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三十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督察发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多个港口码头企业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设防风抑尘措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硫磺堆场废水pH值低至3.48,COD浓度高达4808毫克/升,部分通过雨水沟直排入海。
二、责任单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防城港市服务发展除隐患行动实施方案》《防城港市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市沿海、内河散货码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环评审批、验收情况,大气、水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情况。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对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9次,出动25人次,执法检查时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但针对该公司部分码头泊位、码头堆场及装卸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够完善,码头场界及道路两侧未完善绿化防风抑尘设施,部分泊位有初期雨水和废水外排等问题,及时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其做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企业监管服务,促进企业环境管理能力的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制定《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码头粉尘整治,指导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持续加大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粉尘整治,全面提升港口码头和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经整治,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对硫磺货堆全部进行防水苫盖,在硫磺堆场四周新建了2707米混凝土挡墙,挡墙外侧新建防渗硫磺污水收集沟,连通硫磺污水处理站;码头前沿、皮带转接塔均建设收集沟及围堰,确保雨污水能够全部收集处理,防止硫磺污水流入雨水沟,硬化堆场和污水处理站周边地面;全面维护硫磺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完成护栏更换、水沟和沉淀池清淤、斜板沉淀池除锈、锈蚀隔板及填料更换,污水处理站现已正常运行,出水pH值在6-9之间,COD等指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处理后中水用于降尘喷淋,港区无污水外排。同时在1303场加建一座收集能力5500m³、处理能力300m³/h、中水池1000m³的硫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提高硫磺污水处理能力。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对所有露天堆放散静态货堆进行全部苫盖,堆场采取“出货开盖、停货复盖”方式进行作业,杜绝堆场货物因风扬尘;对硫磺堆场皮带机输送带封闭防风改造,发挥区域扬尘防治作用;完成中心堆场东面高18米、长900米防风网建设,增加中心堆场北面高406米防风网建设;407号泊位堆场新增的固定雾炮机6台、喷枪14套的喷淋系统已于2021年9月25日投入使用;2套卸船负压抑尘漏斗已于2021年8月5日投入使用;在港区增加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点,已安装25台大气在线监测仪,及时掌握PM2.5、PM10、TSP实时数据,同时组织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大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限值。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该公司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投入使用,按要求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记录台账,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月21日,我市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整改办、市生态环境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市核查验收组,对问题三十八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验。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市核查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2月7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290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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