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一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问题描述
各有关部门配合衔接不畅,案件侦查慢、司法打击软是自治区固体废物非法入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2016年9月以来,自治区8个地市先后发现20起固体废物转移入境事件,其中2起竟然发生在这次“回头看”进驻期间。在20起粤桂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案件中,12起涉嫌刑事犯罪且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侦办,除中央有关部门联合督办等案件外,至今仍有8起停滞在侦查或审查阶段。
二、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设区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三、整改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9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环保违法犯罪工作,加强案件的侦办工作,明确了彭文军支队长为负责人,并向分管的莫运朝副局长汇报,研究打击非法跨境转移危险废物行为。 8月12日,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加大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加大打击非法跨境转移危险废物行为,在日常工作检查发现非法跨境转移危险废物行为要立即予以打击。市检察院制定《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加强协作共同保护区上台环境和资源的意见》,防城港市检察院与广西北仑河口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实行公益诉讼合作机制案件信息共享。
(二)完善协调制度。
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防城港市公安局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意见》《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防城港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的意见》(防环发[2016]22号)。进一步深化案件会商制度,共享信息。2019年以来,我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等机制。
(三)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案情会商,及时协调解决案件定性等方面问题,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此类案件,严惩此类环境违法行为。
2018年6月6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印发实施《防城港市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多发势头。2019年以来共处理固体废物类环境违法案13件,处罚金额为53万,截至目前我市未发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强化与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形成打击合力,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或联合挂牌督办。
防城港市检察机关与市环境护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工作文件,联合印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加强部门衔接的对策,协调解决环境执法问题。市公安机关加强与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形成打击合力。
(五)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制定执法培训计划,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2019年7月26日举办2019年防城港市固体废物管理培训会,2019年11月19日举办2019年防城港市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环境管理培训会,2019年9月10日举办2019年环境应急管理暨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班,2019年12月6日举办2019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
四、验收情况
2019年12月17日至19日,防城港市“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已组织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专家领导形成市级核验小组,主要采取核查台账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二:“防城港东湾海水水质下降为劣四类”问题所涉及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核验。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核验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1日~27日)。
监督电话:0770-2835293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
意见防城港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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