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19〕64 号)要求,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单位,强力推进。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43件,已完成整改41件;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108件,已完成整改101件。
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各主办单位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已办结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办理情况后,现将已完成整改的142件(2016年41件、2018年101件)群众举报问题办结情况作为第一批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
监督电话:0770-2835305
附件:防城港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及“回头看”督察信访举
报问题办理情况表(第一批)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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