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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整改验收公示

2023-01-17 15:37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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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相关要求,我市于2022年6月底前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之前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为高耗能企业出台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财政和电价补贴政策,但地方和有关部门没有一查到底、彻底整改,而是敷衍应付、草草了事。督察发现,个别地方政府仍在长期违规补贴和扶持高耗能高污染铁合金企业,柳州市三江县政府2018—2020年对三江神州硅业有限公司共计补贴电价148.12万元。百色市对铁合金企业统一实施电价奖励,2019年7月起还进一步加大奖励幅度。来宾市金秀县政府协调地方电力部门,承诺给予广西金秀县中科硅业有限公司6年以上的优惠电价。桂林、崇左等地限制类铁合金企业不仅没有付出差别电价,反而获得更低电价。

二、责任单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举一反三,全面组织排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的函》(桂发改价格函〔2021〕3585号)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梳理我市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对实施优惠电价、以专场交易等方式变相实施优惠电价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均未制定优惠电价政策,不存在实施优惠电价或以专场交易等方式变相实施优惠电价政策的情况;防城港供电部门在执行供电区域内电价政策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电价政策,未发现存在执行优惠电价或以专场交易等方式变相实施优惠电价政策现象。

(二)强化电价政策的监督管理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我市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四、验收情况

2022年6月24日,我市牵头整改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涉及我市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自治区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290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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