已将1家废旧汽车拆解企业和204家汽车维修行业企业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范围,不断推进危险废物全方位、精细化监控。但的确仍存在个别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下一步,南宁市将强化管理,落实危险废物全程化管理制度要求,不断规范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措施,加大随机检查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查处。 桂林:举报问题属实。桂林市国联车船回收有限公司临桂回收拆解厂位于临桂区临桂镇乐和工业园南区,主要从事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和废空调制冷剂。该企业在2016年环保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被查实存在“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临桂区责令企业编制现状环评报告,按审批权限呈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2017年12月27日该企业按要求完成了环保备案工作。2016年以来,临桂区未接到对该单位的有关投诉。临桂区于2018年6月19日组织区环保局、临桂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现场调查发现:桂林市国联车船回收有限公司临桂回收拆解厂废油临时存放于厂棚内的铁筒内,到一定量后交由临桂辉煌油脂加工厂拉走,废蓄电池由外地老板来场里拉走,目前产生废机油1吨多,废蓄电池0.6吨。废电容器、废尾气排气管和废空调目前未进行拆解,直接外卖给广东公司。企业未能提供临桂辉煌油脂加工厂和外地老板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没有建专用危废贮存场,没有贴危废标志,拆解地面有滴漏油渍。 桂林市宝轩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更名为桂林荔浦县宝隆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由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变更至荔浦县青山镇永华村龙斗桥屯。公司从事三类机动车维修、汽车装饰美容(洗车除外)和养护等经营活动,无洗车和喷漆作业工艺。荔浦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8日组织环保、交通、工商等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擅自将产生的废机油用铁皮油桶收集后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防城港:(一)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在防城港市市辖区范围内的营业点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9日,港口区、防城区和东兴市各检查组,对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在营的11家回收点(港口区辖区内:第一收购部、第二收购部、第三收购部;防城区辖区内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收购部;东兴市辖区内的东兴收购部、东兴兴东收购部)进行实地核查。经检查,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在防城港市辖区范围内的正常营业的11个营业点中第一收购部、第二收购部、第三收购部发现存在回收的再生资源(废铁、废旧塑料等)露天堆放,经营场所缺少相关污水收集处理的设施。其余收购点均能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收购违法物资及危险废物情况。综上,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国内乘用车驻防城港4S等店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1日,防城区环保局组织开展防城区乘用车4S等汽车销售维修店蓄电池、废矿物机处理情况的检查工作。经检查,防城区内7家乘用车4S等汽车销售维修店,均有处理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机油的台账记录,废矿物机油均交由南宁市安明油脂有限公司(具有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的资质)进行处理,铅蓄电池由汽车厂家进行回收处理。检查组现场要求各汽车销售维修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做好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机油的处理处置。同时,要求进一步规范好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机油的台账记录。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调查处理情况。 6月20日市商务局会同防城区商务局对防城港市顺发车船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由于目前废旧材料难以销售,公司拆解业务很少,检查中没有发现拆解车辆机油渗透土地的现象。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梧州:1.目前,梧州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只有梧州市报废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一家,作为报废汽车拆解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加强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监管,积极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能,严格签发《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每年对企业年检检查,不定期对市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公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完善拆解场地、设施设备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有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报废汽车整车、拼装报废汽车以及虚开或出售《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情况,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范围实行管理,此前未发现该公司受到公安、工商、环保、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处罚记录情况。 对于钊尚汽车维修服务公司等乘用车4S店和汽车维修厂这类社会生活源,目前暂未纳入污染源检查范围。 2.(1)市报废车船回收拆解公司 经调查,公司建立了《报废汽车入库管理制度》《报废汽车拆解管理制度》《废旧金属及回用件销售管理制度》,防止报废汽车及国家禁止销售的报废汽车总成零部件流向市场,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数据和企业经营情况。危废管理方面,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厂区改造,拆解出来的车辆零件乱堆在厂区,拆解发动机机头时产生的废机油通过拆解车间的导流渠流入到废机油贮存池内,经过隔油后将废机油抽到油桶内存放,存够一定量后交给有资质的梧州市汇广源燃油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油泥统一收集存在在厂区内。 存在主要问题有: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未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公司场地、贮存设施使用多年,存在老旧破损现象。 (2)20家乘用车4S店和汽车维修厂 经检查,发现捷成销售服务公司、合利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昊海华光福特专营店、双恒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4家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缺失;众顺达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瑞安汽车贸易公司、钊尚汽车销售公司、钊尚汽车维修服务公司、圣欣汽车有限公司、金欣汽车公司、广物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捷成销售服务公司、荣晖汽车贸易公司等9家企业废机油临时贮存场所和管理不规范。众顺达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瑞安汽车贸易公司、钊尚汽车销售公司、钊尚汽车维修服务公司、捷成销售服务公司、荣晖汽车贸易公司、合利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昊海华光福特专营店、双恒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9家企业未建立危废处置去向情况等相关台帐。 北海: 2018年6月19日,市环保局及海城区、银海区安监环保局分别对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市区范围内北海弘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海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海鑫广达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汽车销售4S店进行了抽查。 1.北海三剑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调漆服务,未从事汽车喷漆、维修、拆解等业务,调漆场所约65平方米。公司使用的废漆桶交销售方回收处置。检查过程中,主要发现该公司调漆试板间未完全密闭作业。对此,海城区安监环保局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日内完成试板间完全密闭作业的整改。 2.北海弘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奔驰汽车整车销售及配套服务,无汽车拆解业务,内有维修(钣金、机电)车间、独立调漆房和喷漆房。该公司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油抹布、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设有专门暂存间,并与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有委托处置协议。 3.北海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在网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登记表中对危废环保措施为“分类放置规定的收集地点、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废旧料和废机油”。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储存废弃机油使用3个油桶,储存室约10平方米,但未建立危废台账,未能提供经由环保部门认证机构签订的危废回收协议。对此,银海区环保部门已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店15日内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 4.北海鑫广达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虽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但未能提供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进行回收协议。对此,银海区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15日内改造油桶“三防”措施,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回收协议。 |
部分属实 |
柳州: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南宁:责令立即改正 桂林: 一、对桂林市国联车船回收有限公司临桂回收拆解厂的处理和整改情况: 1.对桂林市国联车船回收有限公司临桂回收拆解厂违法处置危废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走行政处罚程序。 2.要求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前清理地面油渍;7月10日前建设专用危废贮存场所,规范危废标志。 3.要求临桂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一旦有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对桂林市宝轩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处理和整改情况: 1.荔浦县环境保护局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于6月20日上午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废机油,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2.严格督促公司做好整改落实,指导企业及时联系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3.加大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有效解决辖区内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处置问题。 防城港:针对港口区3个收购部回收物品堆放不规范问题,港口区环保部门已当场责令收购部按要求落实“三防”措施堆放回收的物品,并进行分类堆放。针对港口区3个收购部没有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对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第一收购部、第二收购部、第三收购部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港口区商务部门对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第一收购部、第二收购部、第三收购部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措施,限期在5个工作日内到港口区商务部门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要求防城港市金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监督第一收购部、第二收购部、第三收购部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清理整改工作。 梧州:限期整改 北海: 责成海城区、银海区政府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4S店经营业主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二是加大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对辖区汽车维修项目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做好环境污染防范工作。 |
|
|
88 |
X450000201806230026 |
反映位于柳城县冲脉镇冲脉街的振兴加油站紧挨居民楼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加油站与冲脉镇中国石化加油站相距不足1公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取缔或迁移该加油站。 |
柳州市 |
其他污染 |
群众反映的振兴加油站左右两边及后面为居民楼,前面为公路,油罐距离左右居民楼大约10米,确实位于居民区中;安硕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组织评价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形成《柳城县冲脉振兴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柳城县冲脉振兴加油站所有检查项均合格,评价结论为:柳城县冲脉振兴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经现场核查,目前该加油站营业厅主体结构正在建设当中。经对该加油站设计施工图及《柳城县冲脉振兴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储油罐及加油机与周边居民房、电力线等设施的安全间离设计值进行核查,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安全间距的相关规定。该油站按施工设计图和《柳城县冲脉振兴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后,仍属三级加油站,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加油站建站依法取得有自治区商务厅的规划批复,最新规范化为《柳州市公共加油站布点规划》(2012-2020)13号,该加油站没有违反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89 |
X450000201806230029 |
反映柳州市柳东新区扬新废弃物质加工厂位于柳州市雒容镇强容路18号,原料是甲级化工的废有机废溶剂,从事危险废物加工,公司周边是工厂密集区及员工宿舍区。曾于2015年08月18日22时许发生火灾事故,导致旁边公司的员工宿舍全部被烧毁,事故发生后,市安监、消防部门同意其恢复生产,并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营许可证》。投诉人认为该厂并没有获得任何正规的安监、消防的手续,属于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营许可证》。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
柳州市 |
其他污染 |
广西扬新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原柳州市柳东新区扬新废弃物质加工厂)于2014年1月取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GXLZH2014001),经营方式、类别及规模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染料、涂料废物HW12(264-013-12)和感光材料废物HW16共800吨/年,有效期自2014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止。该公司的废物种类均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第四条“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第二条第二款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该项目无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进行安全审查,也无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第41号令)实施安全许可。 2015年,广西扬新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发生“8.18”火灾事故后,相关单位以桂环函〔2015〕1846号文责令该公司针对企业性质变更、部分贮存设施在事故中被烧毁等问题限期整改。根据该公司申请恢复生产及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柳东新区扬新废弃物志加工厂限期整改现场检查情况汇报》,相关单位于2016年4月14日组织环境监察总队、固管中心、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对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结果表明,该公司已向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火灾中烧毁的厂房和设施已恢复重建,并经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16〕第0487号)和安监部门(《整改复查意见书》(柳东)安监管复查〔2015〕18号)验收合格,基本符合桂环函〔2015〕1846号的整改要求。据此,相关单位以桂环函〔2016〕547号文函复广西扬新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同时要求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不属实 |
