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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六批)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8-07-10 10:24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作者: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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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

201873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六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56号),交办我市群众举报问题案件6件(受理编号分别为:X450000201807020053X450000201807020063X450000201807020065X450000201807020070D450000201807020014D450000201807020016),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落实责任单位,责成防城区人民政府、东兴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市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海洋局等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就群众举报问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相关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防城区恒富商场旁龙须沟周边饭店商场大楼、小区等生活污水外排臭气问题(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20053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举报件反映“防城镇恒富商场旁(叫文钱渡)的龙须沟周边有饭店商场大楼、小区等,生活污水臭气冲天,海水大潮时才干净一些,请现场查实”。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恒富商场旁龙须沟周边生活污水问题属于那傍沟黑臭水体整治范畴,那傍沟总长600米。

(二)调查处理情况。

防城区从2017年开始整治那傍沟,截至目前,完成清淤8000立方米,完成两岸绿化约250平方米。一方面,通过江底整治、河道淤泥清理以及投入人工对周边垃圾进行清理,消除那傍沟周边生活污水臭气冲天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那傍沟周边的饭店、酒店、商场大楼以及小区的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排查,那傍沟周边共有生活污水直排口30个,截至20186月底,总共截流27个,大部分已完成整治,目前还有3个存在雨污合流,即那傍江盛景苑小区围墙长约100米段的3个直排口,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出。针对此问题,防城区市政局已要求那傍江盛景苑小区负责人马上做出整改方案并限其20187月底前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

由防城区市政局负责跟踪那傍江盛景苑小区3个排口溢流整治进度,确保3个排口今年7月底前整改完成,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二、关于东兴市万尾村海蜇加工厂排放恶臭气体和废水问题(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20063

(一)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东兴市万尾村19组、1组和万尾万西码头附近有大量海蜇加工厂,部分还建在居民区附近,散发出呛人的恶臭,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污水排不出去的,沿道路顺地势汇集到乡村道路低洼处;排放到农田的,导致农田盐碱化,不能耕种;排放到大海的,污染大海。”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万尾村19组、1组及万西码头附近共有海蜇加工厂41处,平均每处占地面积约2亩,其中大部分加工厂的加工废水是排入自建的污水收集池内沉淀净化和蒸发。加工厂附近并没有农田,离海岸也相对较远,未发现废水排入农田及大海的现象。少部分加工厂的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接入市政排污管道。在万西码头的加工厂排入海的污水主要是装卸新鲜海蜇时流出的汁水,加工后的海蜇是连带加工时的液体一起装桶运走,并未排入大海。海蜇加工的废水主要成分是海蜇自身的汁液、明矾和海盐,海蜇在加工过程中有腐烂的臭气发出,但目前已过加工季节(春节后到清明前),所有加工厂均已停工,已没有臭气挥散。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1874日,东兴市立即组织东兴市国土海洋局、江平镇、京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到万尾村19组、1组合万尾西码头附近开展现场调查,指导海蜇加工厂做好排污治理工作,并组织人工、机械对万尾村海蜇加工厂周边环境及道路两侧排水沟进行清理疏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整改落实。针对京岛景区范围内41处海蜇加工厂,督促业主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市政排污管道,同时加大环境监管、整治力度,确保景区环境有新的提升。

2.完善环保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京岛景区环保治理方法,推行日巡查、日监管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到位。

3.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边治理、边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培养群众参与意识,最终形成全民动手,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关于东兴市东星泡沫厂排放烟尘和噪声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20065

(一)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东兴市鑫巢龙湾后面的工厂(东兴市东星泡沫厂)的烟囱比房子还低,该烟囱24小时冒着烟,烟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三年前就说要搬迁,现在还扩大了生产规模,噪声也更大了。请督促处理。”

经调查核实,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东兴市东星泡沫厂租用东兴市政通贸易有限公司位于东兴市原规划的城北工业区(现在城市规划已调整,为城市商住区)地块,占地面积15.4亩,租期为25年(200641-2031331日),年租金10.8万元(每年3月份一次付清全年租金)。双方约定在租期内,不管任何原因甲方需要乙方搬迁,要给足乙方的设备和房屋搬迁费、不可拆迁的设备补偿费和生产延误费方可搬迁。该企业20061月建成投产至今,白天生产,晚上停工,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锅炉以木材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近三年来没有扩大生产规模。

