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第二十二批)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承办单位,并将群众举报件转办给相关责任单位。现将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二批)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二批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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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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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450000201806280227 |
东兴市东兴镇建兴路2巷2号后面有两个私人无证蒸酒作坊,多年来占用消防通道违法搭建瓦房开展米酒生产,无任何防护措施,米酒生产过程中的发酵臭味严重扰民,切割的木材成堆摆放在蒸酒作坊后面,极易引起火灾。 |
东兴市 |
其他 |
经调查核实,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责令限期自行拆除相关设施,并依法予以关停取缔,目前,其中一处小酒坊已搬迁;另一处小酒坊已停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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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450000201806280255 |
位于江山镇新基村新角组的袁氏养猪场:1、母猪养殖基地未建设任何排污设施,猪的排泄物通过管道直排江边,江水受到污染。2、肉猪养殖基地,猪的排泄物未经过发酵处理,直排海里,周边海水受到污染。 |
防城区 |
养殖 污染 |
1.母猪养殖场配套建设有雨污分流、化粪池、粪房、干湿分离器等,养殖废弃物通过外运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未有污水直接排入江内。 2.肉猪养殖场配套建设有雨污分流、沼气池、三级化粪池、污水贮存池、干湿分离器等,养殖废弃物通过外运综合利用。现场检查发现污水贮存池过小,现场有少量污水溢流的痕迹,查看周边环境,未直接排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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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防城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3000元。防城区水产畜牧局下达了《环保举报问题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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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450000201806280031 |
位于港口区光坡镇莲雾山庄养有大量的鸡,下雨天时该养鸡场四个鸡粪污水池的污水溢出后流入居民的饮用水库,使居民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曾向港口区环保部门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
港口区 |
养殖 污染 |
现场调查,场地养殖粪便、尿液经污水沟汇入三个化粪池,沉淀后流入四个未硬化的水塘,存在溢流、渗流风险。 |
属实 |
根据《港口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要求,限2个月内迁移该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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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450000201806280041 |
阳光海岸对面的沙滩有两个排污口(龟岛附近)排放生活污水,散发臭味。(该举报件与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50042所举报的问题重复。) |
港口区 |
生活 污水 |
经调查,阳光海岸小区西侧沿海共有4个雨水箱涵,目前有1个基本完成截污,有3个未完成截污,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箱涵直排入海。 |
属实 |
已部署了该片区雨污水管网普查,小区接入和设施完善等工作。制定了整治方案并启动了相关整改工作。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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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450000201806280090 |
位于河洲村有一家泡沫厂排放废水,排放黑烟,散发异味,离河洲小学不到100米,影响小学学生的发育,尤其在冬季影响更为严重。 |
东兴市 |
废气 污染 |
经现场核查,东兴镇河洲小学附件确有一家泡沫厂,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白色烟气向外界排放,在添加燃料的时候,锅炉烟囱瞬间有黑烟向外界排放;废水不外排,全部循环利用。 |
部分属实 |
责令该泡沫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尽快另行选址搬迁。目前,该泡沫厂已停止生产,并同意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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