无 |
无 |
|
90 |
X450000201806230054 |
反映:1.竹鹅溪、柳州钢铁厂、柳州化肥厂的污水排入柳江污染水质;2.柳钢、柳化的烟囱排出废气臭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3.数千吨柳钢工业固废倾倒在柳州市柳北区沙塘镇沙塘村十三队,至今未清理处置。 |
柳州市 |
水,大气,土壤 |
2018年6月25日,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人员对柳钢、柳化进行现场调查。 检查时,柳钢各生产线正常运行,废水经3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废水总排口未见废水外排。柳化正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总排口外排,再经回龙沟排入柳江河。总排口在线监控设施显示数据未见超标现象。 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在线监控设施运转正常,在线设备与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正常联网,数据传输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未显示超标。检查时,未发现“烟囱排出废气臭味难闻”现象。但在厂区中部烧结厂部分区域,有轻微的疑似含硫成分的异味。 检查时,柳化生产正常,1#合成氨生产线、1#、3#硝酸生产线、7#硝酸生产线正常开启,2#合成氨生产线、拓普索硫酸生产线未开。6#锅炉、7#130t锅炉关闭,8#130t燃煤锅炉开启,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运行,锅炉烟囱在线设施运行正常,在线设备与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正常联网,数据传输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未发现“烟囱排出废气臭味难闻”现象。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91 |
X450000201806230083 |
反映位于方圆大厦的麦克风暴KTV,全天都在唱歌,特别是凌晨后,噪声严重扰民。政府部门曾责令整改,但是KTV不理会又继续开门营业。居民拉横幅要求关停,政府部门也来解决了几次,但是走后KTV又继续营业,周而复始,一年来未能解决。 |
柳州市 |
噪音 |
1.麦克风暴KTV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营业,区文体新广局已下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经2018年6月22日现场复查,该KTV已停止营业。2.麦克风暴KTV于2017年9月4日在网上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745022100000043。3.经监测,该KTV油烟排放浓度达标,边界噪声最大排放值为54 dB,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功能区规定的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无 |
|
92 |
X450000201806240006 |
反映位于柳州文昌路和学院路交叉路口东北侧的恒大华府小区垃圾中转站涉及违规事宜,业主认为恒大华府小区楼盘从购地、规划、环评、报建等环节均存在违规事宜。 |
柳州市 |
其他污染 |
恒大华府(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1月19日通过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恒大华府小区垃圾转运站拟建于3#楼与4#楼之间,已通过规划局审批,规划总平面图显示垃圾转运站距离3#楼11.9m,距离4#楼17.8m,垃圾转运站尚未开工建设,环保局监察人员要求柳州市兆福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市规划局批复和项目报告表内容进行建设,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并在垃圾转运站使用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垃圾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
93 |
X450000201806230030 |
反映全州县凤坡路(县卫生局后面)的全州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有个很高的烟囱,每天凌晨4点钟左右燃煤锅炉产生的焦煤烟气通过烟囱排入大气,烟气刺鼻,严重扰民。 |
桂林市 |
大气 |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举报反映的企业为全州县医疗卫生消毒服务中心,未进行环保审批。有1台1吨立式锅炉,燃料为木材废料,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为一套水浴除尘,废气经处理后,经过22米高烟囱排放。 经全州县2018年6月25日现场核查,企业现场处于停产状态,生产锅炉未使用,但有余温,企业厂区内堆存大量木材废料,卫生状况较差,厂内未发现焦煤。企业周边为居民区,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会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全州县政府于2018年7月27日前对县医疗卫生消毒服务中心依法予以取缔。 |
无 |
|
94 |
X450000201806230041 |
反映灌阳县垃圾填埋场选址存在问题,现填埋场建设在福星村大竹凹处,大竹凹处紧靠着解江水源,容易对水源造成污染。该填埋场从2012年使用至今,大量垃圾散发出的臭味影响周边群众,滋生病菌,五年多的时间已出现多人感染病毒。该垃圾填埋场还未经验收。 |
桂林市 |
大气,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灌阳县大竹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位于灌阳镇大竹凹,项目选址、立项、环评等手续完备,2012年11月建成。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后,灌阳县建设了专用管网和硬化进场道路,产生的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再通过专用管网接入市政管网,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排放。对垃圾填埋场处理后排放的尾水及大气监测,未发现不达标排放等污染情况。 2.灌阳县每年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营,县环卫保洁公司也加强对垃圾场的管理,严格对库区进行消杀、灭蚊、除臭,采用密闭运输车进行垃圾清运。历年来未收到相关投诉。 3.2017年8月自治区住建厅组织专家对大竹凹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等级评定,评定为Ⅱ级;已经委托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了“三同时”验收监测及调查工作,环保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
部分属实 |
1.加快环保验收工作进度,于2019年3月31前完成。加强监管,对排放的废水和废气制定监测计划,如监测超标,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2.确保垃圾场规范运行,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 3.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4.引进新技术、新管理模式,努力将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得更好,消除个别群众误解。 |
无 |
|
95 |
X450000201806230042 |
反映福建骊马公司强行租用村民的土地开采大理石(位于梅溪镇铜座村大皮山组水源地商的上游),该公司开采时未配套任何环保设施,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大量植被破坏,将泥沙和废水排入河道和农田。造成几十公里的河道淤塞,水源地遭到破坏。跟相关部门反映,却一直没得到解决。 |
桂林市 |
水,生态 |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5日资源县现场调查发现: 资源县骊马矿业有限公司铜座大皮山开采项目办有环保审批,2016年9月,该项目采矿证到期,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调查当日,未发现该项目生产,下游水质清澈。目前虽然停产,但废水处理设施中雨污分流未做好,雨水及山涧水进入废水处理池,导致废水处理池废水溢出。部分废石、废渣乱堆,导致下雨期间泥砂进入下游水体。 |
部分属实 |
1.2017年10月15日为防止该项目采矿证到期后继续采矿,资源县国土资源局联合电力部门切断了该项目的生产用电。 2.2018年4月30日资源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整改,做好雨污分流,废石、废渣按要求统一堆放,此项工作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3.2018年6月3日,资源县水利局责令该企业对裸露土地恢复植被,对弃土废渣采取砌筑拦挡墙,对已经流入河道里的弃土废渣要及时清理,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整改,此项整改工作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
无 |
|
96 |
X450000201806230047 |
1、反映大律村存在未批先建、加建、抢建房屋严重,导致排污管道不完善出现污水乱排,臭气熏天。2、临桂区两辆清扫车(贵AA3575、桂BA6359)每天八点前和下午六点将污水排放到精通小区和公馆小区的下水道。 |
桂林市 |
水 |
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6月25日-27日临桂区进行调查发现: 1.大律村属临桂区城中村,村中无排水排污系统,局部确有污水乱排现象。现场调查,发现确实存在未批先建、加建、抢建房屋严重的情况。 2.两辆洗扫车(贵AA3575、桂BA6359)属广西升禾保洁公司车辆,主要负责道路清扫工作。经查实,两辆洗扫车确实存在将洗扫车水箱内剩余水排入下水道中行为。洗扫车将自来水灌入水箱,通过边冲洗边收集路边泥土达到清洁目的,而在作业后,需要将水箱内剩余水排除。 |
属实 |
1.临桂区人民政府继续对违章建筑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强制拆除。 2.临桂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做出排水工程预算,列入2019年财政计划并实施,切实解决排水问题。 3.临桂区人民政府要求广西升禾保洁公司加强环保管理,不再将洗扫车内的水排入雨水管道中。 |
无 |
|
97 |
X450000201806230053 |
反映:1.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的凤凰桂发砖厂、桂顺砖厂、顺发砖厂为了应付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于2018年6月12日开始停火停产,6月14日完全熄火,来信人表示这是临桂镇书记周新强对企业的要求。估计7月7日环保督察结束后砖厂又将恢复生产污染周边环境;2.灵川县的乐桦页岩砖厂建设在高铁下面却可以通过环评。 |
桂林市 |
其他污染 |
举报问题不属实。 1.2018年6月25日临桂区现场调查发现: 凤凰桂发砖厂、桂顺建材有限公司、顺发砖厂环保手续齐全,安装了脱硫除尘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2018年6月12日因外排废气超标,临桂区环保局要求凤凰桂发砖厂停产整改。顺发砖厂因窑体运输轨道变形需要停产维修,桂顺砖厂因为维修脱硫设施停产。6月24日桂顺建材有限公司脱硫设施维修好后恢复了生产。6月26日凤凰桂发砖厂恢复了生产。 2.2018年6月26日灵川县现场调查发现: 乐桦砖厂于2007年建成获批投产,2018年4月乐桦砖厂技改项目获得环评批复。砖厂技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在原址进行了轮窑换隧道窑的改造,厂区布局基本保持不变。砖厂生产区域与高架桥水平最近距离为50米,距高铁高架桥最近的为厂区内的民房,距离为8米。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是正常履职行为。 |
不属实 |
1.临桂区将于2018年7月10日前对桂顺建材有限公司和凤凰桂发砖厂废气排放进行监测;顺发砖厂待恢复生产后及时进行监测,同时加大对凤凰桂发砖厂、桂顺建材有限公司和顺发砖厂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他违法立即进行处罚。 2.协调该砖厂将靠近高铁高架桥20米区域内成品砖堆等物品进行清理和将桥下建设的工人宿舍拆除或搬迁。 |
无 |
|
98 |
X450000201806230088 |
全州县凤坡路全州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有个高高的烟囱,每天凌晨4点左右,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直接排入大气,给周边空气造成很大的污染,刺鼻的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
桂林市 |
大气 |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举报反映的企业为全州县医疗卫生消毒服务中心,未进行环保审批。有1台1吨立式锅炉,燃料为木材废料,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为一套水浴除尘,废气经处理后,经过22米高烟囱排放。 经全州县2018年6月25日现场核查,企业现场处于停产状态,生产锅炉未使用,但有余温,企业厂区内堆存大量木材废料,卫生状况较差,厂内未发现焦煤。企业周边为居民区,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会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全州县于2018年7月27日前对全州县医疗卫生消毒服务中心依法予以取缔。 |
无 |
|
99 |
X450000201806230089 |
反映位于桂林市资源县资江明珠小区入口处的漓酿吧酒吧,经常K歌、酒后吵闹至深夜,给小区住户带来很大的影响。酒吧餐厅厨房排烟口位于三楼的楼顶,排放的油烟废气污染小区空气。该酒吧的抽排烟机噪声未做任何消音处理,产生噪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 |
桂林市 |
噪音,大气 |
举报问题属实。 资源县现场调查发现: 资源县漓酿吧餐饮店位于资源县城北资江明珠1#楼附楼1、2层。该餐饮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备案。6月20日现场调查时,该餐饮店营业过程中大门打开一楼播放世界杯时,球迷在观看过程中情绪激动,声音过大,影响周边居民。餐厅厨房排烟口位于三楼的楼顶,油烟对居民造成影响,油烟机风机安转在靠近居民住宅一侧,风机运行时噪声影响居民。 |
属实 |
责令资漓酿吧餐饮店停业整改,将厨房排烟管道升至到整栋楼的楼顶并超出1米;将油烟机风机按装在远离居民住宅一侧;营业时,一楼电视音量不能太大且不能有卡拉OK活动,餐饮店大门应该关闭。整改工作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完成后,资源县环境保护局将对噪声进行复查,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无 |
|
100 |
X450000201806230098 |
反映针对砖厂被停产整改问题,认为桂林市环保局存在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问题。1.市环保局只对没有装在线监控的砖厂停产整改,而装有在线监控的砖厂照样严重超标排放,装与不装无区别。2.湘潘镇有两家违规再见砖厂未办理相关手续,生产已有两年多,但是市环保局未对其进行处罚,其原因何在? |
桂林市 |
其他污染 |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桂林市在2017年8月已将砖厂列入重点排污单位,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我市对没有安装在线监控的砖厂停产整改是依法行政,于法有据。从现场调查及桂林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反映情况看,部分砖厂安装在线监控后,一些企业业主为节省成本开支经常不正常运行烟气处理设施,导致企业烟气超标时有发生。无论是砖厂安装在线监控前,还是安装在线监控后,桂林市环保局都要求砖厂烟气达标排放,要求各县区加强对所辖砖厂的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兴安县湘漓镇两家砖厂分别为吉源页岩砖厂和峥嵘页岩砖厂,两家砖厂均取得了县环保局环评批复,但尚未完成环保验收。 |
部分属实 |
1.(1)桂林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加强对所辖砖厂的环保日常监管,对于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等行为的砖厂,各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从7月份开始,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砖厂实施突击飞行检查,严厉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2)市、县(区)环保局将继续指导未达标砖厂通过调整原料配比、改进脱硫除尘设施等措施,努力推进烟气达标排放。 2.针对兴安县吉源页岩砖厂、峥嵘页岩砖厂未进行环保验收投入生产的行为,兴安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按程序完成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下一步,兴安县环境保护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
无 |
|
101 |
X450000201806240009 |
反映位于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的桂林裕弘油脂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气未处理或者未处理达标,污染周边空气,臭气熏天;生产废水未经处理以很隐蔽的方式排入厂区旁的小河沟,小河沟水质污染非常严重,当雨季来临时,尧山的森林涵养下来的山泉将小河沟的污水冲刷汇入漓江。 |
桂林市 |
水,大气 |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2018年6月19日现场核查时,该厂放假停产,厂区内有异味散出,该厂生产车间没有完全封闭及部分原材料的裸露堆存。该厂已对生产车间、库房和周边环境采取垃圾清理、环境消毒等措施。 2.该厂安装蒸汽雾净化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水排放到已建的污水储存池,经沉淀后用于灌溉菜地、桂花树。安装了卧式螺旋沉降离心机设施,,其在生产过程中漏、滴的少量废油,经收集后重复利用。该厂订购了一整套低温负压炼油设备,设备安装运行后,物料将在全密闭的负压罐内生产,车间更加干净卫生,废气排放将会减少,目前,该设备还未全部完成安装,预计在8月30日前完成。 3.2018年6月27日,调查组再次对厂区周边水沟进行检查,厂区东面和南面两个雨水沟无污水排放,西面排洪沟无污水排放。该厂工人将洗碗、洗菜及厨房废水排入厂内雨水沟后,从东北方向流入雨水沟。 4.2018年6月20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厂臭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1.叠彩区政府责令桂林市裕弘油脂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对生产车间及其库房大门进行进一步封闭处理;二是及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并保证在生产中设备正常运行;三是严格落实对原材料及加工物料进行覆盖;四是加强厂容厂貌和环境卫生的整治。 2.叠彩区工信局和环保分局督促该厂在2018年8月30日完成新设备的改造升级。 3.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且7月2前完善厨房废水治理设施。 4.叠词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恶臭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
102 |
X450000201806240010 |