(二)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东星泡沫厂排放烟尘和噪声扰民问题,20171211日,东兴市曾组织东兴市住建局、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整治,依据职责告知违规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针对此次群众反映的问题,201873日上午,东兴市立即组织市工信局、环保局、东兴镇等相关部门前往东星泡沫厂开展实地调查。目前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企业负责人已同意搬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制定方案,确保搬迁工作稳妥推进。制定实施《东兴市泡沫箱厂生产企业整改搬迁工作方案》,按照统一规划,精准实施的原则整体组织推进。

2.积极协调,促进搬迁企业健康发展。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搬迁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历史性遗留问题、原址土地规划条件、入园进驻条件等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稳妥推进搬迁。

3.强化执法,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构建“从高从严”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督促和指导企业强化环保责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四、关于防城港市月亮岛火灾烧毁山林、红树林和白鹭死亡及人造沙滩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编号: X450000201807020070

(一)群众举报问题情况。

群众举报的问题为:“之前已三次提交防城港生态环保问题,多数被政府部门否定,难道问题将以“走过场,搞形式”告终?不管怎样,举报人将尽职尽责把剩余的问题向督察组反映:一是月亮岛多次发生火灾烧毁山林,部门监管不力;二是红树林和白鹭死亡想象不能忽视,林业局答复说没人举报、资料中未查到,纯属官僚作风,71日发现阳光海岸佛铂广场北侧排污管口有死鱼,佐证污染事实;三是港口区有多个排污口(东海湾和西海湾),向海湾超标排放生活污水,说明港口区的生活污水排污一直没有整改;四是伏波公园至海湾1号小区北段人造沙滩,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五是生态绿化严重缺失,同时还在破坏绿水青山,没有荒地没有树,如月亮岛上、港口新建的很多道路。”

(二)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1.针对“月亮岛多次发生火灾烧毁山林,部门监管不力”问题。

据市林业局核实,月亮岛,群众叫洲墩、针鱼岭,该小岛四面环海,山上植被杂草丛生,有少量零星疏残林,于2011年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征用作为梦幻北部湾主场地。该岛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曾发生2次火灾,我市森林防火部门均及时赶到现场扑灭火灾。为查办该岛发生火灾问题,防城港市林业局于2017 4月成立由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牵头,防城港市防火办、防城港市林业设计队、港口区防火办参与的火灾调查小组对该火灾案进行查处。通过走访岛上的群众,获知两次火案均为流动人员上岛玩火引发,因未找到当事人,此案无法破案,防城港市林业局已经将有关调查情况上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并答复信访人。该岛自20174月至今没有火灾发生。因此,此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2.针对“红树林和白鹭死亡想象不能忽视,林业局答复说没人举报、资料中未查到,纯属官僚作风,71发现阳光海岸佛铂广场北侧排污管口有死鱼,佐证污染事实”问题。

1)据防城港市林业局核实,2018619日,防城港市林业局现场调查结果显示,长泰路南段雨排口周边无红树林生长,2016年港口区林地变更数据显示此排口周围为非林地,且该排口周围无红树林分布。防城港市林业局未曾收到此处有白鹭死亡情况反映,现场核查时周围也未曾发现死亡白鹭。因此防城港市林业局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九批)(编号X450000201806150015)关于“港口区长泰路南段雨污分流不完善,混合排放雨污水,也没有环评报告。这个排污口经市环保局监测超标8-28倍,造成白鹭死亡,红树林遭到破坏”的问题回复“情况不属实。为解决举报人反映“红树林和白鹭死亡现象不能忽视,市林业局答复说没人举报、资料中未查到,纯属官僚作风”的问题,防城港市林业局主动与举报人联系,于201875会同举报人、北部湾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是防城港市林业局之前调查的排污口与举报人举报的不是同一个排污口,防城港市林业局调查的是由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根据举报文字描述确定的港口区长泰路南段排污口,而举报人举报的是阳光海岸2号门对应的西北、西南2个排污口(实为阳光海岸1号门对应西北、西南2个排污口)。根据75号的现场调查,阳光海岸2号门对应的西南排污口(实为阳光海岸1号门对应西南排污口)确有一只死亡的白鹭,在东海湾龙山南路东侧排污口、东湾大桥东侧排污口(实际为生扑东排污口)、水坳大桥南侧排污口(实际为倒水坳大桥西南侧排污口),出现局部红树林死亡现象。举报人举报的白鹭死亡,红树林遭到破坏情况属实。

