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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2018-07-05 10:34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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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承办单位,并将群众举报件转办给相关责任单位。现将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九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九批20187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250006

反映位于叫安镇松伯村笃象屯的平江农场里进行非法采矿砂用来建公路,导致河岸崩塌无路可走。已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未得到解决。

上思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确有非法采矿砂行为,未发现河岸崩塌无路可走情况,有关部门对采砂行为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

下达了《上思县水利局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上思县水利局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后,该非法采砂点已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2

X450000201806240014

反映如下问题:1.在保护区核心区开发150亩海域海床,该海域是从村民的虾塘,2010年在虾塘中建了一栋办公大楼,海域严重沙化盐化。2016年至2017年在该海域围绕海床1500米长的虾塘挖了一圈,海床被严重破坏,动植物被毁。

2.2010年在红树林密集区建了一条长1000米、宽3米的海上天桥,毁掉的红树林至今无法恢复。

3.在核心区大门口东西两边,2005年开发建成的两座门楼2016年又重新建设。

4.2010年又开发建设办公大楼,原有办公大楼荒废。20185月保护区界碑被重新设于该海域虾塘以外,欲掩盖违法事实。

东兴市

生态破坏

经调查,1.反映的150亩海域位于防城区江山镇石角村的废弃虾塘,不属保护区范围,科研综合楼是广西北仑河口滨海湿地保护管理与生态恢复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建于废弃虾塘靠陆地一侧岩滩上,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动植物情况。废弃虾塘的整治修复是按照经国家海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的,不存在海床被严重破坏,动植物被毁的情况。

2.海上天桥项目主要是为了满足保护管理、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的需要,栈道经过的区域红树林生长密度较小,施工对红树林生态系统影响较小,栈桥建设完成后,在受损的区域已及时补植恢复,目前红树林生长情况良好。

3.两座门楼建于2002年,因为存在安全风险,无法正常使用,因此重新设计和修建。

4.保护区的每一处建筑设施均有其功能安排,没有专门的办公大楼,不存在楼堂管所建设和办公楼荒废问题。

群众反映的虾塘从保护区成立时直到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虾塘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区的边界在经过该虾塘区域时新加密的界桩是位于虾塘塘基处,不存在保护区界碑被重新设于该海域虾塘以外情况。

不属实

经调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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