反映对地方查处结果不满意(桂林市七星区彰泰睿城小区油烟及噪声污染问题):1.小区1#、6#、7#、8#楼的烟道当初规划时是没有的,不是专用烟道,小区居民对于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的投诉一直未停过,并非如政府查处公示中的“2017年下半年由于餐饮店的增多,人流增加,导致2018年初又出现投诉”描述;2.烟道口的改向未经过业主同意,为开发商擅自私下更改的行为;3.小区当初规划并公示过“不设置产生油烟和噪声等娱乐服务项目”,但2015年9月开发商向环保部门申请增设餐饮服务项目并获得环评通过。 |
桂林市 |
大气 |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根据睿城小区施工图,1#、6#、7#、8#楼所设置的烟道为专用烟道。 2.睿城小区于2016年对专用烟道进行整改,属于违规行为,七星区已责令彰泰公司将烟道改向至6#楼高空排放。彰泰公司已于2018年5月30日完成整改工作。 3.桂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9月对《彰泰睿城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新增餐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作出函复,原则同意睿城小区设置餐饮。群众投诉提到的“2015年9月开发商向环保部门申请增设餐饮服务项目并获得环评通过”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彰泰公司已向上海一家大型处理餐饮油烟的专业设计公司咨询相关事宜,拟委托其对睿城小区的专用烟道进行优化设计,计划于2018年9月17日完成整改。彰泰公司正在协商对6#楼顶楼烟囱加高加宽,采用负压风机对油烟进行处理。 |
无 |
|
103 |
X450000201806230027 |
反映位于藤县的三坡码头和塘步这两个地方存在很多无证且不合法的碎石加工厂,白天停工、晚上开工,导致加工厂附近树叶发白,噪音很大。诉求严厉整顿、强治折除这些非法碎石加工厂。 |
梧州市 |
噪音 |
经查,南北大道延长线的三个房地产楼盘工地共有四个出口,其中有两个出口未硬化且没有洗车平台,车辆驶出工地时车轮带泥污染街道;另两个出口已硬化并设置洗车平台,但未对每辆驶出工地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仍然存在车轮带泥污染街道现象。 整改措施 1.对已硬化的两个工地出口,由岑溪市住建局责成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对所有驶出工地车辆的轮胎必须进行冲洗。 2.从6月25日起,未硬化的两个工地出口暂时停止使用,直至道路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后方可启用。 3.从6月25日起,由岑溪市政局执法组责成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满载沿途撒漏污染街道现象。 4. 6月25日下午,施工单位已清理本工地所在街道的沙泥。环卫处加强对道路日常清扫,出动扫地车对该路段进行彻底清扫,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洗,确保路面清洁。 5.从6月26日起,由岑溪市市政局城管大队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施工车辆污染街道行为。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104 |
X450000201806230038 |
1.龙圩区顺风钛白粉厂和松脂厂,经常在早上和晚上散发恶臭,严重影响附近的居民;2.龙圩区世纪广场、龙湖小广场、龙湖三路附近的夜宵摊大部分都占道经营,凌晨还有嘈杂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3.龙圩区世纪广场、龙湖小广场附近的酒吧多,凌晨时分经常发生斗殴事件,产生噪音扰民。 |
梧州市 |
噪音,大气 |
一、反映龙圩区顺风钛白粉厂和松脂厂,经常在早上和晚上散发恶臭,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问题。 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两公司存在偷排、闲置处理设施行为。 二、反映龙圩区世纪广场、龙湖小广场、龙湖三路附近的夜宵摊大部分占道经营,凌晨还有嘈杂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经查,属实。 城市执法工作人员采取“第一次教育劝离、第二次依法查处”的人性化管理举措,积极引导摊主到合法的场所经营,并责令占道经营摊主马上整改。 三、反映龙圩区世纪广场、龙湖小广场附近的酒吧多,凌晨时分经常发生斗殴事件,产生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调查,情况属实。 据统计,今年1至6月,上述区域发生打架斗殴治安案件10起、刑事案件1起,接到噪音扰民报警28起,口头告诫21起,书面告诫7起。 龙湖小广场旁设有警务站,每天除龙城派出所、特巡大队外,不定时还会派出机动巡逻组到龙圩区世纪广场、龙湖小广场巡逻,强化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力度。 |
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05 |
X450000201806230055 |
1、岑溪市马路镇义垌村六直片的山林于2010年种植速生桉,掉落的树叶污染山泉水。2、2010年义垌村的狮子水库被分成三个部分出租,其中的一部分被用来当做养猪场的粪污池,导致水库水质受到污染,影响灌溉用水。 |
梧州市 |
水,生态 |
(一)反映马路镇义垌村六直片的山林于2010年种植速生桉,掉落的树叶污染山泉水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关于桉树种植是否会对饮用水源水质产生影响,目前学界未有定论。 (二)反映义垌村的狮子水库一部分用作养猪造成水质污染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5日,岑溪市环保监测站对狮子水库和岑溪市马路华鑫猪场废水总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狮子水库监测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5084-2005)表1中“水作”类标准。 对照《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标准》(GB/T18956-2001)表5中排放标准,监测报告(岑环测报〔2018〕457号)结果显示,岑溪市马路华鑫猪场废水总排污口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浓度超标。 岑溪市马路华鑫猪场废水总排污口虽然出现超标排放现象,经工作组实地勘察、调查,狮子水库早稻灌溉用水的田块,禾苗生长良好。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06 |
X450000201806230079 |
反映位于长洲区石仁冲的智新家园小区马路对面乱搭乱盖严重,导致附近卫生差,尘土飞扬。小区旁边还有一个垃圾站,每天垃圾充塞其间,日晒雨淋,臭气冲天。 |
梧州市 |
大气 |
一、反映长洲区石仁冲的智新家园小区旁边垃圾站,臭气大的问题。 经查,投诉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位于长洲区石仁冲的智新家园小区旁,主要解决石人冲片区居民垃圾中转问题。每日收运垃圾25吨左右。 2018年6月25日,长洲环卫站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垃圾中转站属半封闭式,产生一定的臭味。该站的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每日专人保洁清扫。 下一步,长洲区环卫站将继续做好清运,确保在每天晚上8点前垃圾不满箱、不溢出、安排专人管理,做好该垃圾中转站内外的保洁,对中转站内破损的工作面进行修复,严格做好“消杀”工作,减少臭味散发。 二、反映智新家园小区马路对面乱搭乱盖严重,导致附近卫生差等的问题。 2018年6月27日,长洲区建设局派出打非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确实有乱搭乱盖的情况,长洲区建设局已与新兴村委进行沟通要求其7月10日前进行自行拆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拆除,长洲区将派打非工作人员进行拆除。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07 |
X450000201806230081 |
反映位于万秀区上三云路103号的第一层和第二层的两个宝石加工作坊产生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 |
梧州市 |
噪音 |
6月27日,万秀区政府、市宝石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上三云路103号实地核查,发现其一层内有宝石加工设备,二楼则无人应门,未能进入核查。现场对宝石加工户下发了限期撤离《告知书》,要求楼宇内宝石加工户于6月28日前完成撤离。 6月28日,联合调查组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对宝石加工户依法采取强制断电执法的措施,同时引导其进入宝石加工集中园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 |
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08 |
X450000201806230082 |
反映岑溪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在调查马路镇五星村富祥石场问题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距离、房屋震裂,输送带的粉尘污染、大型机器的噪声污染,水源地填埋、饮用水源堵塞、农用水塘引水渠堵塞不通、生产用深水井影响村民打井取水等问题,没有作出处理及整改措施,只对路面作了硬化,涉嫌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
梧州市 |
大气,噪音,生态 |
(一)反映安全距离的问题。 根据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重新核定,矿区边界距离最近的房屋距离均符合有关规定。 (二)反映房屋震裂问题 富祥石场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复工后,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未接有群众因石场爆破振动造成房屋震裂的报警投诉及110转警。 (三)反映粉尘污染、噪声污染的问题 据查,富祥石场场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达标。富祥石场厂界噪声则存在超标问题, 6月17日已对岑溪市富祥石场下发了《责令停产限期改正环境问题通知书》。 (四)反映水源地填埋、饮用水源堵塞问题 经调查,问题属实,但经双方协商已进行了一次性补偿。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五)反映农用水塘引水渠堵塞不通问题 经调查,6月9日前该水塘是储有一定的水量,但是在10日一村民把山塘水排放完,因此并不是放水道被石块堵塞。 (六)反映地下水问题 经岑溪市水利局调查,检查组走访,石场附近地表水和地下潜水资源较为丰富,没有无水可用之忧。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 |
|
|
109 |
X450000201806230084 |
反映四合村长洲电站至白沙小组江滨路公路路段上的运输车辆产生扬尘大,已长达十年之久,道路两边居民苦不堪言。一直以来没有建立长效机制。 |
梧州市 |
大气 |
龙圩区政府结合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于2018年6月23日-27日对管辖的6个违建码头进行清拆。目前清拆工作基本完成,除一些大型的储存罐体要委托专业的公司进行拆除外,已拆除的活动板房、传送带及剩下砂石等将清理运走。龙圩镇政府结合实地情况,对该段道路两旁的排水渠进行维修,并对部分道路路面铺设石子减少灰尘, 长洲水利枢纽建设期间,虽然采取了一些降尘措施,但由于行走的工程车辆很多,施工便道缺乏养护,运输车辆超载超速撒漏严重,导致扬尘滚滚。这些违章码头被清理后,通过该路段的重型车辆将会明显减少。 下一步龙圩区交通部门按村道的标准,在进村的车辆入口及重要节点处设置限宽石墩和限高杆,限制超高超宽装载车进出并在村庄路段设置减速设施。目前混凝土基础已做好,限行公告即可开展设施施工。 |
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10 |
X450000201806230096 |
反映2017年11月9日小河毒水污染造成藤县六坊村河面和新安片河面的网箱鱼大量死亡事件,当时龙圩区政府和藤县政府的相关部门已到现场取证,疑是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某一间厂的毒水排放到河里,时间已过半年多,养殖鱼的村民一直未得到补偿。 |
梧州市 |
水 |
一、反映2017年11月9日小河毒水污染造成藤县六坊村河面和新安片河面的网箱鱼大量死亡事件的问题。 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 经查,2017年12月9日开始,上小河网箱养殖的鱼陆续出现死亡,涉及藤县养殖户死鱼16650公斤,涉及龙圩区养殖户死鱼4656公斤。 二、反映疑是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某一间厂的毒水排放到河里的问题。 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 根据对死鱼网箱及其上下游的取水分析,河水偏弱酸性,疑似工业污染源排污造成死鱼。经对该购销部的场地废水、排污口和废水池内废水抽样监测,监测结果为pH值呈酸性,铜含量超标。对上小河新安段河水几个监测点取水抽样,部分监测点监测结果显示为酸性和铜含量超标,证实恒通矿业购销部有偷排污染物重大嫌疑。 三、反映时间已过半年多,养殖鱼的村民一直未得到补偿的问题。 经调查,情况属实。 由于嫌疑人李忠军在立案前已外逃,专案组多次缉捕未果。因此网箱养鱼死鱼的农民还没有得到赔偿,时间已有半年多。 专案组多次上门对李忠军的亲属做法制宣传工作,要求动员李忠军投案自首。目前龙圩区公安分局继续加大对李忠军的缉捕力度,争取早日将其缉捕,推动案件取得突破。 |
基本属实 |
移送公安 |
|
|
111 |
X450000201806240004 |
反映位于长洲区红岭舜帝大道东一港的宝石加工坊(未说明是哪家),昼夜加工生产,产生的噪音扰民,排放的废渣堵塞下水道,污水污染环境。 |
梧州市 |
噪音,土壤,水 |
一、反映舜帝大道东一港的宝石加工坊产生的噪音扰民的问题 6月25日,工作组对红岭舜帝大道东一巷片区走访摸查,发现东一巷二级10、11、12、15号及东一巷三级12、19、24、25、28号有9户私宅正在进行宝石加工。 6月26日,组织对东一巷二级、三级9户宝石加工户实施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进行断电处理。 二、反映宝石加工作坊排放的废渣堵塞下水道,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核查,舜帝大道东一巷为城乡结合部,没有市政排污管网,为当地居民直接排放的污水自然形成的污水沟,污水经排水明渠最终流入舜帝大道市政排污大渠。舜帝大道市政大渠畅通无污水外溢情况。 为避免污水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已由市政工程处铺设新的排污管道,目前工作正在施工。 |
基本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12 |
X450000201806240005 |
1.该小区正对面直线距离二十米左右,有一大片4-7层的违建楼房,大批人员躲在里面进行宝石加工,设备不分日夜开工,产生巨大噪声与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居住环境。2.该加工区楼顶违规搭建一千多平方的不锈钢银色铁棚,在阳光照耀下产生强烈反射光,射入房间大厅,强光使人无法睁开眼睛,对眼睛造成巨大伤害。 |
梧州市 |
噪音,大气 |
1. 反映设备不分日夜开工,产生巨大噪声与粉尘污染的问题。 6月13日,市环保监测站对顺达宝石加工园区厂界北面、厂界西北面、宝石园小区B8栋4单元402房阳台外一米处设置3个点位开展噪声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显示,3处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噪声超标主要来源是空压机产生的声音。对园区厂界北面、厂界西北面两个点进行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显示,两处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标准限值。 针对园区噪声超标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反映违规搭建铁棚,产生强烈反射光影响居民的问题。 经查,群众投诉所称的铁棚以白色铁皮为材质,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属未批先建。对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当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建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业主拆除铁棚。6月29日已全部拆除完毕。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13 |
X450000201806230008 |
合浦县常乐镇石城村委水磨边队村民反映常乐石食厂(屠宰场)每天凌晨二三点杀猪的血水直排到村里的小河,散发异味,污染井水。村里没有接通自来水,所以该污染对村民饮水影响大。 |
北海市 |
水,大气 |
经核实,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合浦县食品公司常乐购销站是生猪屠宰场,主要设有屠宰间和生猪待宰栏。屠宰间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屠宰噪声和气味对四周居民有一定影响。该屠宰场每天屠宰生猪约40头,每天屠宰间废水和待宰栏冲洗废水产生量合计约20吨。现场察看,屠宰间废水外排口废水呈淡红色,厂区内有臭味。检查时现场无作业行为(夜间作业),待宰栏内存栏生猪约50头。屠宰场内设有焚烧炉,主要焚烧病死猪,焚烧炉距离居民区较近。检查时,该购销站正在施工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其中一处是屠宰间废水处理设施,另一处是待宰栏冲洗废水处理设施。据询问购销站负责人,废水处理设施预计五天内可建成并投入使用。经调查,石城村委白云埌村至今没有接通自来水,走访附近几户居民,没发现井水有异味及水样有异色的现象。井水的水质是否达到居民生活饮用水标准、是否受污染,需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实地采样鉴定。 |
基本属实 |
限期整改。合浦县调查组现场对该购销站提出要求:一是抓紧做好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如期投入使用;二是引进更加先进设备降低屠宰生猪产生的噪音,防止造成噪声扰民。 |
|
|
114 |
X450000201806230035 |
反映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产酒精,排放的酸臭味严重扰民,方圆10公里都有闻到。每年9月至次年3月,酸臭味随北风吹到市区。八年了多次投诉,未能处理。 |
北海市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1.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有异味气体排放情况属实。该车间已于2018年6月5日停止生产,现正在采取措施对热风炉废气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增加除臭设施。调查组在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旁的厂界附近可闻到臭味。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正在对污水处理站的除臭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需要拆除和更换原有的设备,导致暂时有臭气排放。另外,该公司由于对污水站废气设施进行改造,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暂存到事故应急池,因此产生异味。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未超标。 2.群众反映“方圆10公里都有闻到”以及“每年9月至次年3月,酸臭味随北风吹到市区。八年了多次投诉,未能处理”的情况不属实。经实地调查,该公司产生的恶臭气味在距离该公司厂界下风向约300米便逐渐减弱。2017年5月,该公司由于热风炉烘干滚筒干造机出现故障,导致恶臭气体超标排放问题被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和为期一个月的限产整改。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整改。现场处理情况:一是责令企业采取应急措施对产生臭味气体的事故应急池进行覆盖,及时将废水抽到污水处理站处理;二是要求企业加快饲料烘干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进度,争取尽快投入使用;三是饲料烘干车间在废气处理设施未完成升级改造前不得投入生产。 |
|
|
115 |
X450000201806230045 |