2)据市市政局核实,阳光海岸佛铂广场(实为伏波广场)北侧排污管口已列入市市政局今年整治计划。整治计划:一是联合港口区住建局和防城港北投水务公司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对北部湾中段(桃源路至倒水坳桥)所有的小区和单位逐一上门服务,督促指导完成污水规范接入市政管网改造工作。二是由于该片区地下管网特别是路口管网复杂,为确保雨污分流整治工作的成效,由防城港北投水务公司委托专业的公司对该片区雨污水管网进行普查,根据普查结果由设计单位完成整治工程设计后实施,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已委托广州易探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片区管道清淤和普查工作,已摸清祥云街周边雨、污水管连通情况。二是已委托广西城市设计有限公司开展祥云街泵站和北部湾大道管道整改的设计工作。三是已协调阳光海岸小区开展小区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改造工作。综上所述,此项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3.针对“港口区有多个排污口(东海湾和西海湾),向海湾超标排放生活污水,说明港口区的生活污水排污一直没有整改”问题。

据市市政局核实,根据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的普查数据,经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市政管理局于20172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生活污水直排口、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的通知》(防市政发〔20176号),明确了各直排口的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其中27个入海直排口均位于港口区,由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整治18个,由防城港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整治9个。截至目前,所有27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根据今年新发现的情况,目前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正在开展北部湾大道中段(桃源路至倒水坳桥)的雨污分流整治工作,对阳光海岸北侧的3个直排口进行整治。下一步,市市政管理局将联合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城区雨污分流的相关工作,确保生活污水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因此,此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4.针对“伏波公园至海湾1号小区北段人造沙滩,造成生态环境恶化”问题。

据市市政局和市海洋局调查:一是项目建设有专题研究和环境评价,用海使用手续齐全,施工手续齐备合法。举报件提及的人造沙滩为防城港西湾城市沙滩二期改造项目,是2013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的,位于防城港市西湾内湾东岸海域,海域使用权人为防城港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使用海域34.5324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15.6825公顷、开放式用海18.8499公顷,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工程设计由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独立完成,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伏波公园至海湾1号小区北段人造沙滩(西湾城市沙滩二期)是配套西湾整治项目实施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填海项目。西湾整治的目标是:“清淤、扩水、造湿地、增景观”,打造防城港为“国际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湾型现代生态城市”。西湾整治项目是以2010年前后的海湾形态为基础,是针对湾内严重淤积、海洋功能环境退化、港城人居环境退化、企沙工业岛发展和城市人口增长及港口、工业支撑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决策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内容。人工沙滩规划研究过程中对“沙滩宽度”、“生态影响”有专题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项目是经合法程序获得审批许可的,并非随意建设。沙滩宽度是受铺沙粒径和相对稳定的西湾海域水动力环境决定的,研究过程中考虑铺沙沙源主要来自西湾海床当地泥沙,沙滩的稳定与维护考虑了风浪、外海传入波浪及上游洪水等诸多因素影响。二是加强西湾城市沙滩二期的养护,打造城市新名片。西湾城市沙滩二期工程于20137月开工建设,201578日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后期的管理和维护移交防城港市市政局管理。为解决海水潮涨潮落造成漂浮物沉积现象和海风较大时扬沙飞尘情况,20163月,由防城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移交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对沙滩进行美化绿化改造,建设一条2公里的步行绿道、安装欧式三火庭院灯103盏、修建500的仿木栈道、栽植1350多株黄槿和狐尾椰 、8000株木麻黄、播撒30斤草籽、62000花草,通过植物固沙大大改善了城市沙滩的生态环境。为切实维护好城市沙滩的市容环境,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加强对西湾城市沙滩二期的日常养护。安排16名人员专职负责安保、环境卫生管理和绿化养护工作,确保海上漂浮物及时清理,沙滩上垃圾日产日清,植物造景与自然海湾相得益彰,浑然一体,是海湾新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是市民日常休闲、观潮的好去处。因此,此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5.针对“生态绿化严重缺失,同时还在破坏绿水青山,没有荒地没有树,如月亮岛上、港口新建的很多道路”的问题。

