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整改验收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相关要求,我市于2021年12月底前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化肥、农药减量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广西应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但督察发现,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有的没有入户调查,有的直接平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二、责任单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
制定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农发〔2021〕25号),组织举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等培训班,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率,全面提升群众科学安全使用化肥、农药的意识与水平,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用量,2016年至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连续4年零增长。2021年全市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142.16万亩,完成绿肥种植面积2.71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5.8万亩,水肥一体化1.52万亩,开展培训班19期,培训922人次,发放资料3.7万份。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如生物农药、黄板、性诱器、杀虫灯)推广,在上思县建立“精准测报+生物防治(赤眼蜂防治甘蔗螟虫)技术模式”的甘蔗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点1个面积1.11万亩。
(二)加强部门沟通交流,完善工作联动机制
我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防城港市统计局 防城港市林业局 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防农发〔2021〕117号),完善了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动机制;同时,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及时将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统计部门,进一步为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情况等统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业务培训,完成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
2021年,我市统计部门组织完成全市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加强对县、乡、村三级统计员业务指导培训,转发、培训《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两级统数据采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桂统字〔2021〕1128号),及时将统一印制的《农村基层统计台账》发放到乡、村两级统计员手上,严格按要求做好各项农村统计数据的收集报送工作。组织农药经销商分别在上思县和防城区举办2期100多人的广西农药数字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高数据信息管理。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局、林业等部门合作、交流,2021年12月17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联合召开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培训会议,提高统计人员技术水平,着重指导县(市、区)、乡镇做好农药、化肥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实时监测各乡镇报送情况,从源头把控好数据质量。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月21日,我市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整改办、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市核查验收组,对问题(编号三十三)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验。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市核查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自治区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290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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