反映位于廉州南路一巷生活区旁边的绿化在2006年建设合浦华兴步行街破坏(建设方:广西王氏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答应建设完成后将恢复附近的绿化,至今没有兑现承诺。该步行街空调安装不规范和乱搭建露天厨房使得附近环境脏乱差,产生噪音污染等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
北海市 |
噪音 |
经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群众反映的“位于廉州南路一巷生活区旁边的绿化在2006年建设合浦华兴步行街破坏(建设方:广西王氏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答应建设完成后将恢复附近的绿化,至今没有兑现承诺。”问题情况不属实。根据合浦县原建设局与合浦县华兴步行街业主广西王氏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约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551平方米,北侧为6米街道没有规划绿化,南侧为18米街道,该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目前,该步行街南面18米街道已按规划实施,并种植绿化带。廉州南路一巷是该巷居民出行的主要通道,属小街小巷,规划道路宽6米,除去阳台1.2米,还有4.8米,根据《建筑防火规范》第七大点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车道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无法规划种植绿化。2.群众反映“该步行街空调安装不规范和乱搭建露天厨房使得附近环境脏乱差,产生噪音污染等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的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华兴步行街的空调均安装在商铺外面,现场检查空调均正常运转,运转过程中产生轻微响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没有明显的噪声产生。 |
不属实 |
针对该步行街乱搭乱建的问题,合浦县城管部门已于2018年6月11日清理拆除完毕,拆除水泥案板5块、堆放物1车,现已不存在乱搭乱建现象。 |
|
|
116 |
X450000201806230048 |
反映对第五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公司非法抽海沙,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当地政府处理情况不满,提出以下异议:1、当地政府借开展港池和避风地疏浚航道为名暗中支持新港公司非法抽海沙销售;2、向督察组通报中提到的新港公司在沙田港一期工程建设中,抽砂疏浚航道及吹填陆域,由于处置不当,致使部分流砂压覆影响了周边土地89.25亩、其中水田6.88亩,事实是水田被淹、农田被毁与新港公司非法建设洗砂厂有关,故意将洗砂废水排入农田,毁坏的面积不止89.25亩;3、向督察组的通报中提到新港公司进行清污和修建排洪设施,但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扰,与事实不符;4、北海市环保局2016年4月13日作出不按环评报道规定向沙田港非法排污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与新港公司破坏农田无关。 |
北海市 |
其他污染,生态 |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第一个问题不属实。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指出新港公司违法进行了大规模抽砂填海及海砂销售后,合浦县落实了整改措施。2016年11月19日,合浦县海洋局和国土局已对新港公司发出停工通知,至2017年12月上旬,未发现新港公司开展非法采砂活动。此外,自治区、市、县等相关部门领导也多次到沙田港码头进行督察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17年11月22日,根据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批复,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复工。抽取海砂是该疏浚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一个环节,不属于非法抽砂。 2.群众反映第二个问题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实,确实有土地被流砂压覆的情况,对土地有影响。一是新港公司疏浚航道及吹填陆域处置不当,没有设置防护设施,致使流砂压覆土地;二是雨水冲刷导致流砂压覆土地。经我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农业局、物价局和受浸地群众代表四方实地测量核实,海水淹浸农作物面积为89.25亩。经合浦县价格认证中心对受灾农作物损失作出产量估算,价值为47208.00元。因与群众无法达成一直意见,清理工作至今无法进行。 3.群众反映“北海市环保局2016年4月13日作出不按环评规定向沙田港非法排污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与新港公司破坏农田无关”的问题属实。2016年4月13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对新港公司作出的“责令该公司北海港沙田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停止建设,并处1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事项是针对北海港沙田港区码头建设存在的“未批先建”行为的,与破坏农田无必然联系。 |
部分属实 |
督促合浦县继续组织新港公司与村民群众双方进行协商,着力化解矛盾,尽快完成整治工作,并继续加强对新港公司的监管。由合浦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及沙田镇政府继续做好新港公司的土地修复补偿工作。 |
|
|
117 |
X450000201806230063 |
1、作为合浦后备饮用水源的洪潮江水库(星岛湖旅游度假区)近年来有多人在此从事养殖业。养殖使用的饲料及产生的粪便排入水中,污染水质,威胁合浦后备饮用水源安全。2、北海市合浦县大量耕地保护区、水稻高产区等土地被村民圈占非法建房的问题。 |
北海市 |
土壤,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1.工作组在对星岛湖镇木实木和长岭嘴水口库汊两处养鸭点核查时,发现此两处养殖点周边有异味,附近水体富氧化。经调查,目前星岛湖镇辖区内有肉鸭养殖户23户,共有养殖点26处,养殖有肉鸭约8万羽 。2018年6月9日以来,星岛湖镇组织养殖户签订25份《承诺书》,承诺本批肉鸭出栏后即停止养殖,养殖时间不超过2018年9月13日;乌家镇拆除24条塘坝,签订承诺书9户;石湾镇拆除4户养鸭设施。此外,现场检查发现有6处新的网箱养殖点,分别为杨梅麓水域、黄花梨养殖基地、园田垌水口、两头塘附近水域、鸡骨草种植点和青禾尾水域,由于是近期才投放养殖,网箱上没有人员值守,目前正在继续核查。 2.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由于合浦县农村规划相对滞后,并且合浦县还是个农业大县,人多地少,很大部分村、自然村无建设用地规划,很难报批,所以群众一旦建房就很容易占用生产用地。 |
属实 |
一是由合浦县政府继续组织对养殖点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最后时限,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承诺,在期限前停止养殖。二是加强农村规划,引导村民充分利用旧宅居地重新建房,建房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巡查监管,进一步建立建全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制和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占用农业用地建房违法行为,压缩违建空间。 |
|
|
118 |
X450000201806230040 |
反映以下企业违反规定使用燃煤锅炉:1、位于防城港市大西南工业园B区新兴路的广西盛翔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自投产运行6个月以来,以600万大卡的热风炉以煤作为主要原料,原环保局评定规定其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2、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的博拉暨广顺化工(防城港)有限公司和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均采用2吨燃煤锅炉,严重影响距离600米外的防城港市高级中学师生的学习生活环境。3、位于防城港市大西南工业园B区的防城港五星化工有限公司、防城港越洋化工有限公司及防城港盛农磷化有限公司,均采用4吨燃煤锅炉。4、位于防城港市大西南工业园B区新兴路的防城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天然绿色生物胶体,为躲避环保督察,该公司去年将一台20吨燃煤锅炉改造成22吨燃煤锅炉,产生异味影响周边一公里的居民,质疑除尘设施是否开启。 |
防城港市 |
其他污染 |
1.广西盛翔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建成调试生产以来,使用燃煤作为热风炉燃料,期间已用燃煤266.64吨。 2.根据《2015年-2017年港口区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要求,博拉暨广顺化工(防城港)有限公司改用生物质作为锅炉燃料、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改用生物质及木柴作为锅炉燃料。 3. 防城港五星化工有限公司拆除锅炉烟囱并停止使用,防城港盛农磷化有限公司改用生物质及木柴作为锅炉燃料,均已完成淘汰任务;防城港越洋化工有限公司锅炉为燃气锅炉,且该项目正在建设中,未投入使用。 4.防城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2吨锅炉不在淘汰范围内,且未投入使用,该公司现在使用的锅炉为原有一台15吨的锅炉,正常运行脱硫及除尘装置。 |
部分属实 |
针对广西盛翔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燃煤作为热风炉燃料的行为,督促其加快热风炉使用天然气的进度,责令其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不得再使用燃煤作为热风炉燃料。目前其热风炉燃气管道接通完毕,生产设备停止运行,并积极联系第三方公司进行热风炉点火。 |
无 |
|
119 |
X450000201806230073 |
反映茅岭镇以下工厂没有营业执照或环保手续,经常冒浓烟,产生噪声很大,将矿粉灰尘以及一些废渣堆放路边:1、防城港市茅岭镇的防城联泰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工厂门口有一家铁皮厂房,没有挂牌,开机时噪声很大,矿灰尘到处飘;2、防城港市茅岭镇的防城联泰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工厂门口公路的斜对面有一矿加工厂,没有名字,经常有浓烟冒出、飘出矿粉尘;3、防城港市起航矿业有限公司的工厂,也是经常进行洗越南的矿作业,产生噪音大,灰尘多。一检查就停,没检查就开机。 |
防城港市 |
大气,噪音 |
1.2018年6月26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设备,只有矿粉打包机一台,现场未有发现噪声很大的问题;厂房外部有矿粉洒落现象。 2.(1)防城港茅泸贸易有限公司洗选钛矿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该公司洗选钛矿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建设项目,2016年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由于不符合规划许可,不能开展环评补办工作,属于淘汰关闭类型,防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31日下达《关于关停防城港茅沪贸易公司矿产品加工厂的通知》,该项目已关停。2018年6月26日,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迹象,厂区内部分区域杂草丛生,现场检查烘干炉未发现有近期燃烧的迹象。 (2)防城港市皓华矿业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区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区未进行加工作业,只在厂区仓库内进行打包作业,现场有烘干机、磁选机、传送带及提升机等设备,其中部分磁选机、提升机未安装完成。经现场核查,该加工区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3.2018年6月26日,现场检查防城港市启航矿业有限公司已建成项目时未进行加工作业,厂区内部分区域杂草丛生,现场检查烘干炉未发现有近期燃烧的迹象;现场检查在建项目时未进行加工作业,主要设备正在安装,厂区属于建设期,部分砂石洒落地面,容易造成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1.针对矿粉洒落现象,联合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业主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防止扬尘影响周边群众。2.防城港茅泸贸易有限公司洗选钛矿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防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6月28日防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防区环罚告字〔2018〕11号),拟对该公司处罚壹万伍仟(15000.00)元。3.针对防城港市启航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现场责令该公司做好厂区建设期扬尘防治工作,对洒落的砂石及时清理。 |
无 |
|
120 |
X450000201806230028 |
反映在2014年1月,钦州市南珠西大街的和顺农贸综合市场垃圾站(位于钦州大润发超市对面,租用部队用地)投入使用,该垃圾站紧挨居民区,每天发出恶臭,老鼠成灾,极大影响整个片区居民生活质量。曾向和顺农贸综合市场、钦州市环卫处、钦州市市政管理局、钦州州市市长热线12345等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诉求搬迁该垃圾站。 |
钦州市 |
大气,土壤 |
和顺农贸综合市场垃圾站投入使用后,市场管理方对垃圾站管理不严格,无铁门封闭,污水处理措施不到位,垃圾站没有及时清洗冲刷,导致垃圾站附近臭味熏天、虫鼠泛滥,极大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日常生活。群众反映该垃圾站环境污染问题属实。 据了解,我市市政、环卫等部门,均没有接到群众反映和顺农贸综合市场垃圾站污染扰民的投诉。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6月25日,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向顺农贸综合市场的市场管理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市场管理方在垃圾站前门修建一条排污槽,集中污水引流;对垃圾站落实封闭管理,前后安装铁闸门,非清运垃圾时关闭闸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将垃圾站日常管理运行制度上墙,严格落实、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完善垃圾站内消杀设施设备,购买喷洗剂、消毒剂、空气清新剂对垃圾站内定期进行冲洗消毒,灭鼠杀虫。 截至目前,市场管理方已在垃圾站前门修建好排污槽,并每日安排工作人员使用消毒剂、喷洗剂进行冲洗。已于6月28日完成铁闸门安装,对垃圾站实行封闭管理。 |
|
|
121 |
X450000201806230031 |
1.钦州农垦冷冻厂铁路斜对面高岭郑屋村有一小工厂,经常有浓烟冒出;2.钦州气象监测站旁的一个工厂经常飘出很多的灰尘;3.钦州市往康熙岭镇方向的石头坑村变电站旁的一个工厂(位于公路邮件山坡上)及左边的一个工厂,经常冒出浓烟;4.钦州市从康熙岭镇高坳底往康熙岭镇2公里处新平村公路右边(有围墙的)新建的钢棚,现已停工,但里面有很多机器设备,没有被拆除;5.钦州市康熙岭镇望亭子方向100米处的原康熙镇农机厂只拆了一点点设备,厂房里还有很多机器设备都没有拆。 |
钦州市 |
其他污染,大气 |
(一)益帆猪皮厂属无证经营的工厂,2018年6月8日被钦州市环保局依法查封,现场调查过程中该厂已停止生产。 (二)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灰尘主要由钦州市钦南区宏进食品有限公司工厂老旧锅炉燃烧产生。 (三)现场检查发现,无名黑砂洗矿点已于2017年停产,目前正在拆除相关设备,群众反映的冒浓烟问题不属实。钦州市钦北区扶贫福利矿品厂已于2018年6月停产,经走访周边群众,当地群众反映该工厂曾经确有冒黑烟现象。 (四)运通冶炼厂已于2017年年底将机械设备拆除,目前原址处新建钢棚,没有发现生产机械设备,尚未产生污染行为。 (五)广西钦州市旺达矿业有限公司租用康熙岭农机厂国有厂房用于生产,因缺少相关环保手续,厂房中部分设备已经拆除,但部分设备没有运离厂房,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2018年6月8日,钦州市环保局下发《查封决定书》(钦环封〔2018〕18号),对益帆猪皮厂进行依法查封,调查取证完成后,将对加工点进行拆除。 (二)已责令钦州市钦南区宏进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淘汰老旧锅炉。同时鉴于公司用地没有合法手续,市国土局钦南分局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动通知书》。 (三)无名黑沙洗矿点、钦州市钦北区扶贫福利矿品厂生产设备均已完全拆除。 (四)已责令原运通冶炼厂旧址新建钢棚项目业主立即停工,要求完成相关报建手续后方可建设。 (五)广西钦州市旺达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已完全拆除。 |
|
|
122 |
X450000201806230032 |
1.丰塘镇(勒竹至白木路段)公路建设尘土飞扬。2.丰塘镇上约1公里处有一个混凝土搅拌场,经常有大型车辆出入,扬尘严重,多次投诉未能解决。 |
钦州市 |
大气 |
1.丰塘镇(勒竹至白木路段)公路,于2018年初由上级交通部门启动“三改二”工程,自治区交通厅批准将该路段由原来的三级路改为二级路,路段正在重新扩大路面,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原来已经完成的三级路基路面由于天气干燥、车辆往来等影响,造成尘土飞扬。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2.灵山县盛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 改。 (一)组织交通等部门自6月25日起安排洒水车每天两次到丰塘镇公路段开展洒水除尘工作,同时制定该路段扬尘问题整改方案,确保洒水作业符合除尘标准;同时在丰塘镇(勒竹至白木路段)公路相关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牌,提示过往车辆慢行,减少扬尘产生。 (二)2017年11月份开展散装水泥及预制搅拌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混凝土搅拌站不规范生产行为的整治,灵山县内不规范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已于2018年6月16日全部停产整顿。 |
|
|
123 |
X450000201806230050 |
反映钦州市九牛岭鸿发采石场在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良田村和平山村交界的九牛岭进行花岗岩开采,造成噪声扰民、土地被破坏、农作物减产、粉尘污染、洗石洗砂废水污染溪水、农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钦州市 |
噪音,大气,水,土壤 |
鸿发采石场具备采矿权、环评、水土保持等审批手续和相关证照。石场采矿、林地使用没有超出审批范围。石场2018年5月15日停产至今,堆场上石头和石渣已基本清理运走,正在安装洗砂机械设备,尚未开始洗石洗砂,不存在洗石洗砂废水污染溪水和农田的问题。沉砂池下方出水口及下游农田水渠中的水较为清澈,没有发现下游农田被石场泥砂漫灌覆盖现象,农田耕种正常开展。石场距农村居民点较远,生产和运输时有洒水降尘处理措施,现已停产。 |
不属实 |
调查工作组现场督促石场业主继续加强水土保持整改措施,立即清理沉砂池残留淤泥,并定期清理疏通排水沟;责令石场对开采面上方进行植物防护加固,防止泥土塌方造成安全隐患;要求石场安装的洗砂机械设施,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 |
|
|
124 |
X450000201806230062 |