据市市政管理局核实,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确保经济发展不影响生态环境,实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2010年我市就提出了建设“城在海中,海在城中”生态海滨城市蓝图,启动了创建国林城市三级跳。近几年来,我市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克服资金紧张、土质贫瘠、本地苗源紧张的种种困难,建设了一大批绿化水平较高的公园、道路、广场、小区和工业区,使城市面貌发生了质的飞跃。2017年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防城港市“七城同创”工作总指挥部的通知》,吹响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冲锋号,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1332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1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4.33/人,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道路建设等各项指标良好,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环境生态健康发展。为改善民生福祉,防城港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把“改造38条城区大街小巷和打通9条城区“断头路”并完善照明绿化设施”列为2018年我市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20186月,已有5条街道建设完工,12条街道开工建设,其余13条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18年底全部完工。城区“断头路”有1条道路完工,在建8条,预计20196月底前完成打通全部“断头路”。为民办实事路网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海湾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满足周边区域交通及群众出行需要,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因此,此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件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1.市林业局:一是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不定期到月亮岛进行巡查;对进入该岛的流动人员,交待门卫,不允许其过桥进入;继续加大对该地域监管力度,计划在该地域设置3-5块永久性防火宣传牌;二是加强对鸟类疫源疫病的防控与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三是于10月份后,适宜红树林生长的季节补植补种红树林。四是在办理群众举报问题时应进一步与举报人沟通,避免因沟通不畅造成双方误会。

2.市市政管理局: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一是继续加强指导监督,规范城市管理。制定、完善西湾城市沙滩二期的养护规范、养护标准,注重长效管理。及时清理西湾城市沙滩二期鸿沟,加强环境保洁力度。开展海岸带绿化,种植黄槿、马鞍藤 、木麻黄等适合沙滩的植物,抑制沙滩扬沙飞尘。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杂草铲除,切实维护好城市沙滩的市容环境。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市政路网及配套设施。加快蜈蚣岭公园前期工作进度,协调防城区人民政府尽快开展征拆工作,确保顺利实现下半年开工建设的既定目标。加快大街小巷路网建设。制定工期倒排计划,已开工的工程加快建设,未开工的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打通断头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道路施工的征拆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三是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建设美丽宜居的滨海城市。在今后的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中,依托金花茶、白鹭等特色元素作大文章,将海湾特色文化底蕴融入生态景观建设之中,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海湾特色生态城市。

五、关于防城区峒中镇板八村板八中学垃圾池恶臭问题(受理编号: D450000201807020014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举报件反映“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板八村板八中学的垃圾池发出恶臭,距离居民区不足两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经现场核实,群众所举报的板八中学垃圾池不足两米的居民区,共有两户居民,与板八中学学生公厕围墙及垃圾池仅一墙之隔,距离约2米。

(二)调查处理情况。

75,峒中镇人民政府组织板八村委、板八中学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防城区峒中镇板八村板八中学旁的两幢居民楼分别于2016年、2017年建成入住,是在1993年修建的低矮瓦房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板八中学学生公厕和垃圾池在2008年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垃圾池侧面防雨、防晒铁皮棚、卷闸门等设施不完善,偶有垃圾恶臭产生,影响周边居民。针对存在的问题,峒中镇人民政府于75对板八中学下发了《垃圾池整改通知书》,要求板八中学采取以下措施对垃圾池进行整改:一是垃圾池在原有基础上加盖侧面防雨、防晒铁皮棚,安装卷闸门;二是板八中学全体的教职工及家属须把垃圾分类放进垃圾桶并盖上盖,以便板八村清理垃圾工人装运;三是板八村清理垃圾工人坚持每天按时清理垃圾。