1.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从高滩村底到江口埇村约6公里长的沿江一带因采砂导致江两岸多处农田崩塌,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遭受破坏。2.那丽镇的“中港皮革厂”排放的生产污水致使整个大风江尾的贝类、蟹类灭绝,该厂夜间偷排废水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作息,随意丢弃皮革废料于多竹村委、丹竹江边、东丽光坊的白坟面等地,污染到土壤和水源。 |
钦州市 |
生态,水,土壤 |
经核查,钦南区那丽镇高滩村到江口埇村约6公里长的河段曾有非法采砂现象,且周边有3个非法采砂点,导致周边农田崩塌、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遭受破坏。2018年6月以来,通过打击整治,该河段非法采砂行为已得到遏制。 钦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进行取样分析,结果显示,排放污水pH为8.17,COD为16mg/L,氨氮为4.86 mg/L,总磷为0.02 mg/L,总铬为0.013 mg/L,动植物油为0.20 mg/L,达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在该公司正常生产中,现场未发现有偷排废水行为。未发现那丽镇三蔸竹村、丹竹江边以及丽光场白坟面村有随意丢弃皮革废料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从2018年6月起,我市持续进行河道巡查,每天安排2艘执法船在大风江流域进行巡查,在陆地上也安排力量进行巡查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
|
|
125 |
X450000201806230064 |
反映在钦州市钦南区,每天都有大量非法采砂船在康熙岭镇团和村委青草坪村附近的海域非法采砂,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近期由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的缘故,非法采砂船只在晚上作业,少则七八艘,多则三四十艘进行采砂。 |
钦州市 |
海洋 |
在钦南区康熙岭镇团和村委青草坪村附近没有发现采砂船、砂堆及非法抽砂行为,但确实有抽砂过后的留下的痕迹,在该村对面的茅岭乡发现有砂场在运营,现场有采砂船、砂场及砂堆,但具体砂船数量不明;因近几天受暴雨天气的影响现场暂无法核实红树林的毁损情况,需待江水消退并符合潮汐水期,方能核实红树林毁损的具体情况;经与海监值守人员、村干部及当地群众了解,晚上并未发现抽砂船在青草坪海域抽砂。 |
部分属实 |
清理康熙岭镇团和村委青草坪村海岸沿线的砂场及上砂工具,加强康熙岭镇团和村委海堤南面的值守监控。督促钦南区林业局尽快确认区域范围内红树林具体的毁损地点、面积、程度。按《钦州市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方案》,全力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
|
|
126 |
X450000201806230065 |
反映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长坡村公所那丘茅村的省道312线旁,一家养猪场(养殖户为村干部张协甫),该猪场产生的恶臭浓烈,影响周边村民。 |
钦州市 |
水 |
经调查,该养殖场的法人代表为洪建国,并非为张协甫;该养殖场已按照规定做好雨污分离设施,并采用投喂微生物生态养殖方式以及干清粪环保清洁措施,防止养殖场散发恶臭味。该养殖场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建设有相配套的治污设施,达到生态养殖零排污。因此,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经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
|
|
127 |
X450000201806230068 |
反映灵山县那隆镇西岸水泡塘养鸡场,多年来污染环境,一直未能解决。西岸大队方圆4公里共有四个养殖场,其中养鸡场2个,养猪场2个,污染最严重的是灵山县龙庄牧业有限公司,距离村民不过二三百米,排放恶臭气体。 |
钦州市 |
大气 |
群众举报所涉的4个养殖场(2个养鸡场、2个养猪场),分别灵山县龙庄牧业有限公司(实为灵山县新庄养鸡专业合作社)、众利养鸡场、劳宏银养猪场和劳世赞养猪场。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灵山县新庄养鸡专业合作社的鸡场堆粪间气味恶臭;众利养鸡场采用室内生态养殖方式,鸡粪不外排,现场调查时没发现有污染环境问题;劳宏银养猪场和劳世赞养猪场,现场调查时发现臭味较浓,且靠近新建设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已不适合在此处养殖;群众举报的4家养殖场只有1家养鸡场、2家养猪场产生恶臭气味。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1、灵山县园丰牧业有限公司已把劳宏银养猪场和劳世赞养猪场内的肉猪搬迁拉走,并对猪舍进行了清洁消毒;2责令灵山县新庄养鸡专业合作社于7月1前完成鸡舍改造,采用生态养殖方式(微生物发酵技术),鸡粪在栏内收集,及时清理运走运场内鸡粪。 |
|
|
128 |
X450000201806230072 |
反映钦州政府于2018年6月14日强行拆除广西钦州湘银贸易有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该公司属于合法公司,其年产5万吨粉煤灰及石粉项目未产生大污染,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该公司对政府部门对企业拆除的“一刀切”行为表示不满,提出赔偿要求。 |
钦州市 |
其他污染 |
1. 广西钦州湘银贸易有限公司未持有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属无证非法生产的“散乱污”企业。于6月14日已被依法依规拆除。所以,举报人反映“钦州政府于2018年6月14日强行拆除广西钦州湘银贸易有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情况属实。 2.我市在2018年4月11日至6月13日期间,多次对该公司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国土部门也下发取缔通知书,但该公司直到6月14日被拆除之前,都没有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且在2018年6月13日因严重污染环境还被群众举报。所以,举报人反映“该公司属于合法公司,其年产5万吨粉煤灰及石粉项目未产生大污染,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的情况不属实。 3.广西钦州湘银贸易有限公司因未持有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属无证非法生产的“散乱污”企业。我市对该公司进行依法依规拆除,不存在“一刀切”问题,该公司提出的赔偿要求没有合法合理依据。 |
部分属实 |
该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拆除,没有违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厅函﹝2018﹞50号)的要求,不予赔偿。 |
|
|
129 |
X450000201806230077 |
反映康熙岭镇旁钦村委那周尾生产队有两个中型养猪场和一个家庭养猪场。死猪被随便乱丢乱埋,将猪尿猪屎随便排到水利沟,臭气冲天。特别是这个家庭养猪场将猪粪便直排到路面,群众怨声载道。 |
钦州市 |
水,大气 |
举报反映的养猪场的业主分别为温明第、黎永均、温家第。3个养猪场周边未发现有死猪被随便乱丢乱埋现象,举报内容不属实。温明第、黎永均2个养猪场的粪便污水经过化粪池排到水沟中,温家第家庭养猪场未经过任何污染处理设施将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沟,导致臭气污染周边环境,影响村民生活。举报内容属实。 |
部分属实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责令温明第、黎永均、温家第3名养殖户进行生猪搬迁。目前,温明第、黎永均、温家第3名养殖户所有生猪已全部搬迁。 |
|
|
130 |
X450000201806240001 |
反映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四队处刘氏英华生态养鸡场于2007年建成投产,养鸡场产生的鸡粪在大雨时被大量冲刷至山下农田中,致使山下的农田耕地受到严重污染无法耕种。2013年几个部门组织协调赔偿未果。2014年来信人曾与养鸡场老板发生过流血冲突。该刑事附带民事事件已于2014年、2015年经钦北区人民法院、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但投诉人不服法院判决,请求撤销判决。案件交办地方后,2018年6月18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公示本次督察期间转办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举报人认为处理情况弄虚作假。 |
钦州市 |
土壤 |
6月25日,钦北区组织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大垌镇政府等与举报人农成利一起到刘雪英养鸡场进行调查处理。工作组与举报人农成利一起实地核查了位于举报人农田、周边群众的农田及养鸡场下面水沟的污染情况。核查情况为:举报人农田附近的养鸡场所的减排设施因业主定期修缮维护,目前都能正常使用(山岭建有环山排水沟600米,沉沙池5个,鸡场内较陡的山坡建有2层雨水截流墙,减缓大雨时的水流速度,减少雨水带走地面的粪污残留物;修建有堆粪间50立方米用于堆放收集的鸡粪)。养鸡场周边农田占地面积为21.9亩,鸡场业主已租用18.28亩,并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通过现场观测,周边气味未见异常,未发现养殖场排放鸡粪等到农田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已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周边农田进行抽样监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判定农田是否受到污染后,我市将进一步作出处理意见。同时,我市已责令刘雪英养鸡场继续做好所有养殖场所的防范工作,定期清理沉沙池,维护好环山水沟和雨水截流墙,及时收集清理鸡粪,防止出现因管护不到位造成污染。 |
|
|
131 |
X450000201806240003 |
反映位于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期C04号地块的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环发[2013]119号文生效后依然通过在电池上打上0%HG或者SR氧化银电池字眼,大量生产含汞纽扣电池,对儿童健康成长造成极大影响。且该厂清洗含汞电池的污水重金属超标严重,汞对于周边土地环境、工人职业健康有极大影响。 |
钦州市 |
其他污染 |
针对举报件反映的奥佳华含汞纽扣电池,清洗含汞电池的污水重金属超标严重的问题,我市迅速责令钦州市高新区管委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经现场核实并询问企业负责人,得知该企业目前正在进行厂房内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前期工作,并未开始生产,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责令温明第、黎永均、温家第3名养殖户进行生猪搬迁。目前,温明第、黎永均、温家第3名养殖户所有生猪已全部搬迁。 |
|
|
132 |
X450000201806240008 |
反映位于灵山县佛子镇新塘村的葵手岭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和震裂村民房屋。 |
钦州市 |
大气,噪音 |
经现场调查,该石场在生产过程中确实产生粉尘,但未发现周边大片山林遭到破坏;同时,灵山县政府已委托广西恒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6月27日对石场周边村庄村民房屋进行现场评估,因尚未得出评估报告,暂不能确定周边村民房屋是否因该石场爆破开采而震裂。因此,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灵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问题与第五批编号D450000201806120019、D450000201806120020和第六批编号D450000201806130002反映的问题是相同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灵山县国土部门已责令该石场停止采石、碎石和销售石子等生产经营行为。 (二)责令该石场在6月30日前完成对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采矿和碎石加工环节的技术改造、增加喷淋降尘设备、通过水雾除尘避免或减少对石场周边污染。 (三)已委托广西恒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6月27日对石场周边村庄群众房屋进行现场评估,如出具的鉴定意见确实是因该石场爆破导致周边村庄群众房屋破裂,灵山县政府将依法依规与当地群众商议相关的赔偿事宜。 |
|
|
133 |
X450000201806230023 |
反映贵港市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不重视,体现在:1、县、市、区各级环境监察人员编制严重不足;2、县、市、区环保局领导配置不一,甚至随意增减环保局行政编制。 |
贵港市 |
其他污染 |
一、贵港市环保局设置有5个下属事业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89名,现有在职人员81人,贵港市五个县市区现有人员编制一共136名,其中:港北20名,港南29名,覃塘21名,桂平23名,平南43名。 近年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承接的工作任务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已经适应不了时代发展的形势变化和工作任务的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工作量大、任务重、编制人员少事实存在的问题,急待解决。因此,群众举报“反映县、市、区各级环境监察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内容部分属实。 二、桂平市、平南县环保局领导职数为1正3副,港南区、覃塘区环保局领导职数为1正2副,港北区环保局领导职数为1正1副。港北区地处贵港市行政中心,城区环境污染投诉数量为全市之最,人员配备方面的确偏少。群众举报“县市区环保局领导配置不一”内容属实。 根据调查,港南区、平南县在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中,核减了环保部门共3名行政编制(港南2名、平南1名),考虑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港南区编委2018年5月从其他部门调剂2名行政编制增加给港南环保局。群众举报“甚至随意增减环保局行政编制方面”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平南县、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于1989-1998年之间设立;三区在设立环境保护局之后,在2012年-2014年期间,陆续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5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编制总量从成立之初的79名增加到现在106名,其中港北区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编制虽有所调整,但保持成立之初的18名编制不变;港南区编制总量增加了10名;覃塘区编制总量虽减少1名但增加编外聘用人员4名;桂平市从2012年起编制总量虽保持13名不变,但是在职人员达到58人;平南县增加编制18名,增加编外聘用人员5名。 |
无 |
|
134 |
X450000201806230024 |
1、位于北乡山北村陈刘屯的十多家木材加工厂,产生的粉尘满天飞,破坏耕地。该厂的运输车辆在村中来回穿梭存在安全隐患。木材加工厂将道路两旁的排水道填平,导致下大雨时道路积水严重。2、位于村庄北面不足200米的山脚下有一家养猪场,没有任何防污设施,对外直排粪便污水,产生臭味扰民。 |
贵港市 |
大气,水 |
1、群众反映的9家单板加工企业在均在搭建的临时简易板房内进行原木锯段、圆切,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木屑,少量木屑尘扩散高不足3米,范围直径不到10米,车辆运输过会带起少量泥尘,木材加工厂均为租用附近村民的旱地进行单板的晾晒,没有水泥硬化。群众反映“产生的粉尘满天飞,破坏耕地”情况不属实。单板加工厂车辆运输的木材和木板大部分都是从陈刘屯往樟木煤矿方向运输,极少走村内道路。陈刘屯木材加工厂路段道路两旁填平的路段埋有排水管道,偶有积水是因为道路两侧没进行硬化出现坑洼。群众反映“木材加工厂将道路两旁的排水道填平,导致下大雨时道路积水严重”情况不属实。 2、陈义明猪场现存栏生猪26头,建设有沼气池和化粪池各1个,大小均为9立方米,粪房10平方米。排查时发现化粪池没有盖上盖子,粪池未及时清理,粪房污水出口没有封好,少量污染物排出,距离最近村民居住点约50米,针对该猪场的环境问题,覃塘区山北乡人民政府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要求及时将储尿池盖好、清理储尿池、补好粪房污水出口。群众反映该猪场“位于村庄北面200米山脚下,没有任何防污设施,对外直排粪便污水,产生臭味扰民”的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1、针对9家中板厂都存在树皮等边角料堆放散乱等问题,覃塘区山北乡人民政府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清理。 2、针对陈义明猪场的环境问题,覃塘区山北乡人民政府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要求及时将储尿池盖好、清理储尿池、补好粪房污水出口。 |
无 |
|
135 |
X450000201806230033 |
反映位于五里镇长宁新村覃礼杰猪场存在的污染问题:1.猪场没有任何审批,属于“三无”猪场;2.猪场建于农耕地红线内,违法占用农耕地建猪场;3.猪场周围属于农耕区,猪的排泄物随意排放,臭气熏天,农田污染农作物受损。附近有小学,臭气影响学校的老师和学生;4.猪场未批先建。 |
贵港市 |
土壤,大气 |
(一)覃礼杰猪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未办理相关手续,群众反映“猪场没有任何审批,群众反映属于‘三无’猪场”情况属实。 (二)该养猪场建设地类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和自然保留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不涉农耕地红线,群众反映违法占用农耕地建猪场情况不属实。 (三)该猪场距离最近村民居住点约500米,建有2个沼气池共20立方米,化粪池50立方米,粪房20平方米,具备相关养殖污染物处理设施,但仍不符合相关畜禽养殖要求,猪场内确实有臭气,未发现农田污染农作物受损情况,经走访附近小学部分老师和学生,均表示校园内没有闻到养猪场臭味。群众反映“排泄物随意排放、农田污染农作物受损、臭气影响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情况不属实。 (四)该猪场没有相关报建报批手续,覃塘区五里镇国土规建企业环保安监站已于2017年3月21日向该猪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贵国土资责停字〔2017〕403026号),现正在侯审处理中。群众反映猪场未批先建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现场工作人员督促该猪场负责人,及时清运养殖废物,做好猪舍清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
无 |
|
136 |
X450000201806230034 |
反映桂平市乳泉酒厂将废水直排入江边造成河流污染,臭气熏天。 |
贵港市 |
水,大气 |
该公司东南面的排水沟因杂物堵塞导致冷却水外溢,在该公司东北面围墙外,有两处地方出现冒水的现象,在浔州路辅路地面上有少量积水,未能全部排入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排入江。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对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整改工作 |
无 |
|
137 |
X450000201806230061 |
反映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博头山光荣石场和横县云表镇新庆村博头山采石场等多家采石场违法违规进行石场开采(开采地址: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与广西南宁市横县云表镇交界处的博头山上的),爆破作业使附近村民房屋被震裂、产生粉尘污染及噪声污染,村中的农田耕地和“村村通”道路被严重破坏。 |
贵港市 |
生态,大气,噪音,土壤 |
经调查核实,该石场自2016年3月6日至2018年6月17日无爆破作业、无采矿作业,不存在爆破噪音扰民的情况。期间,该石场加工场间歇性来料加工石块破碎作业。该石场及加工场周边均为旱地无农田,不存在碎石流入农田的情况。该石场石块破碎过程有喷水降尘措施,并配备有场地洒水车,但车辆运输过程仍产生较大扬尘。该石场于2016年3月6日至今无爆破采矿作业,不存在村民居住点房屋震裂情况。“村村通”路段通过车辆以该石场及横具云表镇石场石料外运、砍伐木材外运、甘蔗榨季外运为主,道路路面有裂痕现象,“道路被严重破坏”情况失实。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7年,覃塘区安监局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覃)安监管现决〔2017〕1号),要求该石场于2017年3月6日起停止爆破,并《函》(覃安监函〔2017〕2号)告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停止审批爆破用炸药。 2018年6月17日,针对车辆运输过程仍产生较大扬尘的问题,覃塘区五里镇国土规建企业环保安监站向业主下发了《五里镇环保问题整改通知》,要求立即落实粉尘处理,增设喷水设施。 2018年6月21日,覃塘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向南宁市横县云表镇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协调解决两镇交界处石场环境问题的函》(五政函〔2018〕17号),请求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问题。 2018年6月26日,该石场加工场已自行停产整改中。 |
无 |
|
138 |
X450000201806240002 |
反映新港商贸城违章建设十几家烧烤城。三年来,烧烤城从晚上经营至凌晨三四点甚至天亮,产生刺鼻浓烟、喧哗声、猜码声,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的正常休息及身体健康。多次向市信访局、110、环保投诉电话、市政府电话、港北区政府办电话、12345市长热线、网络问政反映,都未能解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反映,但是政府只是在当地日报刊登一份公告,未开展现场整改工作。 |
贵港市 |
大气,噪音 |
新港商贸城12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运行。另外贵港市港北区好莱屋烧烤店、快乐的鱼、志东美食3家餐馆均已停业。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饮食业油烟监测方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2]183号),安装并运行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单位视同排放达标。从现场感受看,未有明显的油烟和噪声污染。2016年至今,公安部门每接到新港商贸城噪声警情,执勤民警都对烧烤城业主以及消费者进行劝说、警告,各业主及消费者均服从劝阻,自行终止违法行为。 投诉人所举报内容为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8年6月25日,港北区政府组织市政局、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区环保局、贵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商贸城总承包老板及烧烤店的老板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做好新港商贸城的噪声和油烟的污染防治工作。6月26日,区政府组织市政局、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区环保局、贵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新港商贸城投诉人进行面对面解释工作,将我区近段时间对新港商贸城的整治工作及成效进行通报。 |
无 |
|
139 |
X450000201806230005 |
1、兴业县对养殖户采取一刀切。2、贵港市甘化股份矿业公司排放臭气,对覃塘到横县209国道一带影响大。3、覃塘区甘道水库的干渠附近的养殖场从五六个排放口,将猪粪水排入水渠.4、横县桂华绸丝厂恶臭熏天。5、六安屯荣山处的大型养猪场产生污染。 |
玉林市 |
大气,水 |
贵港市:森富源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水浴除尘回水池渗漏和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209国道旁的排水沟;贵港市华联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水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排入209国道路旁排水沟;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金柳装饰材料厂、贵港市超业木业有限公司、贵港市双雄木业有限公司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209国道旁的排水沟。该地段的排水沟污水经汇集最终流向平龙水库,距离平龙水库约700米。群众反映“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平龙水库”情况属实。 根据2018年6月11日该检测公司《检测报告》((水)GXLL20180511001)检测结果表明,平龙水库1#取水口地表水检测项目pH值、硫酸盐等60项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备3838-2002)表1中Ⅲ类、表2及表3中标准要求。群众反映“造成水库水质变黑变绿无法饮用”情况不属实。南宁市:1.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产生异味点主要为缫丝车间、副产品烘干车间、副产品生产车间蛹衬分离工序、污水处理站。缫丝车间和副产品车间均配有废气收集设施,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副产品烘干车间与污水处理站无废气收集设施,异味无组织排放,现场能闻到一定异味。横县已要求企业进一步做好厂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降低异味散发,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横县将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的处理。2. 经调查核实,横县辖区内无名为“六安屯”的村屯。玉林市: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经查,兴业县共有养殖场11509家,清拆养殖场2715家,完成生态改造养殖场1120家,封堵5072家直排、偷排的养殖场排污口,关停728家,立案处罚违法养殖场62家,约谈养殖场3350家(次),举办培训班402批次,培训养殖户946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 养殖户在完善相关手续、配套治污设施、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做到生态养殖,且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前提下,可正常养殖。全县一盘棋,按照“科学治理、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的原则,采取“摸、堵、存、改、罚、转、停、管、拆、宣”等工作措施,同步有序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和生态养殖转型升级。 兴业县针对该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示范引领,引导养殖场生态养殖模式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建发酵大棚,小散养户采用“干清粪房+益生菌”的模式;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采取“拨付专项资金+业主自筹”方式,以奖代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力推进传统养殖场升级改造,全面推开“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三是对自愿申请拆除的养殖场,按80元/平方米奖励补助,养殖场去养殖设施功能化。排放超标、污染严重且群众反映意见大的转移生猪。未整改完成的继续停养整改,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可重新养殖。 |
部分属实 |
贵港市:针对以上5家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工作人员逐一责令立即整改,建设化粪池、沉砂池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复锅炉水浴除尘回水池,不准外排。南宁市:限期整改玉林市:无 |
无 |
|
140 |
X450000201806230009 |
反映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玉林大容山林场)副主任杨以波同意农村老板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采石(约开采两百多亩)。此外,杨以波在大车分场苗地水库内(即保护区的核心区)建设大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污染玉林城区饮用水源。 |
玉林市 |
水 |
1.反映“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玉林市大容山林场)副主任杨以波同意农村老板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采石(约开采两百多亩)”的情况不属实。根据卫星遥感监测影像图和卫星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比对,未发现在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有采石场。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管理站巡护员在日常巡护中也没有发现有采石场。 2.反映“杨以波在大车分场猫地水库内(即保护区的核心区)建设大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污染玉林城区饮用水源”的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6月26日,工作组到举报人反映的猫地水库林地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 大车分场猫地水库附近有养殖点,分别是李家庭、黄文海养殖点,养殖牛10头、羊46头,对猫地水库有一定影响。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杨以波建设大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41 |
X450000201806230010 |
反映广西大容山林场(玉林大容山林场)领导在龙湾分场、克石肚分场、大车分场、广冲分场、八角山分场大面积种植速生桉。违反了自治区饮用水源条例的相关规定。种植时不定期使用化肥及农药,污染饮用水源。 |
玉林市 |
生态 |
1.反映“广西大容山林场(玉林大容山林场)领导在龙湾分场、克石肚分场、大车分场、广冲分场、八角山分场大面积种植速生桉”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1998年至2002年,玉林市大容山林场根据当时自治区林业厅鼓励职工发展自营经济的政策,将林场林地承包给职工(包括林场领导)种植八角。由于2003年一场强台风导致八角林被风吹倒、折倒不少,受灾损失严重,部分林场职工(包括林场部分领导)在受灾八角林地间种桉树,种植面积达6477亩,占林场林地面积的4.2%。其中一名场领导在克石肚分场种植面积23亩、一名场领导在大企分场间种植面积59.5亩、一名场领导在龙湾分场种植面积157.5亩,以上三位在职林场领导共计种植桉树面积240.2亩,占林场桉树种植总面积的3.7%。 2.反映“违反了自治区饮用水源条例的相关规定。种植时不定期使用化肥及农药污染饮用水源”情况不属实。经调查了解,玉林市大容山林场及承包者所种桉树均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种植,经批准2014年至2016年陆续进行了采伐及萌芽更新,不属于违反《条例》的情况。林场虽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种植桉树373.2亩,但《条例》没有规定禁止施肥和使用农药,只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高毒农药,滥用化肥”和禁止“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限制使用的农药”。经调查,没有发现林场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使用高毒农药、滥用化肥和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限制使用的农药。 |
部分属实 |
加强管理督查 |
|
|
142 |
X450000201806230011 |
反映位于玉林市经济开发区好邦路中段的(广西正泰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后面)的塑料生产黑作坊,长期排放毒烟毒气,严重危害石棠社区村民的生命健康。 |
玉林市 |
大气 |
经联合调查工作组现场调查,群众反映位于玉林市经济开发区好邦路中段的(广西正泰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后面)的塑料生产黑作坊即是“玉林华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该公司位于玉林经济开发区正泰路,法定代表人黄月华,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有2017年排污许可证,2018年未申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在工业园区内,距离居民区较远,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有工人80人。生产工艺为:塑料粒—热熔机热熔——拉丝机拉丝——织布机——塑料编织布(产品)。该公司产生臭味是拉丝车间的热熔机、烧滤网炉,拉丝车间北面向好邦路的12个排气风扇已于2018年6月10日封闭。生产时产生的废气部分通过真空机抽入处理箱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但烧滤网炉及真空机管道密封不好,现场仍可闻到臭味,未见有毒烟。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 |
|
|
143 |
X450000201806230012 |
反映位于清水口积丽村独门电站宿舍附近的两个胶粒厂将向圭江河排放废水,产生大量废气、臭气。本村的一个蛇皮袋粉锌厂排放废水污染农田。每次遇到检查,当地政府相关人员通风报信,这些厂在检查期间临时关停,待检查之后又开工。 |
玉林市 |
大气,水,土壤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蛇皮袋粉锌厂为张荣强蛇皮袋水洗作坊,反映的两个胶粒厂分别为张忠铸塑作坊、潘飞加工塑料袋作坊。3家厂均无环保审批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已停产了较长时间。1.张忠铸塑作坊位于清水口镇积丽村独门电站水坝旁,是租用独门水电站的土地加盖铁棚作为厂房,厂房的后面是独门坝,其他三面均是山林,占地约200㎡,主要是生产餐具柜的配件,主要的污染物是废气和冷却水,周边没有污水流出的痕迹。2.张荣强蛇皮袋水洗作坊主要是将旧蛇皮袋破碎清洗经加热后制成胶粒,主要污染是水污染和空气污染。3.潘飞加工塑料袋作坊建设在独门坝水电站宿舍旁,建有约400㎡的铁皮棚作为厂房,主要污染物是加热时散发出的味道,排查厂房周边未发现有污水流出的痕迹。经向独门电站站长、积丽村干部及附近居民了解,三家作坊在2017年停业整顿以来均没有偷偷生产运作,现场排查未发现排污口,未发现污水向圭江、农田排放的痕迹,举报内容与事实不一致。6月26日,北流市组织人员对上述3家作坊的厂房、机械、电线等进行拆除,并于当日下午16时已全部拆除完毕。 |
不属实 |
无 |
|
|
144 |
X450000201806230022 |
反映位于新桥镇新桥村川江任村中的一个养猪场,面积约300平方米,猪场的四周都是民房,养猪场产生臭味很大,将废水直接排入沟渠,流入丽江河。 |
玉林市 |
水,大气 |
举报件反映的庞长雄猪场位于福绵区新桥镇新桥社区川江村,距离村中居民集中区不足20米,在禁养区范围内。该猪场现存栏猪115头,其中猪母猪6头、中猪57头、小猪52头。该猪场建有两座沼气池:猪舍内沼气池50立方米、猪舍旁沼气池30立方米;建有5立方米化粪池1个,5立方米沉淀池一个;养殖废水处理工艺:养殖废水→沼气池→沉淀池→沼气池→沉砂池→川江垌灌溉沟。该猪场现场未能提供该猪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能取得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在沉砂池取水样1瓶送检,并现场拍照。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45 |
X450000201806230025 |
反映城西新定村村公所对面的一家废铁加工厂,该厂没有办理国土、建设、环保等手续,将农田填平后违建。该厂日夜开工,产生的机械声扰民。强烈要求拆除该厂。 |
玉林市 |
噪音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8年6月25日,城西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黎海兵组织玉州区住建局、玉州区环保局、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玉州分局和新定村干部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到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举报件中提及的废铁加工厂属于违建厂棚,称为玉林市玉州区得运废旧金属购销部,有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92450902MA5KYPKM5X),业主为新定村村民蔡振,其于2016年12月份在自家责任田上盖铁皮棚用于废金属回收及打包,面积542.02平方米。城西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配合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玉州分局于2018年3月20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罚,现罚款已缴清。玉州区环保局也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8年4月4日对其依法进行处罚,现罚款已缴清。该金属购销部主要是将废铁进行打包,用电磁铁将废铁集中装入废铁打包机中,后将打包好的废铁集中运走,在将废铁打包过程中存在噪音情况属实,该厂主要是在白天开工,偶尔存在晚上开工情况。工作噪音是否超标的问题需玉州区环保局进一步进行监测。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146 |
X450000201806230052 |
反映玉林市博白县东平镇石角村大坡队村民付豪于2013年3月在强占村民土地修建养猪场(位于石角村山岭“黄泥塘”半山腰上),产生臭气浓烈,将养猪粪污直接排入牛江坑河(即石角河),污染周边村民的饮用水和灌溉用水。 |
玉林市 |
水,大气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调查,该猪场建设在与大坡村村民租赁的山岭上,有猪场建有猪舍3栋,面积共660平方米,目前生猪存栏量314头。现有沼气池40立方米,储液池70立方米(未投入使用),未有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养殖污水直排水沟,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47 |
X450000201806230058 |
反映位于玉林市博白县三滩镇良茂村至三滩镇的公路两侧有几十家养猪场,将养猪场粪污排入公路旁的水渠内,污染水源,污染农田。 |
玉林市 |
水,土壤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调查,三滩镇良茂村至三滩镇的公路两旁养殖场牵涉到3个村委会共27户,其中三滩村10户养殖户,猪舍面积890平方米,生猪存栏390头,距离三滩至学田公路在20-150米之间;那秀村11户养殖户,猪舍面积1480平方米,生猪存栏253头,距离三滩至学田公路在5-50米之间;良茂村6户养殖户,猪舍面积3060平方米,生猪存栏538头,距离三滩至学田公路在50-180米之间。调查发现的27家养殖场建有简单的治污设施,养殖废水经沼气池进入储液池发酵后外排,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148 |
X450000201806230059 |
反映位于玉林市博白县茶根水库周边的几十家养猪场将养殖污水排入水库,造成污染。 |
玉林市 |
水 |
经核查,茶根水库周边目前养殖情况如下: (一)小散养殖户32户,猪舍面积共3680平方米,存栏猪1935头,猪场养殖污水直排9户,有排污设施23户; (二)规模以上养殖场5家:1.陈仁团(陈成东租用),猪场面积3061平方米,现存栏猪778头,未能做到零排放。2.陈成东,猪场面积3657平方米,现已清空猪栏;3.陈述彬,猪场面积2929平方米,现存栏猪503头,未能做到零排放。4.陈科林,猪场面积8097平方米,现存栏猪2480头,未能做到零排放。5.陈述通,猪场面积3988平方米,现存栏猪1701头。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