(三)下一步工作。

由峒中镇人民政府跟踪落实板八中学垃圾池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六、关于防城区滩营乡马胎组附近一个铝合金冶炼厂,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至马胎河,和生产废气臭气问题(受理编号: D450000201807020016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举报件反映“防城港区防城区滩营乡马胎组附近70米的有一个铝合金冶炼厂,生产废水用暗管偷排马胎河,偷排口靠近该厂的抽水管道,晚上生产时烟囱排出的烟气很臭”。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铝合金冶炼厂为防城港市富翔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603771710692W,法人代表为唐建卓,主要产品为硅锰合金,环评批复为《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市富翔冶化有限责任公司铁合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环管〔200423号),验收批复为《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市富翔冶化有限责任公司铁合金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防环管〔200753号)和《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市富翔冶化有限责任公司铁合金生产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防环管〔20177号)。

74,防城区环保局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生产情况及废水产生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调查核实,该公司铁合金生产项目不产生废水,生产用水主要是冷却水,冷却水为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根据群众反映的靠近取水点有暗管偷排废水的情况,经现场查看为该公司生产用水补水点,未发现有暗管偷排的情况。经查看该公司烟气处理设施,主要为布袋除尘设施,矿热炉烟气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正常排放,烟气处理连续稳定,现场未有烟气很臭的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

由防城区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正常达标排放。

 

附件:1.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2.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2018年7月10

 

(联系人:卢承春   联系电话:0770-2835305

 

 

 

 

 


附件1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79

受理

编号

举报内容

是否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X450000201807020053

来信反映防城镇恒富商场旁(叫文钱渡)的龙须沟周边有饭店商场大楼、小区等,生活污水臭气冲天,海水大潮时才干净一些,请现场查实。

基本属实

城市

群众身边

问题

其他

防城区从2017年开始整治那傍沟,截至目前,完成清淤8000立方米,完成两岸绿化约250平方米,通过江底整治、河道淤泥清理以及投入人工对周边垃圾进行清理,消除那傍沟周边生活污水臭气冲天现象。同时,通过对那傍沟周边的饭店、酒店、商场大楼以及小区的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排查,那傍沟周边共有生活污水直排口30个,截至20186月底,总共截流27个,大部分已经整治完成,目前还有3个存在雨污合流,即那傍江盛景苑小区围墙长约100米段的3个直排口,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出。针对此问题,区市政局已要求那傍江盛景苑小区负责人马上做出整改方案并限其20187月底前整改完毕。

X450000201807020063

反映东兴市万尾村19组、1组和万尾万西码头附近有大量海蜇加工厂,部分还建在居民区附近,散发出呛人的恶臭,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污水排不出去的,沿道路顺地势汇集到乡村道路低洼处;排放到农田的,导致农田盐碱化,不能耕种;排放到大海的,污染大海。

部分属实

农村

群众身边问题

其他

万尾村19组、1组及万西码头附近共有海蜇加工场41处,平均每处占地面积约2亩,其中大部分加工场的加工废水是排入自建的污水收集池内沉淀净化和蒸发。加工场附近并没有农田、离海岸也相对较远,未发现废水排入农田及大海的现象。少部分加工场的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后接入市政排污管道。在万西码头的加工场排入海的污水主要是装卸新鲜海蜇时流出的汁水,加工后的海蜇是连带加工时的液体一起装桶运走,并未排入大海。海蜇加工的废水主要成分是海蜇自身的汁液、明矾和海盐,海蜇在加工过程中有腐烂的臭气发出,但目前已过加工季节(春节后到清明前),所有加工场均已停工,已没有臭气挥散。

X450000201807020065

反映东兴市鑫巢龙湾后面的工厂(东兴市东星泡沫厂)的烟囱比房子还低,该烟囱24小时冒着烟,烟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三年前就说要搬迁,现在还扩大了生产规模,噪声也更大了。请督促处理。

部分属实

城市

群众身边问题

其他

东兴市东星泡沫厂租用东兴市政通贸易有限公司位于东兴市原规划的城北工业区(现在城市规划已调整,为城市商住区)地块,占地面积15.4亩,租期为25年,从200641日起至2031331日止,年租金10.8万元(每年3月份一次付清全年租金)。双方约定在租期内,不管任何原因甲方需要乙方搬迁,要给足乙方的设备和房屋搬迁费、不可拆迁的设备补偿费和生产延误费方可搬迁。该企业20061月建成投产至今,白天生产,晚上停工,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锅炉以木材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近三年来没有扩大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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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三次提交防城港生态环保问题,多数被政府部门否定,难道问题将以走过场,搞形式告终?不管怎样,举报人将尽职尽责把剩余的问题向督察组反映:一是月亮岛多次发生火灾烧毁山林,部门监管不力;二是红树林和白鹭死亡想象不能忽视,林业局答复说没人举报、资料中未查到,纯属官僚作风,71日发现阳光海岸佛铂广场北侧排污管口有死鱼,佐证污染事实;三是港口区有多个排污口(东海湾和西海湾),向海湾超标排放生活污水,说明港口区的生活污水排污一直没有整改;四是伏波公园至海湾1号小区北段人造沙滩,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五是生态绿化严重缺失,同时还在破坏绿水青山,没有荒地没有树,如月亮岛上、港口新建的很多道路。

部分属实

城市

群众身边

其他

1)据防城港市林业局核实,2014年以来,月亮岛发生2次火灾,我市森林防火部门均及时赶到现场救灾,并将有关调查情况上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并答复信访人。因此举报不属实。

2)据防城港市林业局核实,防城港市林业局与举报人现场核查,一是之前调查的排污口与举报人举报的不是同一排口;二是阳光海岸2号门对应的西南排污口确有一只死白鹭;三是东海湾龙山南路东侧排污口、东湾大桥东侧排污口、倒水坳大桥南侧排污口出现局部红树林死亡现象。据防城港市政管理局核实,阳光海岸伏波广场北侧排污管口已列入今年整治计划。因此举报部分属实。

3)据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核实,制定有相应整治方案。截至目前,所有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北部湾大道中段的雨污分流整治工作。因此举报不属实。

4)据防城港市市政局和防城港市海洋局调查,人造沙滩为西湾城市沙滩二期,项目建设有专题研究和环境评价,用海和施工手续齐全。因此举报不属实。

(五)据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核实,防城港市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同时完善城区路网和基础设施配套。因此举报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件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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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板八村板八中学的垃圾池发出恶臭,距离居民区不足两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基本属实

农村

群众身边

问题

其他

75,防城区峒中镇政府组织板八村委、板八中学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现场调查,峒中镇板八村板八中学旁的两幢居民楼分别于2016年、2017年建成入住,是在1993年修建的低矮瓦房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板八中学学生公厕和垃圾池在2008年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垃圾池侧面防雨、防晒铁皮棚、卷闸门等设施不完善,偶有垃圾恶臭产生,影响周边居民。针对存在的问题,峒中镇政府于75对板八中学下发了《垃圾池整改通知书》,要求板八中学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垃圾池在原有基础上加盖侧面防雨、防晒铁皮棚,安装卷闸门;二是板八中学全体的教职工及家属须把垃圾分类放进垃圾桶并盖上盖,以便板八村清理垃圾工人装运;三是板八村清理垃圾工人坚持每天按时清理垃圾。

D450000201807020016

防城港区防城区滩营乡马胎组附近70米的有一个铝合金冶炼厂,生产废水用暗管偷排马胎河,偷排口靠近该厂的抽水管道,晚上生产时烟囱排出的烟气很臭。

不属实

农村

其他

其他

201874,防城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对该公司生产情况及废水产生产生情况进行查看。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调查核实,该公司铁合金生产项目不产生废水,生产用水主要是冷却水,冷却水为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根据群众反映的靠近取水点有暗管偷排废水的情况,经现场查看为该公司生产用水补水点,未发现有暗管偷排的情况。经查看该公司烟气处理设施,主要为布袋除尘设施,矿热炉烟气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正常排放,烟气处理连续稳定,现场未有烟气很臭的现象。