|
149 |
X450000201806230060 |
反映玉林市博白县凤山镇龙城村的胖塘水库旁的一个养猪场,将粪污排入胖塘水库,污染水库水质,污染饮用水源,污染农田。 |
玉林市 |
水,土壤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刘陶干养殖场属于散养户,养殖场活猪存栏80头。刘陶干的养殖场虽建有相关的环保设施建有沼气池、储液池,但仍存在设施不配套的现象,将处理不达标的污水排入胖塘水库,养殖污水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污染水库水质。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
|
150 |
X450000201806230066 |
反映位于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的广西大发农牧业有限公司和广西银农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猪场(坐落在社万角、桥子头、龙湾村、簕竹坪大塘山岭内)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一、该猪场死猪未作有效处理,有的就地火化、有的就地埋土里、有的随地丢弃,死猪的尸体随地可见;二、猪粪便及废水未经任何处理设施和净化直接排入鱼塘,严重污染水质,导致鱼大量死亡,无法正常养殖,部分废水流入稻田,致使农田及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农作物无法正常耕种,村民水井也严重受到污染,致使村民不同程度患病,污水流入九州江及其支流,污染水体;三、该猪场一年四季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四、该猪场自建“焚烧死猪厂”,烧死猪产生的异常怪味十分刺鼻,无环保处理措施,异味对周边村民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盼望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坚决彻底取缔该猪场。 |
玉林市 |
水,大气,土壤 |
1、大发猪场的病死猪都是拉到附近的科环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2、猪场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淀池—猪粪分离—沼气池—储液池---用抽水机抽去淋火龙果、牧草,没有发现有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到河流、鱼塘、农田的情况,鱼塘也没有发现死鱼的现象。3、对反映“污染水井”的问题,吕超成、吕贤广户井水合格,陈旋英户井水不合格。据分析,水质样品不合格是受到水源周围环境污染引起的,煮沸后可饮用。4、大发猪场在粪污处理方面是比较科学的,建设有比较完善的粪污处理系统,经过处理后储液池的液体作为有机肥直接用抽水机抽到火龙果基地、牧草种植基地。该猪场卫生状况较好,现场没有发现污水横流的情况。在猪场内可以闻到每个养猪场存在的特殊气味,但不存在臭气熏天的情况。5、对科环公司现场调查核实,存在以下问题:压榨脱脂环节生产设施没有运行,物料堆放在车间内;现场生产车间有恶臭,生产车间密封不全,臭气处理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池臭气较浓;污水处理池开裂未整改;燃煤锅炉只有除尘措施,没有脱硫设施。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51 |
X450000201806230067 |
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社万角、桥子头、龙湾、勒竹坪村民小组反映该村广西大发农业有限公司、广西银农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养猪场,村民权益和身体健康受猪场污水污染侵害严重。 |
玉林市 |
水,其他污染 |
广西大发农牧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位于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东风一场,该场现有存栏经产母猪约2500头,整个场区布局分为高架床生猪养殖区、牧草种植区、火龙果种植区、饲料厂、无害化处理厂、有机肥厂等多个区域。养猪场占地50亩,牧草、火龙果种植面积约1000亩,鱼塘面积110亩,环保设施建设有地埋式沼气池1200立方米、黑膜沼气池8600立方米、3000立方米液态池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有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有机肥加工设备、牧草加工设备、技改升级的无害化处理设备等。大发猪场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淀池→猪粪分离→沼气池→储液池→用抽水机抽去浇灌火龙果、牧草。没有发现有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到河流、鱼塘、农田的情况。 村民井水受周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渗入地表水,总大肠杆菌、耐热大肠杆菌超标,但煮沸后可以饮用。 |
不属实 |
无 |
|
|
152 |
X450000201806230071 |
反映位于石窝镇上垌村洋伦口村民唐新占用农田建设养猪场污染环境,猪场臭气熏天、声音嘈杂以及猪粪便排放污染了周边的生活水源,污染了村民的居住环境。 |
玉林市 |
水,噪音,大气 |
经现场调查,该养殖户建有一个10m³的沼气池,清理猪粪、猪尿直接流入沼气池,然后再由农户挑去淋菜地,未发现直排现象及痕迹,但有一定臭味。养猪场距离最近的居住户直线距离约5米,臭味对周边村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养猪场周边没有生活水源。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53 |
X450000201806230075 |
反映由于博白县大坝镇大力发展养猪业,加上有关部门疏于防范管理、不作为等,致使养殖直排现象严重,高桥河的水质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大坝镇及下游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高桥镇的饮用水安全。 |
玉林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大坝镇有养猪场828家,栏舍面积274457平方米,生猪存栏84688头。其中,规模养猪场129家,小散养猪场699家。大部分养殖场还是传统养殖模式,采用水冲粪方式,产生大量的养殖废水,对河流的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54 |
X450000201806230090 |
反映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庆丰社区长淇村的生活污水及周边工厂污水均排入村里的小溪流到清湾江。现状小溪发出的恶臭气味难闻,溪水黑臭,蚊虫到处都是,从城西开发区建成到现在均无人清理过。 |
玉林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现状小溪发出的恶臭气味难闻,溪水黑臭,蚊虫到处都是”部分属实,“从城西开发区建成到现在均无人清理过”不属实。 1、2018年6月25日,玉州区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城西街道庆丰社区长淇村的生活污水排入村里的长淇圳,流入浪足圳,流经新定村的农田水渠,再流入清湾江。排入水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有臭味,水面漂浮有垃圾。该水沟附近周边没有工厂,没有工厂污水排入。经了解,2016年、2017年度庆丰社区均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水沟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2、长淇圳作为7#长淇生活污水排污口,已被列入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工程,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玉州区城西街道将继续积极配合玉林市城投公司开展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工程征地工作。7#直排口已于2018年4月9日交付施工。目前该截污工程正在施工中。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55 |
X450000201806230094 |
反映位于博白县沙河镇大鹏村细六肚的庞林、庞惠未办理采砂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在细六肚传统耕地大沙墩(南流江段)非法从事河砂、河石采挖及出售活动,严重破坏村民耕地,造成南流江改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曾向多部门反映均无果。 |
玉林市 |
水,生态 |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群众举报问题地点位于南流江沙河镇大鹏村细六肚队附近河段,砂场业主是李少春,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博河砂[2014]003号),开采有效期为214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2日,庞林、庞惠两父子为其打工。现场调查发现,该砂场处于停采状态,岸上有一座被整治后遗留的残破装砂漏斗,河中有一个沙墩,未见新的崩塌痕迹,江中未见采砂设备和采砂行为。没有发现非法采砂和破坏耕地的现象。 |
不属实 |
无 |
|
|
156 |
X450000201806230099 |
反映禽畜批发市场位于城市中心,产生臭味难闻,宰杀鸡鸭的过程中羽毛满天飞,禽血染得到处都是,停车场里运输家禽运输车更是异味难闻。 |
玉林市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此案件与第十五批编号D450000201806210046、第八批编号X450000201806140038所反映的都是玉林市禽畜市场问题,2018年6月16日,南江街道由分管领导钟超军和包村领导韦建华带队组成玉州区工作组已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阶段该市场仍在整改。 |
基本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
|
157 |
X450000201806230100 |
反映位于古镇城八角村龙首园队路口的一家洗砂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从外地拉泥到陆川县九洲江支流八角水进行洗砂,造成河道堵塞、污染农田和水井的水不能饮用。 |
玉林市 |
水,土壤 |
洗砂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业主李华荣为本地村民。洗砂厂建于2017年12月,同月投入生产,厂区约300平方米,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原料来自八角村竹活垌队北豆河生态修复的第三方治理3#土方施工点开挖出的粗泥沙,粗泥沙拉到龙首园队路口进行筛选,筛选废水直排入八角河。2018年2月筛选完该施工点的粗泥沙后就停产至今。现场发现抽水机等部分设备已拆除,由于停工已久,现场没有发现河道堵塞的现象,没有发现砂场附近农田被污染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关停取缔 |
|
|
158 |
X450000201806230101 |
反映位于茂林镇陂石社区围肚村民小组商会旁边的一家非法洗砂场,非法占用农田20多亩,未办理相关手续,非法生产多年。该洗砂场生产时,污水横流、水土流失、农田无法种植、压坏道路,噪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玉东新区环保、城建执法大队不作为。 |
玉林市 |
水,土壤,噪音 |
经调查, 该洗砂场位于茂林镇陂石社区石围肚名称为玉林市玉州区祥昇沙场,由三个股东(梁巍山、钟权、陈红灯)合伙经营,有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梁巍山),无国土、环保、规建相关手续。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和洗砂场业主提供的租地合同,洗砂场是租用当地新屋队村民的坡地,租地面积约5亩、租地期从2017年5月2日至2020年5月1日。2017年8月份开始断断续续生产,生产时间不足一年。 该地块以前是荒地坡地,该洗砂场不设外流水渠水沟,水是原地消化的,旁边是民宅和荒地,无农田;据该地块上2017年度土地变更遥感监测图斑和现场核实情况,发现洗砂场业主无硬化地面、破坏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没有建围墙圈地,也无用地纠纷。该洗砂场附近村道平整完好无压坏痕迹,洗沙场周围未建有围挡洒水等控制措施,裸露在外的沙堆未覆盖。据向附近村民了解,该洗沙场均在日间工作时间作业,没有在休息时间噪声扰民的现象。 该洗沙场生产以来未有群众向环保、国土执法部门投诉,不存在环保、城建执法大队不作为情况。 |
部分属实 |
停产整改、关停取缔 |
|
|
159 |
X450000201806230017 |
反映乐业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没有对举报的百色市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姚家湾采石场存在的非法开采、毁坏山林、破坏环境等问题进行调查,反而对一些合法的采石场被调查和处罚,应对督察。 |
百色市 |
其他污染 |
1.2018年6月13日调查发现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至今未取得采矿许可证,2018年4月20日因无证开采,已被县国土资源局责令立即停止一切生产,2018年6月1日被县国土资源局实施了行政处罚,目前生产设备已拆离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6月21日,县环保局对乐业县联友建材有限公司达棒采石场“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61800元的罚款。 2.乐业县姚家湾采石场有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7年7月20日该采石场因越界开采被责令立即退回原矿区范围开采,消除安全隐患。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6月1日对该采石场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6月19日,县林业公安局就姚家湾采石场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2018年6月21日县环保局对姚家湾采石场 “未验先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采石场限期整改,并处予200000元的罚款。 3.乐业县目前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石场共有3家,包括举报涉及的姚家湾采石场。3家采石场均依法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惩处。 综上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立案处罚 |
乐业县纪委于2018年6月28日根据两位同志的违纪事实,分别给予禤仕权、杨国政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纪〔2018〕53号)、党内警告处分(乐纪〔2018〕55号)。 |
|
160 |
X450000201806230043 |
1、位于福禄电站下游的养殖户反映今年5月份百色市右江区政府以网箱养殖污染福禄河湿地公园建设为由发文,要求养殖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网箱禁止养殖。却没有得到政府任何的补贴。2、百色市中山桥上游税务局旁、那华侨下游100米左右江滨一路、拉城桥下西岸、广安公园里二期门口沟边、城东客运站旁(铁路生活区、春天花园小区)、福州街一带的排污口直接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右江。 |
百色市 |
水 |
1.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5月下发《关于开展百色福禄河国家湿地公园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依法对不符合规划、无养殖许可证等非法养殖户坚决予以取缔,限期拆除撤离河道。该河道范围内的网箱养殖户,属于违法养殖行为,政府无需补偿。因此,举报人所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右江区中山桥上游税务局旁地下排涝沟(俗称“五小沟),起点于旧汽车练车场,流经右江区地税局等单位后流入五小沟污水提升泵站,为雨污合流制。那毕桥下游江滨一路排口为防洪排涝口;拉域桥下西岸雨水排放口存在分部污水混入排出情况;广安公园里为新开发小区,污水管网未建成,有污水排至那马沟;百色市城东客运站旁(铁路生活区、春天花园小区)直排口已接入污水管网;福州街沿街排污管网已覆盖,绝大部分的居民的生活污水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有6户居民擅自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那马沟。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无 |
|
161 |
X450000201806230046 |
反映人民公园内有一潭污水,散发出一股恶臭影响经过的群众,希望能够尽快清理。 |
百色市 |
大气,水 |
2018年6月26日,经局属市城市广场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在市人民公园园内现场核查,发现市人民公园人工湖确有臭气散发现象,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162 |
X450000201806230019 |
反映位于昭平县富罗镇杉木冲的饰面用砂岩矿采石场非法采矿,毁林毁地200多亩,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破坏环境生态。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个别人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包庇怂恿采石场负责人。 |
贺州市 |
生态,其他污染 |
经昭平县政府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属重复投诉。 6月25日至26日县组织工作组,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 一、昭平县富罗镇杉木冲饰面用砂岩矿采石场持有的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群众举报“昭平县富罗镇衫木冲的饰面用沙岩矿采石场非法采矿”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毁林毁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钟山县森林公安局对该石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五次立案侦查,前四次立案侦查的案件已侦办终结并移送起诉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了审理,2018年2月3日进行了第5次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诉至县人民法院审理当中。2018年6月19日,钟山县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6月25日再次检查时,该采石场已对矿山下小溪的废料进行清理疏通;弃石场左边的拦渣坝正在建设中;右边的挡土墙已固建,弃渣场已经填满;采石场内的安全警示标识已设立,矿山土地复绿已逐步进行。 三、关于群众举报“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个别人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包庇怂恿采石场负责人”问题,县检察院进行了自查,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针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个别人涉嫌滥用职权、徇私 、包庇怂恿富罗镇杉木冲饰面用砂岩矿采石场负责人。”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163 |
X450000201806230037 |
反映位于姑婆山大道的中石油加油站后的鸡鸭市场存在的污染问题:1.散发恶臭,灰尘满天;2.该鸡鸭市场内的鸡鸭屠宰场,血水被直排排洪河;3.从凌晨2-3点开始,该鸡鸭市场发出的鸡鸭叫声严重影响附近的居民;4.鸡鸭市场是私人老板私自搭建厂棚,无相关审批手续。 |
贺州市 |
噪音,大气,水 |
经八步区政府现场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姑婆山大道的中石油加油站后的鸡鸭市场存在散发恶臭,灰尘满天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市场内鸡鸭粪便、鸡鸭屠宰点鸡毛及屠宰产生的废弃物未规范处理,部分废水沉积在排水沟内,导致排水沟沉积废水散发恶臭气味。 (二)关于该鸡鸭市场内的鸡鸭屠宰场,血水被直接排洪河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市场内的鸡鸭屠宰场血水经场内的排水沟进入化粪池经沉淀处理后部分排入排洪河,部分排至市场旁莲藕田。现场未发现血水直接排入排洪河的现象。 (三)关于该鸡鸭市场从凌晨2-3点开始,该鸡鸭市场发出的鸡鸭叫声严重影响附近的居民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向市场管理人员了解,市场每天从凌晨2点开始进行鸡鸭销售、批发工作,在交易过程中鸡鸭的叫声确实存在影响附近居民的现象。 (四)关于该鸡鸭市场是私人老板私自搭建厂棚,无相关审批手续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市场由贺州市创业园种养专业合作社集资建设及管理,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套合八步区八步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符合总体利用规划。由于贺州市规划局现对市区内临时建筑不再审批,该市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164 |
X450000201806230070 |
反映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江河河长和富川龟石水库湿地公园管理者对电鱼、灯光捕鱼以及大规模笼网捕鱼不予制止,造成鱼虾资源长久被破坏,直接影响饮水的水质。 |
贺州市 |
生态 |
经富川县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接到交办案件后富川县政府立即组织水利局、畜牧局、环保局、湿地公园管理局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在富阳镇虎头村、莲山镇吉山村、柳家乡毛家靠近龟石水库在水库内有灯光诱捕作业装置,龟石水库内发现有地笼作业装置。现场未发现有违法捕鱼人员。 举报中“龟石水库有电鱼、灯光捕鱼”的内容属实。2018年6月26日,富川县检查组对于巡查发现的灯光诱捕和大规模笼网捕鱼作业装置进行拆除和销毁。 2018年6月27日富川县检查组到富江河、龟石水库实地核查,核查该区域电鱼、灯光捕鱼以及网箱养鱼的情况。共计拆除灯光诱捕5个,清理地笼18个。 |
部分属实 |
关停取缔 |
无 |
|
165 |
X450000201806230093 |
反映位于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广福村李文进砖厂,在山顶电信塔的山背面开挖煤,该砖厂排浓烟多在早晚时间段,产生的强烈的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影响广福村坪安寨的柿子等农作物生长,砖厂粉碎产生的粉尘污染严重,山上的林木均受到粉尘严重污染,砖厂乱挖泥土造成水土流失,废水及渣土流到农田、水塘和河道,造成污染,砖厂厂房下面设置暗管,下大雨时将废水排入河中,下渗污染地下水,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很大。要求砖厂将厂区搬迁至山谷低洼处,停止在山上挖煤并绿化复垦开挖场地,建立冲洗池,车辆进出前要冲洗轮胎。 |
贺州市 |
水,大气,土壤,生态 |
经八步区现场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山顶电信塔的山背面”实为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马兰山矿区。八步区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25日对该砖厂未经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开展露天开采行为。 二、经现场核查,该砖厂脱硫塔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偷排行为。经八步区水果办核查确认,距砖厂附近果树生长正常,没有发现污染造成的危害症状,周围的桉树和其它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被污染危害症状。该砖厂破碎工段未设置有抑尘喷淋设施,部分区域未围栏密闭,容易产生粉尘散落,地面有泥尘未清扫现象。对此,已责令该砖厂安装喷淋设施,加大地面清扫力度。 三、经现场核查,该砖厂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脱硫塔碱液循环使用,循环水池未见有外排口。原料开采区的雨水经收集沉淀池沉淀后沿山冲修建的排水沟排至山脚与323国道雨水沟汇合,经国道下方的涵管流入河流,排水沟及入河口未见渣土沉积物,排水沟流经范围未涉及农田、水塘。核查发现该公司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四、经现场核查,该砖厂道路大部分已硬化,因硬化路面一侧的道路属于广福村村民的,村民不同意该砖厂硬化,导致运输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针对此问题,八步区环保部门已责令该砖厂在厂区出入口地方建设洗车槽,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防止带泥上路。 |
部分属实 |
责令限期改正 |
无 |
|
166 |
X450000201806230044 |
反映位于南环路365号的金钻商都小区前面低洼路段铺设时所用的填充物是废弃物(废弃物来源于广西河池市金河矿冶有限公司车间产生的废料),路面渗出铁血锈色的液体,小区居民担心会产生重金属污染。 |
河池市 |
土壤 |
通过2018年6月25、26日的调查,未发现金钻商都小区前面低洼路段路面有铁血锈色液体,但在河池市人民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原址安置广场安置点项目段人民厂排涝工程的箱涵顶部及金钻商都5单元门前的临时污水沟岸边发现了铁血色痕迹。现场已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铜、总铅、总镉浓度未检出,总锌浓度分别为0.36、0.34、0.70、0.50mg/L,总砷浓度分别为0.0072、0.0220、0.0077、0.0051 mg/L。 从监测结果可知,金钻商都小区后门前污水沟水上游200米处水质的总锌、总砷浓度高于金钻商都小区后门前污水沟与小区内低洼处积水汇合处下游30米处,说明水体流经金钻商都小区后的总锌、总砷浓度有所降低,并未受到举报人投诉所称“小区前面低洼路段铺设时所用的填充物”影响而恶化。 |
部分属实 |
无 |
|
|
167 |
X450000201806230091 |
反映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百旺路一巷(车管所西巷)的废品收购站(位于金苹果幼儿园对面,未挂店名),收购站内拖拉机及叉车进出产生噪声大,装卸金属发出的噪声大,切割大件钢铁废品时产生刺耳的噪音及刺鼻的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河池市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该收购站存在收购物品到一定数量时使用拖拉机、叉车装卸运输,产生一定噪音的问题,此前曾有过在经营场所内进行氧焊切割作业的情况,但现在已经不使用氧焊切割,现场未发现有用于切割的切割机、氧气瓶等工具。针对反映的噪音问题,责令该收购站负责人当场改正,减少装卸噪声,防止噪声扰民。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
168 |
X450000201806230095 |
河池市宜州区玻璃钢厂里面有几个大石场,生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宜州区政府让其2017年底全部关停,但是今年四五月份还在生产,直至督察组差不多下来才关停,担心督察组走后又开始恢复生产,影响周边居民。 |
河池市 |
其他污染 |
投诉反映的石场为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宜州市启明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启明采石场,宜州区国土资源局已将该两家采石场列为到期关闭矿山,不再以任何理由给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许可到期后要求矿山企业停止采矿生产活动,立即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宜州区环保局要求两家采石场在停产期间继续保持除尘、降尘措施正常运行;现两家采石场已停产,未发现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生产现象;宜州区综合执法局和宜州区市政局等部门从2016年加强运输车辆执法、道路洒水降尘工作。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宜州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研究专题会议研究。2018年6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陈婆坳采石场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目标及期限、各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要求宜州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继续加大对超载、杨撒车辆的执法力度;宜州区市政局继续按照原先工作安排进行路面洒水作业,加快公园西路至玻璃钢厂大门硬化道路建设;由宜州区国土局牵头,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责成2家公司于7月31日前清理完库存石料并拆除相关设备。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无 |
|
169 |
X450000201806230018 |
反映矿主蒙琵宏在忻城县北更乡加乐村石双屯、加乐屯山界内的石望山开采白云石矿,造成了严重破坏树林、废料填埋植被、泉眼断流、群众房屋损坏等生态破坏问题。 |
来宾市 |
生态 |
经核查,反映的矿厂为忻城县北更乡易帆矿,位于忻城县北更乡的石望山,2008年开始采矿,主要开采白云石,开采方式为窿口地下式,运输方式均为斜井开拓运输,于2015年7月停采至今。经现场勘察和询问,当时加乐屯群众同意矿山业主将开采期间的矿山废石料用于本屯一处公用荒山进行填埋、平整场地使用,并未发现造成植被和树木被填埋破坏的迹象。北更乡加乐村石双屯、加乐屯的群众饮用泉眼一直以来都未断流,群众饮用水均正常输送,未发现群众蓄水池有开裂断流现象。调查期间,石双屯群众反映该矿开采时,石双屯有房屋开裂,但未有相关材料证明该屯房屋开裂的原因是矿山开采所致,并且群众已自行修复。自矿山关闭停产后,也未发现有房屋损坏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
|
170 |
X450000201806230080 |
1、位于兴宾区良江新独女村附近的一个木炭厂,未配套任何处理设施,浓烟滚滚。2、石陵、良江二级路两旁很多木板厂建在耕地上,政府不管。 |
来宾市 |
大气 |
1.经核查,“兴宾区良江镇独女村附近木炭厂”实为“来宾市兴宾区友谊炭业加工经营部”,该企业已于2018年4月12日获得来宾市兴宾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厂内建设有14个炭化池、1间碎炭车间,炭化池接通有烟管将炭化烟气收集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米高的烟囱排放,处理后排放的烟气呈白色状态;炭化池有少量炭化烟气未收集完全,无组织排放。该企业虽安装有水膜除尘器,但存在少量炭化烟气无组织排放,因此群众举报问题内容部分属实。 2.经核查,良江镇共有28家木板(刨板)厂,经营占地面积为17.5亩。石陵镇全镇共有木材加工点129处,占地约132.49亩。目前兴宾区有关部门已排查发现上述两乡镇38家木板厂存在占用农保地的情况。因此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1.针对良江镇独女村木炭厂。现场责令来宾市兴宾区友谊炭业加工经营部完善烟尘处理的配套设施,在两末端炭化池增加烟气收集管道,做好木焦油防渗漏及冷却收集。 2.针对良江镇-石陵镇二级路旁木材厂问题,已对排查发现占用农保地的38家木板厂立案查处,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38份。下一步将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 |
|
|
171 |
X450000201806230102 |
反映天虹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家废旧轮胎提炼厂)在生产提炼的过程中未经任何处理向外排放大量的黑色胶粉物和恶臭味,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 |
来宾市 |
大气 |
1.“天虹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武宣县河西工业园区, 2018年6月8日停产至今。该企业的主要燃料为焦炭和废旧轮胎,燃烧废气通过水膜脱硫除尘设备后经15米高的烟囱排入大气。开炉出料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和炭黑粉尘。另在生产环节配备了移动集气罩和抽气管道,收集的炭黑粉尘经风机抽至水膜除尘设备后收集在水池中。现场检查生产厂房地面及屋顶散落有一层炭黑粉尘,轮胎裂解产生有恶臭味。 2.2018年2月,企业自行委托广西科特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该企业北面紧邻山体,西北侧为桉树林和甘蔗地,西北方向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桥巩村约2公里。厂区与桥巩村中间间隔有大片的桉树林和甘蔗地,现场发现在西北面距离厂区约50米处,草木丛根部经触碰仍可发现有黑色痕迹,但新长杂草叶片及根部未观察到黑色痕迹。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武宣县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厂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理。 (二)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
|
172 |
X450000201806230103 |
反映来宾市万鸿贸易有限公司万鸿石场未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粉尘污染大,导致耕地、房屋、树木都被灰黑色的粉尘覆盖,多年来无法种植庄稼,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未得到解决。 |
来宾市 |
大气,土壤 |
1.来宾市万鸿贸易有限公司万鸿石场位于凤凰镇大许村委大许屯南面牛夺山山脚下,2017年2月投产。目前,该石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2.2018年6月25日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组织人员依法对该石场进行了现场调查,查阅该石场的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相应齐全。该石场生产的环保设施有:洒水车一辆、两套传送带全线安装有喷洒喷头、周边安装有环绕的喷洒喷头、出口有清洗车辆车轮的洗车池,设施运转正常。 3.工作人员对采石场周边的耕地、房屋、树木情况进行了调查,该采石场周边一公里内未发现有居民房屋,甘蔗和树木长势良好。 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
|
173 |
X450000201806230013 |
反映位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金源小区2号楼楼下的餐饮店产生油烟异味。该餐饮店产生的抽风机噪声影响居民的生活和休息,其中异味影响最大的是一家羊肉粉店。 |
崇左市 |
大气,噪音 |
1.5家餐饮店均未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影响2号楼居民生活,情况属实。2.5家餐饮店的经营时间均为早上6点到晚10之间,抽油烟机的噪声与空调机外机产生的噪声相当,影响群众生活和休息的理由不充分,不属实。3.羊肉粉店(原名遵义羊肉粉店)因合同到期,已于5月中旬停止营业。牧羊堂原汤羊肉粉正在装修,还未开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羊肉粉店(未营业)店面内的气味与一般火锅店内存在的气味相当。因个体差异对此类气味感受差别较大,且无法律依据确定此类气味为对人体造成损害的异味、恶臭气体, 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
|
174 |
X450000201806230069 |
反映大新县下雷镇布东锰矿开采锰矿,使水源枯竭,没有建设尾矿坝,将废渣直接排入农田,污染农田,无法耕种。 |
崇左市 |
土壤,生态 |
1.目前已进入雨季,大新县下雷镇雨水较多,布东锰矿四周均有山泉水涌出,水质清澈,经排洪沟流入下雷河,未发现水源枯竭现象。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经调查,布东锰矿矿山目前处在基础建设期。矿山的342硐口废石堆放场已建设有尾矿坝;300硐口、310硐口废石堆放场未建设废石坝,正在设计和报建中;部分废石堆放在办公区附近,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没有建设尾矿坝”情况部分属实。 3.布东锰矿矿山四周耕地以种植玉米为主,该矿山产生的全部废石堆放在矿区生产区域内,与村民农田有一定距离,未发现废石堆放占用群众农田现象,农业生产秩序井然。“污染农田,无法耕种”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
|
175 |
X450000201806230078 |
反映位于太平镇的一个大养猪场(壶兴街黑妹饭店对面的一条水泥路直走50米再分左边向下走一条小泥路到河边200米),粪便直排左江河,另在理工学校对面有个做矿瓶加工回收,用水冲洗直排左江河。反映多次多,未见搬走。 |
崇左市 |
水 |
1.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生猪存栏量169头,配套建设有过滤池、沼气池、粪水收集池等环保设施。现场调查时,养猪废水收集管道破裂,有少量废水经坡地流向左江河方向;废水过滤池和收集池部分废水流向左江河方向;露天堆放的袋装粪便经雨水冲刷部分流向左江河方向;猪舍西南面约10米处埋设一条白色PVC管,管口附近有污水外流痕迹,痕迹通往左江河方向。此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调查发现,苏贤东经营的是废旧物品回收点,现场存放有约300吨的废旧纸箱、塑料瓶、铁皮、不锈钢条等废旧物品,有1台大型纸皮打包压缩机(在用),2台小型纸皮打包压缩机(已停用),1台铁皮切割打包压缩机(在用),建设有3个卫生间、1个厨房、7间职工宿舍,卫生间和厨房生活污水用PVC管道直排入左江河。回收废品中产生的垃圾堆放在废旧回收点与左江河之间的边坡和低洼地。该回收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场未发现清洗矿泉水瓶的设备和加工矿泉水瓶的情况。回收点搭建的铁棚未办理合法的规划建设手续或临时规划建设手续,属于违法建筑。此问题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关停取缔 |
|
|
176 |
X450000201806230097 |
反映板利乡那忙村那忙屯有个垃圾处理中心,日处理垃圾10吨,道路设施差,截止2018年6月18日垃圾处理残渣乱堆放积如山,当地政府垃圾车拉来的垃圾随便乱倒,惹得周边群众意见很大。 |
崇左市 |
土壤 |
1.江州区调查组6月22日发现:从国道322线通往板利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道路(约1000米)为泥结石道路,路面凹凸不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江州区调查发现,板利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运转正常。处理中心内有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约3吨,堆放有序。项目自2017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板利乡人民政府委托崇左市盛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长期聘请4个环卫工人负责垃圾分类和焚烧处理等工作,对进入垃圾处理中心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焚烧后产生的垃圾灰渣经再次筛选可当作农作物用肥进行再次利用,部分不能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则进行无害填埋处理。现场检查发现距离板利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约300米处有一个垃圾临时堆放点,该堆放点原为板利乡那忙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设垃圾处理中心之前已经存在,垃圾存量1100吨。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