填报人:卢承春                                         联系电话:0770-2835305

注:1.是否属实: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属实(单选项,请填写其中一项)

2.区域分布:城市、农村、城郊结合部(单选项,请填写其中一项)

3.利益关系:共性问题、群众身边问题,NGO举报、利益纠纷举报、邻避效应(单选项,请填写其中一项)

4.群众身边:散乱污、小作坊、产业集群、生活服务业(单选项,请填写其中一项)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续)

 

填报单位(盖章):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879

受理

编号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公开

公开时间

公开地址

X450000201807020053

限期整改

 

 

X450000201807020063

责令立即改正

 

 

X450000201807020065

停产整改

 

 

X450000201807020070

限期整改

 

 

D450000201807020014

限期整改

 

 

D450000201807020016

 

 

填报人:卢承春                                   联系电话:0770-2835305

注:本表“处理和整改情况”包括: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移送公安等,填写应与附件2中处理情况表述一致。


附件2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8年7月9日

受理

编号

举报内容

是否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

处罚金额(万元)

查封扣押

关停取缔

移送公安

行政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刑事拘留(人)

X450000201807020053

来信反映防城镇恒富商场旁(叫文钱渡)的龙须沟周边有饭店商场大楼、小区等,生活污水臭气冲天,海水大潮时才干净一些,请现场查实。

基本属实

 

 

 

 

 

 

 

 

 

 

 

X450000201807020063

反映东兴市万尾村19组、1组和万尾万西码头附近有大量海蜇加工厂,部分还建在居民区附近,散发出呛人的恶臭,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污水排不出去的,沿道路顺地势汇集到乡村道路低洼处;排放到农田的,导致农田盐碱化,不能耕种;排放到大海的,污染大海。

部分属实

 

 

 

 

 

 

 

 

 

 

 

X450000201807020065

反映东兴市鑫巢龙湾后面的工厂(东兴市东星泡沫厂)的烟囱比房子还低,该烟囱24小时冒着烟,烟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三年前就说要搬迁,现在还扩大了生产规模,噪声也更大了。请督促处理。

部分属实

 

 

 

 

 

 

 

 

 

 

 

X450000201807020070

之前已三次提交防城港生态环保问题,多数被政府部门否定,难道问题将以走过场,搞形式告终?不管怎样,举报人将尽职尽责把剩余的问题向督察组反映:一是月亮岛多次发生火灾烧毁山林,部门监管不力;二是红树林和白鹭死亡想象不能忽视,林业局答复说没人举报、资料中未查到,纯属官僚作风,71日发现阳光海岸佛铂广场北侧排污管口有死鱼,佐证污染事实;三是港口区有多个排污口(东海湾和西海湾),向海湾超标排放生活污水,说明港口区的生活污水排污一直没有整改;四是伏波公园至海湾1号小区北段人造沙滩,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五是生态绿化严重缺失,同时还在破坏绿水青山,没有荒地没有树,如月亮岛上、港口新建的很多道路。

 

 

 

 

 

 

 

 

 

 

 

 

D450000201807020014

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板八村板八中学的垃圾池发出恶臭,距离居民区不足两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基本属实

 

 

 

 

 

 

 

 

 

 

 

D450000201807020016

防城港区防城区滩营乡马胎组附近70米的有一个铝合金冶炼厂,生产废水用暗管偷排马胎河,偷排口靠近该厂的抽水管道,晚上生产时烟囱排出的烟气很臭。

不属实

 

 

 

 

 

 

 

 

 

 

 

 

注:1.企业人员(国企除外)、约谈不在问责处理统计口径中

    2.是否属实: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属实(单选项)

3.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移送公安等栏目,发生的填“是”,未发生的留空白

4.立案处罚如发生,要同时填处罚金额

填报人:卢承春                           联系电话:0770-283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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